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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火焰的荣耀 于 2011-8-20 12:11 发表 
[s:19]
火焰兄说的:
可以证明古典音乐已经形成独有的风格并且区别于其他乐。
余:“我觉得
如果说古典音乐有固定的结构,我同意——奏鸣曲式,交响4章等等
(但都是常改的)
一说风格,那就完蛋:风格,是音乐蛋头归纳出来的。贝多芬就是不要小莫的风格,才有三交的突破。”
火焰:“爵士乐、摇滚乐、通俗乐,风格是否区别于德奥的海、莫、贝?”
这是没有意义的陈述:2个苹果都肯定有差异。
爵士、摇滚、通俗之间有大大的分别,海莫贝之间也有大大的分别。你这个问题,大海捞针,毫无论点,如何讨论?
你得具体说明“风格”指什么部分(大概你知道“风格”代表很多方方面面,不指定范围,变成猜谜语了,无法回答。
余:“{ 这是我们时代的人才能分,我是在老贝时代看:他不能也没有想过“古典风格”.....他只是想自创风格——不知道叫什么的风格。任何艺术家都可以用几天说明他自己和旁边的风格有很大分别——这是在我们角度,他们都类似}
火焰:“余兄是生活在老贝时代嘛?不是对吗?古典音乐风格是以后被大家认知后逐渐形成的观念,这句话你可以不认同。那么你如何概括“海、莫、贝”的音乐风格?“流行音乐?”“曾经流行过的音乐?”作曲家可以说出创作风格有多大差别,但在后人来看交响乐一部作品四个章节几乎都一样。难道要说贝多芬是通俗交响曲?莫扎特是民族交响曲?海顿是复古交响曲?
对了,终于点意思,“是以后被大家认知后逐渐形成的观念”,音乐学者、欣赏者等等逐渐形成的概念(大家这个概念太笼统啦)都会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你可以同意蛋头的说法,因为无需动脑袋,较为轻松,不过最好知道他们分类为“古典”的原因。
广义的“古典音乐”既是“古代的经典音乐”,同时也是当时的流行乐,两者并不矛盾。
如果认真看,经典两个字也是没有一刀切的定义:不再有人演奏的,是否经典?每年奏多少次才符合经典的定义?——没有人能厘定这个标准。要不,由你来定也行,看看别人能否同意即可。
我提醒一下,这个话题,是研究“古典音乐是否当时的流行音乐”
你想概括狭义的巴贝莫那些“古典音乐的定义”:使用古典美学观、艺术观原则些作的音乐。(古典美学观、意术观是有标准的含义的,这里就不细说了,书是厚厚的)
流行音乐要概括,已经在这里说过:在特定的族群,经常自愿反复聆听,享受预期感觉的音乐——可以说包括所有我们能够知道的音乐(古典、爵士、摇滚.........)
余:“后来的蛋头,把贝莫海巴等等,“归类”为古典风格
跟着来的布、舒等等,归类为“浪漫”风格
德彪西等,归类为印象派风格。”
火焰:“贝多芬不属于浪漫主义风格嘛?海顿到是属于古典主义风格的。”
那得你说说浪漫主义的定义,才能说下去。贝属于浪漫还是古典,在学院派都有不同的意见,都尊重对方的意见的。我不想僵化自己的思考,不做一刀切 - 也是尊重两边的意见。
余:“{哈,这个也可以争几个月,谁说了算?通常叫贝作古典的最后一人,也有叫浪漫开山。无法一刀切的 —— 正如男和女,原来之间会有些不男不女的 - 生理和心理都有 - 他们都是正常的人类,不能歧视或抹杀。}
火焰:“看来并非我偷换概念或概念混淆,而是余老师自己没弄明白而已。大家都知道如何称呼男人、女人、和不男不女的人,余老师可能对这个问题没法一刀切,很纠结。”
你能认知不男不女,证明你没有僵化,赞!!!
回到贝,他有很重的“狭义古典”元素,也有很重要的突破,只能对具体作品定义,即便如此,也是不能一刀切,更可以在比例上争坳不休。如果是欣赏音乐,勉强分类,没有重要的意义。
余:“可能,你说的“风格”是代表别的事情吧,否则每一个作曲家都有独有风格,风格不能定义什么是古典。
可能用“体裁”这个词比较好——变成:可以证明古典音乐已经形成独有的“体裁”并且区别于其他乐。”
火焰:“音乐的风格和创作的风格应该不是一回事的。古典音乐有相似相同之处,有些是固定的,比如交响曲的四个乐章。存大同而求小异。摇滚乐、爵士乐都有其曲风的。存大同而求小异。”
余:“{呵呵,只是用词问题,我想证明没有误会而已 - 现在明白就行 - 还是一句“无名万物之始”,定义是人用来沟通的工具,互相知道就行}
再说“区别”,当时的欧洲,这几个作曲家统领了“武林”,其他的很难生存(不能流行——如民歌、吉卜赛音乐等都边缘化、在残喘)。无所谓的区别:贵族和有钱人(有能力听音乐的人,听得,都是这些音乐)”
火焰:“无名万物之始。对的。但现在不是万物之始的时期。对吗?
这个问题无需答复,看来你没有思考过这句话的含义。
“万物”,并不是古代才开始命名的,现在我们每一天都在命名新的事物,未命名之前,这个DD还是无名。(你看得明白我的意思吧?)
(私人电脑开始在78年,互联网开始在60年代——他们开始之前,都没有“私人电脑”“互联网”这些名词。还有DVD、CD、蓝光等等等等.........请不要僵化你的思考。)
火焰:“这个问题应该去看看帕尔曼写的为何称古典音乐为高雅音乐。”
余:“{我强烈反对用一些含义广泛含糊的词语来定义——除非他说明具体的作品。这样是忽悠——什么艺术体裁都可以高贵低贱:这是含糊的分类法,不科学}
无需区别于别的音乐,因为没有别的风格了(当时欧洲音乐比较单线发展、一窝蜂,而贝是领头人,他开创风格其他人抄袭)”
火焰:“有别的风格,贝写音乐的时候社会底层就有蓝调了。”
余:“{ 那就是误会了:我以为我们都在说欧洲音乐——当时美洲音乐在欧,根本绝少机会听、连美国人都很少机会听。要嘛,你是特意把概念偷换:当时还有中国音乐、印度音乐、婆罗门音乐、日本音乐、黄莺鸟的音乐呐 - 你是特意偷换概念的,否则你就是思考出问题了。我应该马上说你胜利,让你满足一下,嘎嘎嘎嘎。
社会底层是模糊含混的说法:是美国还是欧洲的社会底层?
我们也说:蓝调当时流行在美南的黑人农奴圈子——还是用流行来形容。——必须整个句子所有字一起理解,嗯~!
还有,这就说明当时欧洲只流行这帮“古典音乐”,不流行美洲的蓝调、更看不见蓝调和唱的人——流不过去,行不到}”
火焰:“一点也不误会的,因为今天的你可以听到的音乐不仅仅这些。”关于你说蓝调没有形成流行这个话题,帕尔曼帖子证明古典音乐是高雅音乐的帖子里应该会有陈述。我讨论问题并非站在失败胜利的角度出发,你也没必要给我满足。如果你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谈话可以结束了。YOU WIN”
你在看清楚,我是说“蓝调没有流行到欧洲”,是“流行在美国南部的黑奴范围”。你重看我辛苦码的字,就会清楚了。
YOU W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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