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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火焰的荣耀 于 2011-8-19 22:51 发表 
[s:15]
火焰兄说的:
可以证明古典音乐已经形成独有的风格并且区别于其他乐。
我觉得
如果说古典音乐有固定的结构,我同意——奏鸣曲式,交响4章等等
(但都是常改的)
一说风格,那就完蛋:风格,是音乐蛋头归纳出来的。贝多芬就是不要小莫的风格,才有三交的突破
爵士乐、摇滚乐、通俗乐,风格是否区别于德奥的海、莫、贝?
{ 这是我们时代的人才能分,我是在老贝时代看:他不能也没有想过“古典风格”.....他只是想自创风格——不知道叫什么的风格。任何艺术家都可以用几天说明他自己和旁边的风格有很大分别——这是在我们角度,他们都类似}
后来的蛋头,把贝莫海巴等等,“归类”为古典风格
跟着来的布、舒等等,归类为“浪漫”风格
德彪西等,归类为印象派风格
贝多芬不属于浪漫主义风格嘛?海顿到是属于古典主义风格的。
{哈,这个也可以争几个月,谁说了算?通常叫贝作古典的最后一人,也有叫浪漫开山。无法一刀切的 —— 正如男和女,原来之间会有些不男不女的 - 生理和心理都有 - 他们都是正常的人类,不能歧视或抹杀。}
可能,你说的“风格”是代表别的事情吧,否则每一个作曲家都有独有风格,风格不能定义什么是古典。
可能用“体裁”这个词比较好——变成:可以证明古典音乐已经形成独有的“体裁”并且区别于其他乐。
音乐的风格和创作的风格应该不是一回事的。古典音乐有相似相同之处,有些是固定的,比如交响曲的四个乐章。存大同而求小异。摇滚乐、爵士乐都有其曲风的。存大同而求小异。
{呵呵,只是用词问题,我想证明没有误会而已 - 现在明白就行 - 还是一句“无名万物之始”,定义是人用来沟通的工具,互相知道就行}
再说“区别”,当时的欧洲,这几个作曲家统领了“武林”,其他的很难生存(不能流行——如民歌、吉卜赛音乐等都边缘化、在残喘)。无所谓的区别:贵族和有钱人(有能力听音乐的人,听得,都是这些音乐)
这个问题应该去看看帕尔曼写的为何称古典音乐为高雅音乐。
{我强烈反对用一些含义广泛含糊的词语来定义——除非他说明具体的作品。这样是忽悠——什么艺术体裁都可以高贵低贱:这是含糊的分类法,不科学}
无需区别于别的音乐,因为没有别的风格了(当时欧洲音乐比较单线发展、一窝蜂,而贝是领头人,他开创风格其他人抄袭)
有别的风格,贝写音乐的时候社会底层就有蓝调了。
{ 那就是误会了:我以为我们都在说欧洲音乐——当时美洲音乐在欧,根本绝少机会听、连美国人都很少机会听。要嘛,你是特意把概念偷换:当时还有中国音乐、印度音乐、婆罗门音乐、日本音乐、黄莺鸟的音乐呐 - 你是特意偷换概念的,否则你就是思考出问题了。我应该马上说你胜利,让你满足一下,嘎嘎嘎嘎。
社会底层是模糊含混的说法:是美国还是欧洲的社会底层?
我们也说:蓝调当时流行在美南的黑人农奴圈子——还是用流行来形容。——必须整个句子所有字一起理解,嗯~!
还有,这就说明当时欧洲只流行这帮“古典音乐”,不流行美洲的蓝调、更看不见蓝调和唱的人——流不过去,行不到}
[ 本帖最后由 henry余 于 2011-8-20 03:4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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