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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ri

古典与流行(都是乱弹琴,是**所扮演的**所言,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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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enry余 于 2011-9-8 19:13 编辑
我是酒神 发表于 2011-9-8 18:22
昨晚,老余取笑老酒YY娱乐新闻,就再来一段“YY娱乐”:

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记者史竞男、崔清新) ...


记者:3月23日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时,药家鑫的辩护人提出,药家鑫撞人后杀人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请问,对此问题如何认定?

法官:激情杀人一般是指由于被害人的不当言行引起被告人的激愤而实施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本案被告人药家鑫是在开车撞到被害人张妙后,因担心张妙记住其车牌号,为逃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杀人灭口行为。被害人张妙在本案中完全是无辜的,从被撞倒直至被杀害,没有任何不当言行。药家鑫的故意杀人行为不属于激情杀人。

上一帖说过了:
我没有反对过这个法官判定,是你YY、幻想出来的。




(老余,药家鑫的动机是否自私,你应该得到一个非常合理信息吧。)

每字看完:没有出现“自私”两个字。
“自私”两个字,只在老酒 yy部分出现过,是你的幻想。你把幻想当作真实。



老酒又错了(不看你的引文真的不知道你错了):
判词是“故意杀人”,不是“蓄意杀人”—— 在法律上,两个概念不能混淆(需要问问律师,中国有没有蓄意杀人这个概念)
这是胡乱剪接错误,.......哈哈......估计你也没有认真看过这个判词,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性质的错误。
你是扭曲法律用词........扭曲罪行名称——这在法律是不可以容许的,在这里YY则可以。


(老余同志,请你着重留意以上这段黑体字。你说自已不是法官,也无法看见“合理信息”资料。老酒对你说,好的,这都不重要!那宣判结果你应该不会不知道吧?你昨晚认为老酒的。。楼YY娱乐,侮辱法律、侮辱道德。这个案件、宣判结果YY娱乐?老余,你是以不知当全知,还是全知当不知?头脑混乱?)
我没有看过这个判词,也没有法律规定我必须看(老酒太混乱了)。
如果早知道这个判词,你的“蓄意杀人”这种法律错误我早就点出来啦。

法官的判词如何,也不能改变: “老酒没有看过药案的法庭文件就"   这个事实。
你,是没有看过文件,你以法官看见的东西当作你自己看见 —— 这是思考混乱,老酒是不知当作知。
判词也没有“自私”两个字,这是你的yy幻想。


嘻嘻,你早就应该原文引用判词,不要自己幻想判词,下一次记住吧。



我没有认为希特勒是否“魔”,我说“形容希特勒是魔”没有意义 —— 这是两个概念.......
你的概念太混乱,看帖模糊又不证实,胡乱幻想.......于是恶心等等,还是老酒幻想出来的。
纯粹靠读书学来的真理,就像假肢、假牙或植皮。——叔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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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是酒神 于 2011-9-8 19:20 编辑

题外话:
语言“镶嵌”,是近数天时兴,是专针对有意识的“健忘”,起到神奇功效,真实还原度达100%[s:97]
好好泡茶,好好养壶,好好调心,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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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henry余 发表于 2011-9-8 19:11
记者:3月23日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时,药家鑫的辩护人提出,药家鑫撞人后杀人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 ...

呵...只是再一次纠正你的"独立思考"...
你对"魔"的观点,我没兴趣了,因为你"健忘"玩前言不搭后语的
好好泡茶,好好养壶,好好调心,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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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是酒神 于 2011-9-8 19:41 编辑
henry余 发表于 2011-9-8 19:11
记者:3月23日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时,药家鑫的辩护人提出,药家鑫撞人后杀人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 ...


你的诡辩,归根到底不如说:"我,老余,就是无法无天,又如何?"
算是一个结束的总结吧。。。老酒可不答了。
好好泡茶,好好养壶,好好调心,是王道。
音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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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henry余 发表于 2011-9-7 22:16
建议kari兄改改标题

同意,如果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从何谈起佛法?难道又要玩出“修改佛法”这种天大笑话[s:14]
好好泡茶,好好养壶,好好调心,是王道。
香港弦声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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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几句话就能表达的意思,非要东拉西扯的,又是分段又是变色,又是引用又是表情,搞得帖子跟老太太的裹脚一样。看不出来是辩论呢还是卖弄呢。正正经经说话能死人吗?[s: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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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酒神 发表于 2011-9-8 19:26
呵...只是再一次纠正你的"独立思考"...
你对"魔"的观点,我没兴趣了,因为你"健忘"玩前言不搭后语的

”魔“在每一个人的心中![s: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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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宝爱阿珂 发表于 2011-9-8 19:58
”魔“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最后还是和小宝兄说说,这张贴原本谈音乐、谈佛法、谈哲学,我是在倾听,虽然有不同的意见,但很享受。。。
不过后面扯到希特勒、范跑跑、药家鑫之流时,颠倒是非曲直,相信每个有基本的判别能力的人也会拍案怒斥。
我非“愤青”,也不厌恶“愤青”,他们有自已另一方面坚定的立场、方式,我最厌恶是说话、做事扭弯折曲,不断在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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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8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ari 于 2011-9-15 20:58 编辑

古典非古典,
流行不流行。
佛言不曾说,
魔说你胡扯。
酒神都己醉,
都洗洗了睡。

..........................我可先睡了!
不好意思再续帖,就这儿吧。
细读余兄之帖,除佛之议论外,其它深有同感,不是拍马屁。以余兄之境界与观点,拨乱反正直掘理地,关于魔关于等等诸如此类,这些东东我也看明白了,故尔余兄举了历史的“英雄人物”类比。然余兄之文字若其未理之思绪,非细究不明就里,有跳越有穿越,呵呵…。余兄不言是非,举例延义,似胡思乱想胡编乱造胡搅蛮缠胡言乱语胡说八道胡里胡涂..........胡子眉毛一把抓!王刚《鉴宝》节目说:去伪存真!不过如是,正是如此。
三皈依兄风范平和,大智若愚,圆融法象。俺自惭无地,汗流浃背。
老酒之忿俺本亦有,皆因余兄之文字穿越太烈,跳越太厉,淹没实义,令人眼花缭乱,平心静气读下,却也在理。莫理其是非,只见其见解异类,又实帖理而为之。
波西米亚说俺:无脸无皮。诚如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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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YY一下几个我回避的重要问题,纯YY......
——希望有法律专业愿意免费攻击我的错误。......我问律师朋友,他要收费才肯说,我在等资助。

我认为,要我对认识的人,在他行动之前要猜测他的动机,是很无可能的。即使是我老婆、孩子每天见面。

再严重点说:猜测我自己的动机,也是不靠谱——思想每秒钟在变,路上5个美女,我可以一秒钟变5-10个动机,我自己都不能数清——我没有行动,我自己都不能证明我的动机有几个,嘻嘻。反正是神经病的动机在脑中不断出现,赫赫赫........。



猜测一个不认识的人的动机,更困难,需要多方收集大量行为证据——而且,这个人的动机也可以是不断在改变。

于是,法庭对于控方提出有关动机的部分,理论上非常严谨。也给辨方律师机合理会去挑刺、找茬。
同时,是作为判刑的参考。

动机本身,不是罪。行为是罪。(判罪不管动机,量刑参考动机)

我在法庭外面,可以对具体判词有意见,但对于被告人的动机部分,没法说话。要说,真正是“毫无根据的猜测”,即使与判词一样。

法庭不可能公开这些“与私隐相关”的动机信息。
——于是我们无法判定动机。即使拿着判词,只能选择:信,或者不信,无法查证。(有关动机的信息是海量的)

真的要严格谈论这个动机问题,一定要在文字出现,只能是“据法庭判定,他的动机是XXX”,我根据这个判定BBBYYY.........因为一旦事情有转变,这些文字,成为另案的证据了。(朋友间侃大山就不必这么麻烦了。)
(据闻,药父控诉辨方律师“侵犯名誉”。)







附:个人认知一些材料


证词收集:

警察盘查
——最优秀的证人,都只能做到 '报导真实但片面的信息' ”
——几乎没有最优秀的证人,绝大部分都带着道德观来选择观看事情的角度,对反感和喜爱的事情记忆深刻,其他看不见,而且带情绪。
——在证供的辨别上又需要非常严格处理,必须客观而不能有任何情绪加入。(更使收集证据增加困难。)
——证人以记错。
——证人在证台上紧张出错,给辨方粉碎。

——首先就要辨别证人供词的可靠程度(每个供词就是一个调查的小案子)
——把这些能接受的片面证供,组成立体的“模拟行为”
——审视这个“模拟行为的”的合理性,以备辨方攻击

主控律师:
收到上面的“材料”,辨别警方有否出错(不问出错的理由)
有疑问,自己再做调查
还要严防辨方律师影响证人(不敢出庭、出庭但改变证词)

这是一场攻防战,冷血的、不带任何人性的攻防战。

道德在这里,派不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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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的YY (希望有法界能免费攻击我的错误。我问律师,他要收费才说,我在等资助)


动机与行动:

行动是罪行判决的决定性因素。
动机是量刑的参考。
—— 动机本身,不是罪。否则大部分企业的CEO都可以是犯罪:自私的赚取利润,损害公众利益。(这是荒谬的)





动机的证明困难,需要大量行为证据,作为推测动机基础。每案的动机信息,海量。
因涉及证人私隐,不可能向外公布(要做大量申请手续)

对判词有关动机的部分,我们只能选择 相信 或 不相信。(无法反诘也别无选择。)



动机的猜测:

没有行动之前,不可能。(5个美女走过,我可以1秒出现数不清的动机,自己都记不来,没有行动的动机,马上忘记了)

对不认识的人,猜测其动机: 瞎子摸鲸鱼(只知道一块块湿漉漉、粘糊糊的平面)。


文字上,我只能回避。侃大山可以随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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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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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热闹,真精彩!请继续[s: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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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kari 发表于 2011-9-8 15:33
帖主言下之意是俺没气度,俺承认,但要看与谁,有气度我自气度,没气度俺不气度,是为气度。
你提供的 ...

阿度,我只是打个圆场,没有你想象那意思。
做人做事理应正直,诚信,是非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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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2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过节。我有幸站到555楼。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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