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491955
威望305
金钱201071
交易诚信度0
主题34
帖子4925
注册时间2008-5-12
最后登录2017-4-12
核心会员
      

交易诚信度0
注册时间2008-5-12
|
原帖由 WIN555 于 2011-1-26 12:09 发表 
这不是三体的读后感,所有的文字,在三体之前就写了,只是转到这里。
神,一定要和god这个单词联系起来?神不是外来词。你非要说神就是god,我也没办法。但我这里,我已经解释了。估计没转到这里。原为里面有,如 ...
WIN 兄这个帖说啦很多观点, 我都细读了, 有些概念太大不够具体, 我就存疑而不回应了.
..................制定规则,仅仅指制定社会规则,那这可以求诸于国王,不用求诸于神。
这是我的看法:
21世纪的主流思潮(不是真理)是:规则应该由参与的人一起制定,不是神、不是国王,但他们都可以参与,他们也需要遵守。所有参与者都是平等的。(如果用权力把我的制定权剥夺,我就可能在执行时不给力,嘻嘻。)
神应该是能创世的,并制定规则的,两者占其一或同时具备。用现代语言解释,创造世界指创造宇宙。按宇宙大爆炸学说,神应该是宇宙大爆炸的原因。
这句话如果是信念,我没有意见,因为信念不一定需要逻辑分析,更可能不能够分析。(有一个叫“Live Dynamic(生命潜力?)”的超贵培训课程,就是要学员分析、回溯自己信念的根源,并尝试打破这些信念的框架,达到扩大视野、扩大生命空间的目的)
但如果用来作为论据,就有必要逻辑逻辑一番:---
大爆炸学说与神是大爆炸的原因,这两者没有逻辑关系,这是推理错误。
如果用大爆炸(或者说:用不相关的事物)来包装“神”,不是个好的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