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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又来也 于 2011-12-26 15:14 编辑
3e1024 发表于 2011-12-26 00:17 
发烧一般都有一个小的朋友范围,而这些人一定要用正版的。
正版抓轨3人共享这个不在盗版的范畴里,那些 ...
呵呵,您或许太乐观了,作为近来一直在参与国际主流网络音乐制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讨专业法律工作者,就我所接触过的几大唱片业巨头目前的态度,仍将在今后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以发行有形音乐载体为主。而您所提到的“唱片公司已在国外发行电子音乐”的确不少,可是您有没有注意到,这些数字音乐或者是探索性的电子爵士啦啥的或是艺术质量不慎高的跨界流行啦啥的,本来就不太可能给制作人带来盈利,唱片公司此举旨在培养未来的签约艺术家,还有就是新成立的小音乐制作企业在前期试探性的投入,一旦涉及到这些大唱片公司核心利益的那部分经典制作,在没有解决高质量复制门槛太低或者代价太低这一问题之前,他们最多只会象征性的在降低技术格式的前提下,比如MP3,提供极其廉价的收费下载服务。
好了,啰嗦得够多了,我看这些题外话就不要再展开下去了,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只要玩得愉快就OK:victory:
打扰了LZ的技术好贴真是罪过啊[s:21]搬把椅子继续学习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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