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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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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时间想听些JAZZ,不知大家有什么建议吗?最好是容易入门的.
听了MILE DAVIS的SOMEDAY MY PRINCE WILL COME.加了弱音器的小号确实很有吸引力.
爵士乐的定义,起源与发展
长久以来,爵士音乐被称之为美国艺术的瑰宝,身兼作曲和乐评工作的 Virgil Thomson 曾经形容爵士乐是「自欧洲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以来,最震慑人心的民间(自发产生的)音乐。」
爵士乐是美国黑人对于当代文化最主要的贡献之一。黑人不但创造爵士乐,而且在其后的发展上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当然,这并不是说只有黑人乐手的作品才够格被称之为爵士乐,爵士乐象征的是美国文化的大熔炉,融合了各色人种的创造天份,以混合过的丰富汁液浇灌新大陆的文化土壤。
有人可能会将爵士乐视为非裔美国人的音乐表现形式,然而这并不足以涵盖爵士乐复杂的发展史层面,也无法代表美国黑人其它丰富的音乐词汇,例如田园的即兴吟唱,教堂圣歌,福音诗歌,雷格乐,蓝调,节奏蓝调,摇滚乐,乃至于晚近的饶舌音乐等等。这些音乐形式的发展风格不但彼此相连,而且也与爵士乐有密切的关系。某些音乐形式或多或少影响了爵士乐的发展(如雷格乐与蓝调),但是将这些音乐独立出来,它们却又并不代表爵士乐本身。
「爵士」乐( Jazz )这个字的起源有诸多不同的说法。 有人认为 Jazz 一字由法文 Jasper 而来,意思是「闲聊」。 常人在聊天时是无法预设谈话内容的,想到哪就聊到哪,所以 Jazz 代表一种即兴式的活动。 另外一种说法是,Jazz 一字在二十世纪初开始广为流传时,曾经是坊间对于性行为的粗鄙用词,似乎与色情交易有关。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Jazz 源自新奥尔良( New Orleans )的蒸气船所发出的声响,当时爵士乐团在蒸气船上表演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也有人认为 Jazz 一词是白人用来形容黑人的音乐,将爵士乐与卖淫或是其它粗鄙的字义相连,可以反映当时许多白人对于「黑佬」音乐的不屑态度。
不过若仅以 Jazz 的表面字义来判定爵士乐乃粗俗的下里巴音乐,就忽略了许多关于 Jazz 字义解释的重要面向。爵士乐可以说代表了西方社会的对于音乐价值的重新省思,打破了音乐为特定阶级所「拥有」与「享受」的迷思。以美国黑人生活史为例,爵士乐本身就反映了人的艰苦奋斗与求生存的强烈意志,即使 Jazz 字义起源于粗鄙,但这也投射出它的发展轨迹,与某些音乐的发展源流,有相当大的差异。
爵士乐可以说是演奏者的艺术。虽然演奏者常在作曲者的指导之下演出,但是演奏者必须具备相当的原创性来进行即兴表演。演奏者以即兴的方式去诠释主旋律,他(她)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装饰」和弦,甚至从原始的和弦中发明自己的变奏方式。爵士乐的吸引人之处在于它所投射出来的热情,隐约表达了创作者的解放意识。而即兴演奏具体化了这种解放意识,演奏者可以从原来的主调里自由挥洒,充分表达各自的风格。在这一点上,似乎没有任何一种音乐可以在「主动参与」和「强调主体性」上超越爵士乐。
爵士乐团的编制也极富弹性。例如钢琴演奏者可以独奏,可以搭配一个小号手进行二重奏,或是加上贝斯手和鼓手各一名进行三重奏。爵士乐团的编制可以四重、五重、六重地延伸下去。旋律的部份视需要搭配簧管、铜管或是弦乐器、节奏的部份则以贝斯和鼓为主,如此的编制可以扩大到所谓的「 Big Band 」,也就是爵士大型乐团,以十二名至十八名乐手为主。
Mark C. Girdley 在「爵士乐风格: 历史与分析」( Jazz Style: History and Analysis )里指出, 构成爵士乐风格的两大要素是即兴和「摇摆的感觉」( swing feeling )。 如同前述,即兴演奏是爵士乐的重要质素,许多不朽的爵士名盘,在历史性录音之后常常被认为无人能出其右,原因在于爵士乐手丰富的创意精神会促使他们避免将同样的曲目呆板的复述两次,他们尽量拉大想象空间,即使是同样曲目的重复录音( alternative takes ), 演奏者会用不同的诠释策略去演奏。在发行唱片的时候,因为商业因素的考虑而只好把一些不太相同的重复录音删去,但是对于演奏者而言,这些录音可能都同样珍贵。
比起乐谱里记下的音符,爵士乐里即兴演奏的部份听起来似乎较为随性,音乐结构较不严谨。事实上,只要仔细聆听一段爵士曲目,或可稍微了解爵士乐即兴演奏的方式。以一个小编制的爵士乐团为例,所有的乐手可能先同时演奏一段主旋律,由小号手主导旋律的进行,其它乐手负责伴奏。进行第二段的时候,钢琴、贝斯和鼓手仍然保持主旋律的和弦伴奏,但是小号手已经开始进行即兴演出,以装饰的手法去诠释主调,或是从主调里去发展新旋律。乐团以原有的和弦为基础,进行各种不同的变奏方式,到最后所有的乐手轮流上阵,即兴演出,直到原有的旋律再度出现,所有的乐手又回到第一段主旋律的演出方式。
构成爵士乐风格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质素是「摇摆的感觉」。通常这代表了几种意涵。摇摆乐是爵士乐发展史上的重要乐派,它代表了爵士乐光辉的全盛时期,也是爵士乐最商业化,最流行的时代。「摇摆」是一种节奏用语,要产生音乐的摇摆效果,就必须大量地使用节拍的切分音效果。所谓切分音就是在一般节拍之前或之后才去打拍子( o ff-beat accenting ),乐团成员在演奏时,借着这种切分音的效果来制造摇摆的感觉。当然,这种切分音的效果也会让听众有种松散消极但是却充满情感的音乐印象。在摇摆乐全盛时期,许多爵士乐的听众或是交际舞的常客就热爱这种以切分音效果为主,热力奔放却又予人轻松之感的摇摆乐。
爵士乐的种类
★ 作活歌 ( Work Song)
「作活歌」 是十 九世 纪中叶普遍存在美国南方棉花田、港口、铁路和农村等地区劳苦黑奴在工作时所唱的歌曲。这 种歌曲 是黑奴对生活苦闷、单调、无聊的情感渲泄,是娱乐也是沟通情感的媒介,高傲的白人主子 常会默许这类活动进行,亦因为它可以提高生产量。
作活歌一般含有〝 呼与应〞(Call-and-Respond)及 黑人西非家乡固有的传统曲调和节奏 元素,它后来成为蓝调和爵士乐早期表演形式-江湖卖唱秀(Minstrel Show)-的重要创作题材。
★ 蓝调音乐(Blues )
「蓝调音乐」从十九世纪末以来就是爵士乐 同卵受精的异胞胎,在早期蓝调就是爵士乐创作上的一个重要元素和灵感泉源,蓝调元素普遍存在爵士乐发展中的每一个风格、这类型音乐较后期的代表性乐手有:乔‧威廉斯(Joe Williams)、朱尼尔‧威尔斯(Junior Wells)、路瑟‧强生(Luther "Guitar" Johnson)、约翰‧李‧胡克(John Lee Hooker) 和莉莉安‧鲍特(Lillian Boutte) 。
★散拍乐(又名繁音拍子或复合旋律,Ragtime)
散拍乐是一种采用黑人旋律、依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环主题与 变形乐句等法则结合而成的早期爵士乐。它大 约起源于1890年,盛行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而它的发源地最初是在圣路易斯与纽奥良,之后美国南方和中西部等都开始流行。最后,散拍乐消失在20年代所谓的 〝热的〞、吵杂的纽奥良传统爵士乐声中。在早期先驱的散拍 乐钢琴手,如:史考特‧卓普 林(Scott Joplin) 、汤姆‧杜宾(Tom Turpin) 、詹姆斯‧史考特(James Scott) 和亚提‧马修斯 (Artie Matthews) 等人所出版的作品中,都可以找到爵士乐特有的核心元素-即 兴演奏与不规则乐句。它们都以步态(Cakewalk)的形式出现, 却被冠以〝Rag〞(碎乐句)的标题,如:白人作曲家William H. Krell于 1897年出版历史性第一首散拍乐乐曲〈 Mississippi Rag〉 、史考特‧卓普林在1989年出版的〈Original Rags〉 及有名的经典曲〈 Maple Leaf Rag〉、汤姆‧杜宾作曲的〈Harlem Rag〉(1897)和自称发明散拍乐第一人的轻松歌舞剧钢琴手班‧哈尼Ben Harney在同期所创作的一些作品。
在早期爵士舞台上,散拍乐除了与步态舞有关连外,也发展成结合流行音乐、 进行曲、华尔滋与其它流行舞蹈的形式,散拍 乐歌曲、乐器独奏与管弦乐队编制的曲目。
到了1917年,白人团体狄西兰爵士乐队(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灌录历史上第一张狄西兰爵士乐风的唱片后,他们 的乐风在很短的时间内袭卷整个美国,造成轰动。而扮 演先 锋部队角色 的散拍乐,正逐渐退出主流爵士舞台,它在20年代被化身为「跨步 (Stride) 」钢 琴弹奏乐风,出现在:詹 姆斯‧彼‧强生( James P. Johnson) 、胖子‧华勒(Fats Waller) 、威廉「 狮子」 ‧史密斯(Willie "The Lion" Smith) 的多主题(Multi-theatic)即兴演奏散拍 乐中。在 40年代中后期、50年代和70年代,它也曾被一些有心的爵士乐手和短暂地复辟过,已有一百年历史并与爵士乐紧密结合的散拍乐,似乎己无法再创昔日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了。
★纽奥良传统爵士乐(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
就像许多其它艺术形式的起源一样,爵士乐的起源与发展也是历经十九世纪数十年的蕴育与成长,才在二十世纪初逐渐演化为较成熟的音乐形式,以更广为接受与普遍流行的姿态,走上以纽奥良为中心的音乐舞台,成为美国文化的象征。
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纽奥良传统爵士乐,其组成元素就如同美国是一个民族与文化的大融炉那样复杂:即以赞美诗、江湖卖唱秀…与碎乐句(Rag)等音乐元素,以对位法 (Counterpoint) 与散拍乐的切分乐(Syncopation)为主体性音乐创作为动力元素,结合大量独奏、即兴装饰性演奏与改写旋律的核心要件所展现出来的音乐体系。
早期的纽奥良传统爵士乐队以小型团体为主,其演奏主旋律的乐器有:短号、竖笛、萨克斯风与伸缩喇叭;伴奏乐器则有 :土巴号、斑鸠琴、贝斯(常以拨奏为主)、小提琴、鼓和钢琴。
它们经常多部同时进行对位吹奏,以制造出一种热闹、有劲的气氛与乐风。 早期纽奥良传统爵士乐的代表性人物与团体有:「金」奥利佛( " King" Oliver)领导的Creole Jazz Band和The New Orleans Rhythm Kings、杰利‧罗‧摩顿(Jelly Roll Morton)领导的Red Hot Peppers、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Louis Armstrong)等人也是此乐风的早期代表性人物。
★狄西兰爵士乐( Dixieland)
狄西兰爵士乐是1917年到1923年在纽奥良和芝加哥等地的爵士乐手发展 出来的早期爵士乐风,它在30年代后期曾被一群拥护者重新找出来复兴一阵子。
简单的说,狄西兰爵士乐是纽奥良传统爵士乐的一个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军队露营之地-〝Dixie's Land〞。这个字第一次出现在1859年Dan Emmett 先生的「殖民地歌曲与舞蹈」歌册中,因此,我们可以得知:狄西兰爵士乐与进行曲、江湖卖唱艺人(Minstrels)等音乐有关,其第一首知名曲子是1860年出版的〈 Pocahontas〉。到了1910年代,吹这种风格的爵士乐队己被衍化为小型团体,取材大半来自蓝调、进行曲与当时的流行歌曲,甚至某首乐曲的某一小段(Rags)都可以被拿来加以延伸、推展,这是即兴演奏的滥觞。狄西兰爵士乐的主 旋律一般都由小喇叭、竖笛或伸缩喇叭担任,而伴奏乐器是以钢琴、吉他、斑鸠琴、土巴号、贝斯或鼓为主。
有的爵士乐历史学者将那个时代「白人」乐手吹的纽奥良传统爵士乐特别拿出来分类为:狄西兰爵士乐,而黑人吹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就是纽奥良传统爵士乐。其实,要细分这两种早期爵士乐风,在技术与实质上都有困难也没必要,因为这两种乐风指的都是同一种乐风,差别只在因〝人〞而异。
★哈林爵士乐(Harlem Jazz)
哈林爵士乐是指20年代发生在纽约哈林区「哈林文艺复兴运动」在爵士乐上的风格而言。这个黑人自觉运动最早以宏扬黑人传统固有文化与 精神为主要诉求,尤其在文学与艺术上的强调,更为这个运动早期先驱 们所看重。但后来它也被推演扩大到爵 士乐的领域。
★堪萨斯爵士乐(Kansas City Jazz)
堪萨斯爵士乐又称「西南方爵士乐」,顾名思义,它主要是在美国西南各州成长与发展,如:密苏里州、堪萨斯与圣•路易市。它在20年代和 30年代盛行,与乡村蓝调、管弦乐队编制的散拍乐有密切关连。
堪萨斯爵士乐一般以8或12小节蓝调为基础,强调萨克斯风的重要性、避免复杂编曲而宁愿采用较简单的「主」(或带头,Head)编曲、靠记忆去排练爵士乐曲目、使用即兴叠句奏法 (Riff)吹奏一段乐句更是成为堪萨斯爵士乐的注册商标。
吹奏这种类型爵士乐的代表性团体有:班尼‧摩登(Benny Moten)、康特‧贝西( Count Basie)、李斯特‧杨(Lester Young)、克劳德‧威廉斯(Claude Williams) 与杰‧麦宣 (Jay McShann)等人所领导的管弦乐队。30年代中期,堪萨斯爵士乐被融入主流的摇摆乐( Swing)中,成为爵士乐的一部份。
★芝加哥爵士乐(Chicago Jazz)
芝加哥爵士乐是20年代初在芝加哥的地下酒吧里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它经常被泛指为白人小型乐队吹的爵士乐,如知名的奥斯汀高中帮(Austin High Gang)成员 :吉米‧麦克波特兰(Jimmy McPortland)、巴德 ‧佛瑞曼(Bud Freeman)、Frank Teschemacher 和其它人所吹的音乐。此外,这时期的毕斯‧拜德贝克(Bix Beiderbecke) 和艾迪‧康顿(Eddie Condon) 等人也甚具代表性。芝加哥爵士乐虽然来自纽奥良传统爵士乐,但也并非完全拷贝它,如 班尼‧顾德曼(Benny Goodman)在竖笛独奏技巧上比鼓手金.库帕(Gene Krupa) 更狂热、更外向的节奏有不同表现,有别于传统爵士乐。
一般而言,芝加哥爵士乐并没有发展出真正独立的风格。
★大乐团(Big Band)
大乐团时代大约起源于20年代中后期,以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与班尼‧顾德曼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在30年代中期及 摇摆乐 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迪 基‧葛利斯比(Dizzy Gillespie) 、50年代 的酷派爵士乐吉 尔‧艾文斯( Gil Evans) 、改良咆哮乐杰罗‧威尔森 (Gerald Wilson)、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桑 若(Sun Ra)、70年代爵士摇 滚及 融合音乐唐‧伊尔斯(Don Ellis)、梅 纳‧佛格森( Maynard Ferguson)、乃至80年代的克劳斯‧柯尼(Klaus Kon ig) 后现代咆哮乐都可找到它的踪 迹。其它知名的大乐团还有:康特.贝西、吉尔‧艾文斯等人所领导的团体;可以说,大乐团是爵士乐中不死的象征。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它所涵盖的乐器为: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缩喇叭、4支以上的萨克斯风(以上乐器亦可分为数部,如果编制够大的话;另有的乐团会增加竖笛为主旋律部,如班尼‧顾德曼乐团) ;伴奏或节奏乐器则有:钢琴、吉他、贝斯、鼓和其它弦乐器。
由于大乐团的形成与发展与1935-1946极盛一时的摇摆乐在时间上有某种程度的重叠,致使许多乐评家与乐迷常 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实为一时不察的疏忽。简单的说,大乐团是一个乐队编制上的组织,透过这个大型的组合,它可以吹任何爵士乐风编曲的曲目。当然,摇摆乐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或许,有人会说大乐团吹摇摆乐让人听来较具摇摆感,但事实证明,一些后来的小型团体( Combo)也可以摇摆的很好,如:班尼‧顾德曼的 六重奏);另一个差异是,摇摆乐有较为严谨的节奏和较多的即兴独奏,早期的大乐团独奏手则受限较多,也较没摇摆感。另有一些学者将大乐团分为"Swing Bands" 或" Hot Bands"," Hot Bands"如艾灵顿公爵与康特‧贝西所领导的早期大乐团,而 "Sweet Bands" 如葛伦‧米勒( Glenn Miller)所领导的较后期的大乐团。所谓的Swing、Hot与Sweet只是为了要区分这些乐队所代表的细节上的差别而已,并无特殊意义,因为它们同时指向一个主题:大乐团爵士乐。
★摇摆乐(Swing)
摇摆乐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辉煌在1935-1946年间,而将它作精确定义的是「摇摆乐之王」班尼‧顾德曼六 重奏在1935年的一些录音。20年代中后期,爵士大乐团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与舞厅等娱乐场所甚受欢迎,大量的年轻乐迷、舞者被吸引到这些地方消费与寻欢,需要更多的适合跳舞台(四拍) 改编自流行歌曲(Tin Pan Alley) 的爵士乐及摇摆乐可满足蜂拥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乐迷。
因此,说摇摆乐是起源于商业上的需要,而带有娱乐色彩的爵士乐,一点也不为过。摇摆乐后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的伴奏乐队(这有点像是舞蹈乐队)和「演奏会」乐队如艾灵顿公爵自40年中期以后,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表演。摇摆乐因适合于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有些学者又将它称为「四拍爵士乐」 。
1930-1935年在摇摆乐尚未定型时,有这类型倾向的爵士乐队逐渐在节奏乐器使用上有了重要变化:土巴号被漫步弹奏的贝斯(double bass) 取代;斑鸠琴被节奏吉他取代;基本的节奏脉动则由小鼓转到"hi-hat"或锌钹"ride symbal";和声节奏部进行的比纽奥良传统爵士乐轻快活泼,有时每小节四拍被细分成双2拍; 独奏手被要求和期望有更多自主性地即兴独奏旋律以便能够超越变化多端的节奏。
这期间重要的爵士艺人有:柯尔曼‧霍金斯( Coleman Hawkins)、班尼‧顾德曼、强尼‧贺吉斯(Johnny Hodges) 和 李斯特‧杨;且将先前不被重视的乐器提升至可以和小喇叭、竖笛与萨克斯风等主旋律乐器相同地位。
40年代中后期,摇摆乐逐渐式微,但它的节奏中的一些重要元素被使用于50年代出现的节奏蓝调与摇滚乐。摇摆乐虽然失去辉煌的岁月,但一直到90年代的今天,它所余留的节奏放松感与摇摆感都还常被它的忠实信徒继续奉行着。
★节奏蓝调(R&B)
简言之,「节奏蓝调」最早是50年代初,有 A & R(负责艺人与挑曲目)经理及杂志专栏主笔们用来描述一种带有强烈节奏、源自30年代哈林跳跃( Harlem Jump)爵士乐、蓝调的流行音乐。
「节奏蓝调」一词被创造后,很快地取代原来的旧字眼-「黑人唱片」(Race Records)。这种乐风早期代表性人物是路易斯‧乔登(Louis Jordan)和雷‧查理斯,后期则有蕾蒂‧毕安卡(Lady Bianca) 、孟斐斯号手(The Memphis Horns)和玛丽亚‧马尔道(Maria Muldaur) 。
★ 咆哮乐(Bebop或Bop)
顾名思义,咆哮乐是一种吵杂喧闹的爵士乐,它的英文原名是:Bop、Bebop或Rebop在40年代初期它正萌芽时这三种称法都有人使用。其中,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的一些乐队吹的曲目〈Arriba〉(哭叫的),但现在已没有人使用它来描述这个诞生在40年代中期的美国爵士乐了。
此外,Rebop也可能出自拟 声爵士歌手(Scatting Singer) 双音节发声Re-bop(或Be-bop),如:莱尼尔‧汉普顿(Lionel Hampton) 和迪基.葛利 斯比就曾在他们的作品中有" hey-baba-re-bop" 的唱法。或许,Bebop( 或Rebop) 是出自咆哮乐常在乐曲末段以"Be-bop" (或Rebop) 收尾结束的发音。一般的爵士乐研究者常将这40年代中期到60年代时期,一切有关咆哮乐的音乐型态称为现代爵士乐(如:改良咆哮乐队,但自由爵士乐除 外)。咆哮乐的开山祖师是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迪基.葛利斯比与席隆尼尔斯‧蒙克(Thelonious Monk)等人,其它如巴德‧鲍尔(Bud Powell)和迪克特‧戈登(Dexter Gordon)也是重要的代表乐手。
★ 主流爵士乐(Straight Ahead)
所谓的主流爵士乐一词意指从1945年咆哮乐出现在爵士舞台上后一直到 现在,所有以咆哮乐的风格及其衍生出来,简单直率一脉传承的爵士乐风。而此乐风在爵士乐发展上一直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故名之为「主流爵士乐」。就一些关联性而言,也意谓着一种积极有力的持续发展。如独奏者与乐团的吹奏风格或一首曲子的曲风。
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影响力如此深远、如此广泛的主流爵士乐(咆哮乐)将随着时代演变,存在于每一个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爵士风格中,成为爵士乐不死的象征与日争辉。此类型的重要性乐手有奥斯卡‧彼德森(Oscar Peterson)、雷‧布朗(Ray Brown)、戴夫‧布鲁贝克(Dave Brubeck)、阿玛德‧察谋(Ahmad Jamal) 和杰瑞‧莫里根(Gerry Mulligan) 等 。
★现代爵士乐(Modern Jazz)
所谓的「现代爵士乐」是泛指40年代中期咆哮乐诞生后到60 年代之间所 出现的全部爵士乐风格。但一般专指咆哮乐和它后来的一些分支,如改良咆哮乐(Hard Bop)和放客(Funk)。再者,它不含盖60年代初期的自由爵士乐(Free Jazz)。
★酷派爵士乐(Cool Jazz)
万物无法无中生有,它总有个起源与酝酿期。爵士乐的各种流派的起源与诞生也不是一时一刻就突然从石头〝蹦〞出来,它有其一步一脚印的发展过程。
酷派爵士乐,按一般的说法是1949-1950年期间,小喇叭手迈尔‧戴维 斯(Miles Davis)所领导的九重奏为国会(Capitol) 唱片公司灌录的专辑《Birth of the Cool》所代表的乐风,它的诞生使主流爵士乐风瞬时由咆哮乐风(Bop)转向另一个相反的方向-由热到冷。这种180度的大逆转是历史性的里程碑。然而,第一个弹出酷派爵士乐「前奏」的先驱人物并非迈尔‧戴维斯,当1947年有名的革新爵士乐代言人史坦‧肯顿指挥他的管弦乐团灌录一首前卫的、有酷派曲风(非咆哮乐) 的作品-《Collaboration 》时,当(出身摇摆乐与咆哮乐)钢琴/作曲家蓝尼‧特 利斯塔诺( Lennie Tristano)以一曲〈Coolin' off with Ulanov〉为酷派爵士乐谱下历史性的「序曲」时 迈尔‧戴维斯还只是咆哮天王中音萨克斯风手查理‧帕克乐队里初出茅芦的新手。蓝尼‧特利斯塔诺严谨、抒情曲及简约的触键手法几乎已碰触到它的核心,时机不成熟加上唱片的滞销阻碍了特利斯塔诺向前发展的信心。2年后,这个开天辟地的先机给迈尔‧戴维斯抢去了。
戴维斯以他清新的小喇叭独奏乐风吹出酷派爵士乐的主旋律,由于他精确成熟的定义,正式向爵士世界宣告「新的声音」已经来临。若说戴维斯是酷派爵士乐的「产妇」,无疑的,特利斯塔诺就是那个催生「产婆」;推的更远一些,20年代早逝的天才小喇叭手毕斯‧拜德贝克和30年代的李斯特‧杨的独奏乐风,似乎可以被称为「助产护士」。其它酷派爵士乐代表性乐手是:李‧柯尼兹(Lee Konitz)、吉尔‧艾文斯管弦乐团( Gil Evans Orchestra)和亚提拉‧佐勒( Attila Zoller)
★ 革新爵士乐(Progressive Jazz)
革新爵士乐意指40年代中后期到50年代期间,以指挥史坦‧肯顿(Stan Kenton ) 所领导的爵士管弦乐团吹奏的音乐和鲍伊‧瑞朋(Boyd Raeburn)在同期间灌录的乐风而言。这类型音乐的特征是:以管弦乐团的编制形式(管乐器与弦乐器并重),运用古典音乐的曲式、编曲手法和爵士乐(摇摆乐和咆哮乐 )元素,做出〝冷与热〞并列、狂暴喧嚣的不谐和音和有复杂层次的音乐。其它知名的歌手还有克莉斯‧康纳(Chris Connor) 和吉他手吉姆‧霍尔(Jim Hall )。
★西岸 爵士乐(West Coast Jazz)
顾名思义,西岸酷派爵士乐运动发生在50年代初期,美国西岸-洛杉矶。尤其,在荷摩莎( Hermosa)海滩的灯塔(Light-house)俱乐部和好莱坞电影、电视录音配乐工业)。这个乐风的艺人以白人为主,但也有少数表现杰出的黑人乐手,如:「现代爵士乐四重奏」成员、迪克特‧戈登和奇可‧汉弥顿(Chico Hamilton) 等人。他们的创作灵感最初来自迈尔‧戴维斯1949年专辑《Birth of the Cool》,但随后的发展却有别于迈尔‧戴维斯的乐风,如:着重精心构思的对位法、流畅灵巧的编曲手法、有较多的颤音、被压抑的情感、常按谱宣科和较少即兴演奏。西岸酷派爵士乐风的严谨作风、高度专业的演奏技巧,常吸引学院派学生的注意力,唱片的卖座再加上录音配乐工业,有固定与优渥的待遇和工作环境,让这类型乐风的乐手们无后顾之忧,有较多的心思去开拓并实验新的曲风。其代表性人物有:查特‧贝克(Chet Baker)、巴布‧库伯( Bob Cooper)、汉普顿‧豪斯( Hampton Hawes)、萧提‧罗杰斯等?
★民族爵士乐(Ethnic Jazz)
「民族爵士乐」 在50年代时主要在指结合南美洲的拉丁乐风的爵士乐? A 但这个用语后来则被扩大泛指所有带有自身民族音乐特性的爵士乐。
这种民族爵士乐风最著名的乐团有阿拉伯籍的拉比-阿布-哈里尔(Rabin-Abou-Khalil)、葡萄牙籍的玛丽亚‧荷奥(Maria Joao)、南非籍的阿布杜拉‧伊布拉因-达乐‧布兰德(Abdullah Ibrahim-Dollar Brand) 和 匈牙利籍、结合巴西风格的费连‧史尼伯格(Ferenc Snetberger)。
★改良咆哮乐(Hard Bop)
像大多数数的艺术形式一样,爵士乐的发展脉络也是从一个风格逐渐发展到另一个风格;从一个旧流行迈向另一个新流行。50年代中期,当很多人对平淡无力、让人几欲昏昏睡去的酷派爵士乐感到无奈与疲倦时,一股曾曾经失势、再卷土重来的爵士势力「改良咆哮乐」正在诞生,由于它的适时出现,不但填补了酷派遗留的音乐空隙,让柔弱无力的爵士世界打了一针强心剂,更为曾被酷派推下主流舞台的咆哮乐,报了一箭之仇,改良咆哮乐算是得到暂时性的胜利。
改良咆哮乐的中文意思是一种激烈紧张、困难操作的爵士乐风格,它刚开始的代表性乐手和团体是鼓手Art Blakey领导的五重 奏团体「爵士信差」,(Jazz Messengers 50-60 年代咆哮阵营的摇蓝与训练营)和Max Roach-Clifford Brown 五重奏。有人把"Hard Bop" 翻成「硬咆哮乐」或「精纯咆哮乐」,笔者在思考这类型乐风发生的时代背景和音乐特性后,觉得前者的译法还摸得到它的边,但后者则完全文不对题。基本上,发明Hard Bop的乐手都曾在查理‧帕克、迪基‧葛利斯比的咆哮乐队工作过,这些咆哮乐后裔虽然在他们所创造出来的新音乐 中,保留了强而有力的 哮咆元素,但它已被修正为较易被乐迷接受的形式,虽然在比较上? A它们仍是吵杂的,却没有查理‧帕克与迪基‧葛利斯比那样多的复杂和声及极端刺耳的高音。
Hard Bop有较和谐的音调、较明确易懂的旋律、较易吹奏中音域、较少的即兴独奏与较大的流通量。再者,Hard Bop 被加入大量的蓝调旋律、教堂圣乐和声,尤其更强调鼓的节奏脉动(因为很多带头的人物都是鼓手)、打的更大声。更具渲染力及更有层次感 ;钢琴虽触键较轻,但仍具节奏感;贝斯则弹的更流畅平顺。因此,Hard Bop 的中文应翻为「改良咆哮乐」似乎更接近原风格的本意。50-60年代的改良咆哮乐手大半来自底特律和费城两地的黑人乐手,前者有贝瑞‧哈里斯(Barry Harries)、汤米‧佛莱那根(Tommy Flanagan);后者则有李‧摩根(Lee Morgan)、迈克斯‧罗区(Max Roach) 等人。
★放客(Funk)
放客爵士乐是改良咆哮乐的一个分支,"Funk"一词原是黑人低俗俚语,它暗指女人生殖器。它第一次被提到是在1953年钢琴手贺雷斯‧席尔佛(Horace Silver) 的一首歌曲标题〈Opus de Funk〉,其它席尔佛此类型作品还有:〈The Preacher〉、 〈Doodlin'〉、〈Senor Blues〉、〈Song For My Father等。另外,加农炮‧安德烈 (Cannonball Adderley)、南‧安德烈( Nat Adderley )兄弟合作的经典名曲〈Work Song〉也是放客爵士乐代表性作品。
其它代表性艺人有:亚特‧布雷基(Art Blakey)、雷伊‧安德逊(Ray Anderson)和Blue Box(蓝盒子乐团)。放客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发展依旧有蓝调悲恸与伸吟色彩,只是乐器似乎转到萨克斯风上面来,如:戴夫‧山朋( Dave Sanborn)、早 期的葛罗佛‧华盛顿( Grover Washington, Jr.)等人都是个中高手。
★ 横跨或第三潮 流( Crossover , Third Stream Jazz )
第三潮流乐风起源于50年代中期,这字眼最早出现在其灵魂人物之一 - 作曲家根特‧舒勒1957年在Brandeis大学的一篇演讲稿中。其基本特质和主张是着重当代西方艺术音乐的创作技巧,再结合世界各民族的音乐元素(如:摇摆乐和非洲生动多元的节奏) 去对抗任何一种已经得到既得利益的音乐,如此,让爵士乐手们可以从中学习古典音乐复杂的音调系统和大尺度的创作模式,进而发展新的爵士乐--即第三潮 流。此 类 型乐风的重要乐手为约翰‧路易斯(John Lewis)和30年前风靡欧美横 跨爵士乐的钢琴家贾克‧路西耶( Jacques Loussier).
第三潮流不是爵士乐主流的类型,但它帮助爵士乐乐手在更高的水平去拓展并延伸爵士乐中尚未被探测的可能性。它也常被错误的联想到20年代以保罗‧怀曼(Paul Whiteman)所代表的「 交响爵士乐」,无论如何,后者缺乏即兴演奏,而抽离爵士乐最重要的元素,就不是爵士乐。
★调式爵士乐(Modal Jazz )
调式爵士乐是50年代末期酷派小喇叭手迈尔‧戴维斯( Miles Davis)发展出来的一种以非自然音阶(非和弦,如:采用严谨的古典音乐调式音阶-dorian、phrgaian和西班牙、印度音乐的音阶)为主要创作来源的爵士乐形态,调式爵士乐(Modal) 常被误认为与大、小调式(Mode) 有关。或许,Modal Jazz翻译成「形态爵士乐」或「音形爵士乐」较不会产生这种混淆。这种创作手法因为比一般以〝和弦进程〞(Chord Progressions)模式创作容易,常为部份乐手采用,再者,也因它可以较自由的和声诠释,使乐手更容易创造出一种从容、沉思的感觉。第一首知名的调式爵士乐风的曲子是迈尔‧戴维斯1958年为哥 伦比亚唱片公司灌录的《Milestones》专辑同名曲,此曲以AABBA为形式,A部采用G调dorian调式;B部则基于A调aeolian调式。随着迈尔‧戴维斯的脚步,萨克斯风手加农炮‧安德烈和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进一步更自由创作的调式爵士乐,如:约翰‧柯川1960年专辑同名曲〈Impressions〉。其它重要乐手还有:麦可‧布雷克(Michael Bracker)和麦考‧提那(McCoy Tyner).
★ 拉丁爵士乐(Latin Jazz)
拉丁爵士乐是融合古巴、波多黎各、南美洲等拉丁语系的舞蹈、打击 乐器节奏元素与爵士乐即兴演奏的一种音乐类型。其特征是将拍子细分为双拍的倍数,舍弃散拍乐与摇滚爵士乐的贯用节奏,在一个复合的、持续的群音中,重音不规律地落在一或二个小节中。其中最简单、普遍 被采用的例子要算是哈巴内拉舞曲(Habanera或Danza) 节奏。60年代,大量热情有劲、充满活力的拉丁节奏元素在爵士舞台上多元展现。
带有森巴与较温和的Bossa Nova曲风的爵士乐大行其道,甚受年轻乐迷的喜爱。其代表性乐手和乐团有:康那辛拉丁乐团(Conexion Latina)、杰瑞‧龚札雷兹(Jerry Gonzalez & The Fort Apache Band)和希尔顿‧路易兹(Hilton Ruiz)。
★自由爵士乐(Free Jazz)和前卫爵士乐(Avantgarde Jazz )
Free Jazz就是自由爵士乐,爵士评论家Don Heckman曾将之描述为"Action Jazz"(行动爵士乐)。
但没有广泛地被采用;70年代中期,在纽约也曾出现一个这类型音乐的衍生物--Loft Jazz(阁楼爵士乐)常在阁楼上演奏的爵士乐。显然,自由爵士乐是以它的创始人欧奈‧柯尔曼( Ornette Coleman )在1960年灌录的专辑《Free Jazz》为名。同期的代表性人物还包括西尔‧泰勒(Cecil Taylor )和亚伯特‧艾勒(Albert Ayler)等人,较后期的倡导人则是约翰‧柯川。
因此,自由爵士乐也曾被冠以「前卫爵士乐」(Avantgrade Jazz)或「新事物」 (The New Thing)。简而言之,自由爵士是舍弃在它之前的爵士乐和弦结构,重新建立自己一套松散的、自由的集体即兴演奏方式的音乐型态。它通常不只局限在一个音调上,而以某一调式去定位多调式 即兴演奏的方向,但不是照 本宣科,不重复叠句和变化不定的进行速度。如此展现出来的音乐风格常杂夹着人 声的哭号、小喇叭或萨克斯风的乐器悲鸣、混乱无序、多向度(Multidirectional)的鼓或贝斯声。
★ 新古典爵士乐(Neo-Classical Jazz)
「新古典爵士乐」是在60年代发展出来的爵士乐风。顾名思义,这是结合古典音乐元素和创作手法的爵士乐。这种乐风与50年代革新爵士乐、第三主流和欧洲爵士乐有相似之处。萨克斯风手丹尼尔‧史耐德 (Daniel Schnyder)是这个乐风的好例子。
★摇滚爵士乐(Jazz Rock) 与融合乐(Fusion)
摇滚爵士乐专指迈尔‧戴维斯在60年代中后期所创造的爵士乐风而言。60年代中后期,以咆哮乐为主体的现代爵士乐舞台虽然还拥有一些追随者,但乐迷已明显流失,当道的自由爵士乐由于艰涩难解、且颇具争议性,它的影响力除了欧洲之外,欧奈‧柯尔曼的大半美国同乡可不买他的帐。猫王和摇滚乐的新天王「披头四」正在那里摇头晃脑、抖动双 腿,侵蚀爵士乐江山的版图。
甚么时候最受人欢迎的黑人音乐已经变成灵魂乐、电子蓝调音乐或甚至是 摇滚了呢?是否 真的爵士乐已死?!这些存在当时许多爵士乐手和乐迷心中的结,终于,在迈尔‧戴维斯决定以打不过他们就加入他们作为策略,于1969年连续推出2张结合摇滚乐节奏、电子乐器和爵士乐成功专辑《In A Silent Way》和《Bitches Brew》后,有了正确答案。迈尔‧戴维斯的摇滚爵士乐团体也带出往后在爵士乐坛上扮演举足轻重角色的乐手,如:吉他手约翰‧麦克劳林(John McLaughlin)、键盘手契‧可立亚(Chick Corea)和萨克斯风手韦恩‧萧特(Wayne Shorter)。不久,迈尔‧戴维斯的团体瓦解,团员们也各自分道扬镳,如约翰‧麦克劳林所组的"Mahavishnu Orchestra"乐团、契‧可立亚所组的「回到永远」 "Return to Forever"、Joe Zawinul和韦恩‧萧特所组的「气象报告」" Weather Report",都是赫赫有名的融合爵士乐团。
70年代,他们的音乐融合了灵魂乐、放客和拉丁爵士乐,即所谓的「第二波融合爵士乐时代」。其它代表性人物还有菲立浦‧凯撒林(Philip Catherine)、比利‧柯 本(Billy Cobham)、韦纳‧克朗茨(Wayne Krantz)、间谍(Spies) 乐团、蕾妮‧史坦(Leni Stern)。迈尔‧戴维斯代表的摇滚爵士乐风之后,就是所谓的「融合爵士乐」(Fusion),或,有人将迈尔‧戴维斯60年代末的摇滚爵士乐风之后到 80年代所有有关此类型的风格称为Jazz-Rock Fusion(摇滚爵士融合乐) 。
★ 阁楼爵士乐(Loft Jazz)
自由爵士乐在70年代中期的分支,因为这个门派的乐手常在纽约建筑 物的顶楼(Loft)演奏这类型的音乐,故名之为「阁楼爵士乐」。这个乐风的代表性乐手以玛帝‧艾力克(Marty Ehrlich)、奥利佛‧雷克(Oliver Lake)、亚瑟‧布莱斯(Arthur Blythe)和提姆‧伯恩(Tim Berne)为代表。
★后现代咆哮乐(Post-Modern)
「后现代」(Post-Modern )-词最早出现在70年代中后期的一些文学评论上,它在建筑上的延伸则在指反一切合理的、理性的、机制的、千篇一律的线条、动线、造形…与色彩的现代主义建筑创作意念。红帽唱片公司认为:像希西尔.泰勒是开创50 -60年代此乐风的先驱者,乔治.葛罗(George Grawe)也将成为80-90年代的新旗手,而约翰.佐恩(John Zorn)更为许多乐迷和乐评家认定是当代的新锐之一。因此「后现代爵士乐」被制造出来。如果听过约翰.佐恩的两张 专辑《给露露的消息(News for Lulu)》及《给露露更多的消息(More News for Lulu) 》可对将约翰.恩的风格有更深入的认识。另他在DIW唱片公司所录一系列的《Masada 》也深受爱乐者称赞。
★M-BASE
"M-BASE"是一群乐手以共同理念互相砌磋的集合名词。其中以萨克斯风手史提夫‧柯尔曼(Steve Coleman)在80年代末领导的" Five Elements" (五 要素) 为主体,其成员大部份来自纽约布鲁克林区的年轻黑人乐手,如:格瑞格‧奥斯比(Greg Osby)和凯文‧布鲁斯‧哈理斯(Kevin Bruce Harris)。这个乐团以带有黑人绕舌歌(Rap)、"Hip-Hop" 等强烈节奏元素的爵士乐风,吸引许多年轻乐迷。
★ 酸爵士乐(Acid Jazz)
Acid Jazz一词最早流行于80年代中期英美电台D.J.之间(不是乐手之间 ),或许您可拿它与摇滚乐的Acid Rock(迷幻摇滚)作一个比较,或许说它是一种商业现象或行为比说它是一个自然演化的正规爵士风格来的贴切。因为,这种风格强调聆听唱片,而不是去现场听演奏会。「酸爵士乐」是 复兴60年代末到70 年代初的放客爵士乐,但放进非常多的「灵魂音乐」元素与商业推销色彩在里面,许多黑人乐迷喜欢这类型的爵士乐。其代表性团体是「蓝色博物馆」(Bluezeum),US3及匿名者(Incognito) 。
★ 轻柔爵士舞(Smooth Jazz)
「轻柔爵士乐」也是80年代中期发展出来的新爵士风格,它意指结合乐器演奏、流行音乐及轻爵士乐(Light Jazz) 的一种音乐类型,它的特质是:在特定的旋律上少即兴演奏。其知名乐手有:艾德‧汉弥尔顿(Ed Hamilton)、史提夫‧瑞德(Steve Reid)、桑姆‧罗泰拉(Thom Rotella)和微风吉他二重奏(La Vienta)。
★Hip-Hop 爵士乐
90年代流行在纽约市爵士舞台的新爵士风格,起初它以黑人音乐为主 体,随后在电台D. J.之间流行,这个结合强烈节奏乐风有些特征:专属舞鞋、特定服装、电子乐器声和都市涂鸦,又「Hip-Hop 爵士乐」被一些爵士乐评家归类为「绕舌歌爵士乐」(Rap Jazz)。这个乐风的知名乐团是「蓝色博物馆」(Blue-Zeum)
★小酒馆爵士乐(Cabaret)
「小酒馆爵士乐」意指在40-50年代期间,在俱乐部或小酒馆演唱的爵士乐,节目通常在晚上举行,台上的秀者以诙谐逗趣的谈话和情歌吸引观众的视线。其著名例子是钢琴歌手鲍比‧萧特(Bobby Short)。
[ 本帖最后由 schiff 于 2009-5-10 13:2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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