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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allone

对S600事件的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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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2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人言可畏,人心可诛,一个坛子的小世界真能让人看到人生百态,我是来学技术的,也可以说是打酱油的,这类事情不参与
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以婊子的标准要求自己的人请自觉 fuck  out ,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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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2 16:53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各位你满不满意 其实也无法做到个个满意
但是版主还是从尽量公平的角度站出解决问题 或许你做版主也未必能做到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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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2 17:32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玩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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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2 18:11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今秦俑 发表于 2015-12-21 23:08
同感!
这次事件的处理换我是当事人也会心服口服!这才是大家想要的版主。这让我不由地想起那个禁言过我 ...

张兄码字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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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ecomadmi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2-22 22:44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版主应该有条底线,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公开藐视现有论坛规定!你可以说出版规放一边证明你未够成熟好如现在的城管。

点评

有本事别拿小号出来说话,我都忍不住想骂人了  发表于 2015-12-23 08:03
香港弦声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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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ecomadmi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2-22 22:54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1:论坛历史上你是第一个公开藐视版规的版主 。其2:今次执法不是你说的全面从根源上来说非常偏向某一边,实系大失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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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2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你可以逛逛论坛,开开眼界。但千万不要参与买卖,这里龙蛇混杂,有你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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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Stallone 发表于 2015-12-21 18:30
说真的,真不想拿诸位开刀,也没必要弄成你死我活地提升自己的威信,但是闹到这一步,谁都不想看到!

事 ...

好几个月没登录了,我胡说几句啊。
1.这么点小破事最后搞成这样,完全没有必要,要追究责任,我觉得版面管理者首先有责任。
既然有人发了版面交易相关的纠纷帖子,管理员应该第一时间介入,向双方了解清楚事实,及时按照版规处理,就这么简单点事。我看不大懂为什么要等到撕逼撕成这样都撕跑题了管理员才出来解决,这个撕逼越撕越大的过程是必要的么?
2.我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要给热心网友保持中立仗义执言的加分,这个习惯似乎史版一直有。这是在鼓励什么?有版规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有问题用版规套就是了,与事件无关人等尽量少BB,维持一个好的秩序。给仗义执言的加分只会造成再出纠纷再下面跟着起哄架秧子的好事者越来越多,纠纷搞得越来越热闹,反正动动键盘也不用花钱,搞不好还能混两个威望。法官断案的时候底下有人跟那掰扯道理,不管他说的对不对国际通行的方法是让他安静,而不是给他小红花让他下回还来仗义执言。
3.您觉得站在机枪眼上了,左右为难,压力极大。确实是,这又当爹又当妈的,还容易弄得两头有怨气。处理完一大堆人出来敲锣打鼓,就像见了包青天了。啥地方需要包青天?没王法的地方才要包青天,这是典型的人治代替法治,不利于长治久安,也不利于公平。有问题及时按照版规处理就是了,一句话不用多费,如果版规明显有问题或者有漏洞,修订版规是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

倒时差中的胡话,说得对不对的您见谅。

点评

说的很好,赞一个,可惜的是最后一条做不到,直接导致前面的就很难做到了。  发表于 2015-12-23 08:05
你遇到过为你仗义直言的人吗?  发表于 2015-12-23 01:41
淘宝小店 http://shop68844835.taobao.com
TECHNICS SL-XP5/XP7 电源专业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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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顶
qq:315685597.手机/支付宝:1382646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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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呼洛迦 发表于 2015-12-23 00:07
好几个月没登录了,我胡说几句啊。
1.这么点小破事最后搞成这样,完全没有必要,要追究责任,我觉得版面 ...

照您的观点,那卖东西的帖子,只是要了的那个人喊一下就可以了,其他的人都没必要跟帖了吧,我也是按您的意思套用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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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1:15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我就跟他说过,最好详细描述一下,可能是货太多无法一一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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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交易区版工 于 2015-12-23 02:06 编辑

大家好,我是咱们耳机随身听交易区的管理员。对S600事件我也一直在关注,S版也和我商讨过卖家、买家以及相关的参与者。从客观上讲,本次事件的卖家和买家都有一些过错。

1、论坛上有一个专门的论坛交易申诉投诉区,买家如果遇到这类纠纷,应该和卖家商量无果后到交易申诉投诉区发一贴申诉帖,并叫来卖家,买卖双方一起在申诉帖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是非,而不是在交易区让大家讨论某一位网友的品质问题。另外,我建议买家在投诉区发帖后再PM一下相关分区的管理员,让他关注一下。由于卖家在论坛的口碑还不错,同时鉴于卖家已经被S版扣除了2分,所以对其不再加重惩罚,而买家在交易区直接发帖不说商品问题而谈及卖家人品问题,且没有走论坛的交易投诉流程,所以除了S版的禁言以外,扣掉1分。另外,遇到这种事情,卖家退一步,从买家考虑,道个歉,看看后续能不能力所能及帮助一下买家;买家也退一步,从卖家角度也考虑一下,采用少退一点钱之类的和卖家商量着,问题也就解决完事了。大家都是论坛的网友,朋友,有必要弄个老死不相往来吗?

2、S版对卖家吕先生和买家NUSER先生的处理决定我是支持的,很中肯。咱们耳机随身听交易区很多交易交流的老机器很多都是场货,而场货是需要赌的。所以,希望所有的卖二手的朋友描述机器自身优点的同时请尽量也把机器的缺陷描述清楚,让买家有一个充分的知情权利和选择权利。而对于购买场货的买家,也请有个心理准备,那就是购买的东西有可能就是自己无法处理的。如果遇到买到的东西是和卖家描述不符的,别修,建议先联系一下卖家做退货处理,实在不行再到论坛交易投诉区并PM相关管理员,管理员会通知卖家举证,如卖家不来举证或者拒绝举证,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扣除其金币、威望,认证商家将会取消其认证商家资格,缴纳保证金的商家将会扣除相应保证金提前赔付给买家。

3、关于煽风点火、辱骂他人的网友,本论坛绝不姑息,对于利用手头马甲辱骂他人更是严惩不待!本次事件 sany2001的投诉帖是使矛盾进一步激化的源头,同时 菩提祖师、水石林等马甲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就更不对了。论坛尊重所有网友发言的权利,但是不包含辱骂他人,煽风点火的权利。鉴于事情的影响程度,我决定,除了S版做出的sany2001扣除1分的决定外,再禁言2个星期,时间从12月23日中午12:00开始至1月6日中午12点00分止,在此期间sany2001可以联系我。另外对,根据交易区版规的第二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菩提祖师、水石林等马甲辱骂他人的账户做出禁止访问的决定,以上决定即刻生效。


4、关于处理时间问题,本次事件本区的管理员、版主是有意给卖家和买家充足时间进行举证和辩论。论坛支持保护买家的正当投诉的权利,但同时也会给卖家一个为自己辩护的机会。S版处理本次事件,处理不仅仅两位网友,也是准备让本区暴露的一些问题充分显现,再集中统一处理,赏程透明公开。同时S版和墙版商讨过,也鉴于综合了一些网友的其他情况,处罚的力度可能稍微轻一点,但大体上也算是处罚力度得当,不容置疑的。

咱们耳机随身听交易区表面上看是一个交易区,其实也是一个培育大侠的地方。实际上论坛好多大侠不都是从交易区的新手买二手设备折腾慢慢成长为大侠的吗?所以,通过本次事件,我也希望交易区的大侠在新手遇到困难的时候可否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在机器上面临的问题提出一些具体的解决意见什么的。因为,这些新手就是咱们论坛的新鲜血液,只有不断的有新鲜血液的输入,才可以保证论坛健康的发展。为此,对于热心帮助买家解决机器实际问题的毛健琴、blupababy两位热心网友,我将奖励每人20金钱,以资鼓励。为了鼓励更多大侠帮助这些入门的新人:凡是成功帮助到新人解决实际问题的,由新人PM我,我再根据解决问题的实际大小和典型程度,给帮助新人的大侠奖励金钱乃至威望,希望各位大侠积极帮助新人吧。(恶意刷分除外,反而恶意刷分的新手和大侠将会扣除分数。另外,同一个类型问题只能奖励一次)

以上就是我对本次事件做出的决定,如有改正的地方,大家可以指责出来,我会酌情考虑大家的意见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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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呼洛迦 发表于 2015-12-23 00:07
好几个月没登录了,我胡说几句啊。
1.这么点小破事最后搞成这样,完全没有必要,要追究责任,我觉得版面 ...

1,这件事从头看到尾,最初的责任在买家,发的并不是一个投诉帖,发帖的目的并非建立于解决问题的立场,相信任何买卖双方都有遇到纠纷的时候,理智发帖是一个成年人应该能做到的。从这点上买家就应该先打50大板。

2,基于买家不成熟的发帖才有了后来诸多的纷争,规则的建立无非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论坛保护买家的同时也保护卖家,只有相对公平的环境才能建立起相对良好的交易环境。管理者不第一时间介入,估计也是有着等卖家做出合理解释的考虑。

3,论坛的环境需要玩家共同的努力,若是强行管理无视玩家的立场,那和淘宝就没有什么区别,一刀切的结果就是容易被钻空子,出问题一律退货的那是淘宝,不是论坛,人性化管理并非不可取,还是要看管理者的水平。

4,作为管理者,两头不讨好是常态,完全的公正等于水至清则无鱼,就这件事来说,买家不成熟的发帖有错,卖家描述不清有错,所有参与讨论者都有一定的过错,但买家有损失是事实,卖家也有损失也是事实,用版主的一句话,这件事就没有胜利者,所有人都是失败方,若要做到完全公正,估计这几十上百个回复都要被禁言,想必这其实并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结果.

总的来说,版主给了大家一个下台的机会,没必要再纠结了.

点评

你的第3条观点提的非常好。  发表于 2015-12-2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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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2:04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责任在卖家没试清楚货物美言一句换个光头就好,这个是事情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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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ny2001 于 2015-12-23 02:36 编辑
交易区版工 发表于 2015-12-23 01:21
大家好,我是咱们耳机随身听交易区的管理员。对S600事件我也一直在关注,S版也和我商讨过卖家、买家以及相 ...

版工管理员的补充裁决个人还是非常支持的,论坛对纠纷的裁决还是应以论坛版规为准绳,不宜加入过多的主观因素,依法治坛,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争议各方参与讨论应该坚持几点:

1,就事论事,讨论范围应集中围绕纠纷本身来进行,不能无尺度随意偏离论题;
2,讨论过程中不能进行人身攻击;
3,讨论应摆事实为主,忌随意加入各种主观臆想; 论坛都有交易规范,无规范可考时可遵循参考交易区过往交易惯例 .

对于史版的裁决,主观上我愿意服从裁决,客观上虽然我完全不明白我处分是犯了哪条版规,但我支持这样子尽心尽责服务论坛的史泰龙版主的工作态度,所以之前裁决我不再回复询问

既然版工管理员补充裁决了,一切依版规而行,那我个人也提出对之前裁决中未提及的疑问

我犯了哪条版规而受到处罚,请明示,被人身攻击遭脏话骂人,我不骂人不回骂,依版规而开贴投诉人身攻击行为的贴怎么反成被处罚的原因?



顺便补充投诉使用马甲骂人,22楼

http://www.jd-bbs.com/forum.php? ... page=2#pid15804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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