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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8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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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烧不退 于 2014-2-8 22:34 编辑
然而,whyljh3333提供的“证伪”方法并不比教科书(或科普书)的引例高明,反而有更大的瑕疵。
我们应该正确地理解光速的一. 不变性;二.不可超越性。还有就是不能把“视在运动”当成“物质(或物体)运动”。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光速,那么我们可以很快地举出许多“超光速”的例子。如:一辆正行驶的汽车(即使是它行驶得再慢),司机觉得天黑了,开了大灯,那么:灯光速+车速>光速;一台粒子加速器承载于一台行进的车上正工作着,加速器内的粒子已被加速到光速并沿载重车行驶方向运动,那么粒子的实际速度>光速......
光能被推动(加速)或者被拉住(减速)吗?相信你的回答是否定的。
whyljh3333网友的“证明”(注:当“证伪”时,是可以举反例,且只一条足够),无意间就“拉住”了光并使之减
速了。教科书或科普书的引例是假设S’系中光束的运动方向是垂直于列车运行方向上下运动,这就稍微巧妙地回避了光速被超或被减慢。而whyljh3333的方法是将光束(S’系中的)的运动方向假设为从车厢地板上A’点向上并倾斜于列车运行反方向射向车厢顶端的镜子M处。这样,光束的运动方向就有一个平行于列车运行方向或反方向的水平分量,不管这个水平分量或大或小,与列车运行方向相同时,则超光速;相反,则减慢了光速——这显然是荒谬的。(第二图)行了,以下就什么都不用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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