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我是酒神 于 2011-7-28 23:08 发表 
总觉得您我这种争论没多大意义,必竟有时您偏执地曲解我的意思。不如以后的人生经历可以或许改变。。。
老酒对你的“民族脊梁”与“包衣汉奸”之说提不起趣,反而您的这句话来了点冲动。。。忽然想起以前一名广告 ...
您能理解这段话吗?“大众”“小众”总归最后一条路,围绕咱的争论话题就是
满身珠光宝器达官贵人在歌剧院高高在上包厢里一边意淫一边欣赏着古典音乐。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世纪的事情了。“古典音乐就因讲究思辨,旋律的逻辑性来阐释作品意图,是理性化的音乐,而流行音乐是一种比较随意、情绪化,旋律自我松弛,是感性的音乐,非常适合低层广大群众”。用这种观点粗糙地划分了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
你忘记了音乐的本质!通过音乐,人的情感得到宣泄,抚慰。人的情感是平等扑素,通过音乐的旋律语言得到共鸣回忆,这些音乐的旋律包括古典音乐的,流行音乐(流行音乐还包括了爵士、摇液等)。
古典音乐与流行音乐的高度,是作家曲家创作过程的技术活儿罢了,最终的目的是音乐家旋律语言流入心里而与人的情感产生共鸣,不管是古典音乐或流行音乐。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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