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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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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枪手脑残 于 2010-8-2 09:37 发表 
账是这么算的
但是事情不是这么想的
大爷大妈的就不喜欢耗电的东西
不跟你讲这些的。
谁都有一条筋的时候
这我同意,许多老头、老太,以前苦日子过惯了,节约的过分,已经形成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液晶厂家针对他们爱节约,宣传液晶的省电,也无可厚非。
并且所有等离子粉丝都承认,省电是液晶的一大技术优势。
不过,市场上大多数平板电视,并非老头老太在买,主要还是年轻人、中年人购买。
年轻人通常是因为结婚,买了新房等,也就是第一次买平板电视;
而中年人通常是家里的旧 CRT 电视坏了,自然淘汰了。
如果这些年轻人也好,中年人也好,如果他们对等离子、液晶各自的技术优势和技术不足之处都有所了解,那么他们愿意享受画质,同时付出较高的电费;
或是为省电,不在乎有少许漏光和暗场不清;或为了别的因素,总之,他们在作出选择哪一种电视之前,对各自技术优势和不足都已经有了了解
那么他们不论选择液晶,还是等离子,都是正常的、合理的选择,作为网友,作为旁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
但从百度。谷歌搜索 液晶 + 漏光 来看,显然有大量的消费者,事先并不知道液晶电视竟然存在漏光这一技术缺陷,他们在厂家枪手、市场促销员等等忽悠下,显然以为液晶电视是一种完美无缺,没有任何不足的电视新产品。
结果回家发现漏光了,此刻厂家、商家的态度就翻脸不认人,以:漏光不是质量问题 为由回避自己的责任。
的确,液晶厂家如此态度,有他们的苦衷:如果他们承认漏光属于质量问题,那么不可避免的,他们将面临大量召回液晶电视的风险,且不论卖出 100 台召回 50台,
就算卖出 100 台,召回 10 台、20 台,也够他们受了,不仅成本大增,声誉也将受到极大影响,那么在与等离子的竞争中,很可能会处于劣势。
结果,厂家的最佳选择就是死不承认,反正多数中国消费者还是比较善良,比较宽容的,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喜欢把事情搞大,搞到报纸、网络上到处发帖、投诉,声讨液晶厂不肯退换漏光电视的人,毕竟还是少数。
如果有谁因此告上法庭,鉴于中国特殊国情,法庭不得不考虑厂家的利益,所谓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因为厂家有钱赚,政府才有税收,才有钱发工资奖金、才有钱公款吃喝出国旅游
并考虑液晶厂家的确在目前技术下没法百分百彻底消除漏光现象
基于此,可以预见的是,法庭会支持厂家说辞,而驳回执意认真的消费者。
可能有人会说,买了液晶,又投诉它漏光的人,首先是少数;
其次是他自己事先不做了解,是自己的责任,要找责任,应该怪他自己。
我的观点是,假如厂家在宣传时做到客观公正,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隐瞒、回避自己技术的不足,竭力扩大竞争对手的不是,
使消费者在掏钱之前能够认识到液晶电视的漏光现象,消费者既然明知,还愿意掏钱买,那么买了之后再发现漏光,首先要怪他自己
其次,就算厂家事先已经声明,促销员促销时如实告诉了消费者可能会有漏光,漏光还有程度高低的问题。
对于严重漏光的,厂家在生产制造、出厂检测的时候,就应该加强质量控制,防止此类产品出厂;
万一有遗漏出厂了,或因为运输,或因为类似基因突变而发生了原本在工厂里未检出严重漏光;
但到了消费者家里,因为某个零件失效,而出现严重漏光了,
此刻厂家也应该主动承担责任,而不能因为:我已经告诉你可能存在漏光,就此回避自己的责任。
同样,对于等离子的残影,厂家也应该如实描述,不能隐瞒。当出现严重残影,甚至烧屏时,等离子厂家也不能以说明书上印了“残影非质量问题”字样,就回避自己退换责任。
最后要说的是,得益于液晶厂家、商场促销员、大小枪手、粉丝、以及被液晶厂家收买了的媒体,得益于他们多年来孜孜不倦的对等离子的无限上纲、无限夸大的攻击,
绝大多数等离子的购买者,事先已经知道它存在残影这一风险。
而他们明知这一风险,并且明知等离子耗电高,却毅然决然的掏钱购买了等离子,恰恰说明他们的选择是出于理性的,最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
而不像液晶,有太多的不明真相的群众,仅仅是听到、看到液晶厂家、促销员、枪手、媒体等等扩大了的广告宣传,他们并对液晶的技术缺陷并无了解,
结果其购买行为并非属于理智的选择,而仅仅是被忽悠下的冲动,就像被洗脑了的传销参与者。
当他们最终因发现漏光,却不能得到退换,只得到厂家;漏光不属于质量问题
无奈到网上投诉,却解决不了问题,
这就是不明真相的群众的悲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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