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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勃总 于 2010-7-8 09:35 发表 
前几天广州发生了一名歹徒抢劫未遂,为躲避警方的追捕遂拿剪刀劫持一名女人质,警方派谈判专家先稳住歹徒,趁歹徒口干舌焦之际,派一名女特警送饮料,趁歹徒不备连发数枪将其击毙。网上一片叫好,大赞女警如何神勇! ... 就处置人质手段的看法和勃总相同--警方使用欺诈手段。但是对结果的看法我和勃总大相径庭,我认为这次做得很好:当犯罪的成本高到无法承受的时候,犯罪将自然终止。罪犯劫持人质的底线是免于被当场擒获而失去一切谈判的本钱,当然这种饮鸩止渴的行为是一招蠢招,但带来的后果却是很让人难以预料,所以使得有投鼠忌器之感的警方束手无策,而双方博弈中罪犯占了上风,虽然最后结局大多以罪犯失败告终,但起到了很坏的示范作用。所以我支持警方采取的手段,如果劫持人质无异于当场判死刑,那么这种行为发生的几率会大大下降,当然,精神有病的除外(据说广州这次击毙的湖北籍人犯精神有问题)。
不过我对勃总以此案例对那些虚假小广告贴的抨击的态度还是认同的,也就是以欺诈的手段获得的短期收益只是死亡前的回光返照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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