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491955
威望305
金钱201071
交易诚信度0
主题34
帖子4925
注册时间2008-5-12
最后登录2017-4-12
核心会员
      

交易诚信度0
注册时间2008-5-12
|
原帖由 勃总 于 2010-7-8 09:35 发表 
前几天广州发生了一名歹徒抢劫未遂,为躲避警方的追捕遂拿剪刀劫持一名女人质,警方派谈判专家先稳住歹徒,趁歹徒口干舌焦之际,派一名女特警送饮料,趁歹徒不备连发数枪将其击毙。网上一片叫好,大赞女警如何神勇! ...
..........争取在不使用致命武力,解决事端
精警!![s:20][s:20][s:20][s:20]
............海豹是战士不是杀手!
同理,警察是解决事端,不是行刑队!
用枪击解决持剪刀的嫌疑人是轻重不分!是鲁莽行事,不知轻重的糊涂行刑队!
除非有绝对证据确认被劫持人有绝对的生命威胁(不是受伤威胁),女警作的是未经授权的杀人行为,不是执行职务!
根据表面情况,应该刑事起诉女警,开庭研究事件的全面客观经过,判别女警是否未经授权杀人。
这个绝对不能说是严刑峻法,这个是鲁莽行事,警方目无法纪的、乖离合理的执法程序。
[ 本帖最后由 henry余 于 2010-7-9 16:11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