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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勃总 于 2009-12-5 20:19 发表 
这件事换作你,你的窝被人无故端掉了,你会顺从吗?你的想法和以前叶若夫同志那帮手下一样。然而有一天你没用了,被卷进集团机器的齿轮里,你会叫冤吗?到时候别人看着你慢慢完蛋,你会怎么想! \
无故端掉了,当然回反抗,别忘了俺的枪法
问题是,是无故的吗?
潘某在北京请了个夏律师,你看夏律师的辩护词里,有<物权法>三个字吗?他为什么提都不敢提?这不是潘某在对抗拆迁时的口号吗?
很显然,夏律师知道,<物权法>救不了他的当事人,因为他没法证明物是她的.物都不是你的,何来权?
当年潘某盖房子,当地ZF的批文是怎么得到的,有待调查.是潘隐瞒国籍,还是行贿,或是ZF"照顾",都是不合法的,是和上位法抵触的.是无效的.所以,潘的房子是违章建筑.
所以,夏律师也没法用<物权法>这压倒一切地方法规的法来做武器,只能找拆迁方主体的资格漏洞.可想而知,他赢不了.
上海的地方集团也牛,牛过了头,如果他们花点时间,弄个法院判决文书,然后叫法警去雇推土机,啥事都没有.
法律就是法律,勃列日涅夫同志,法律只讲事实,不讲良心,你必须记住这一点.
再提醒你,找出那句话的出处,如果找不出,你还是编辑一下你的贴子吧,
勃列日涅夫同志一向厚道,还不至于中伤自己的同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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