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蘅娘:2003年7月份的音乐会中,你与不同国家的音乐家进行了即兴演奏,给我们详细的讲一讲可以吗?
刘芳:我的独奏音乐会,无论是独奏或是与小乐队或交响乐队合作,一般都在室内音乐厅里。只有每年的七月份为例外, 因为大多数音乐节都在六到八月份在户外举行。每个音乐节都邀请许多不同民族和不同风格的演奏家和小乐队参加。观众人数少则几百,多则上万。
就音乐会来讲, 我更喜欢室内音乐厅的音乐会, 不喜欢用麦克风。而音乐节多数在户外, 不用麦克风是不可能的。然而由于如上形式的合作,我还是很喜欢参加每年夏季的音乐节。同时音乐节的听众远远地超过了室内音乐会的,其宣传量是后者无法相比的。
这种音乐节很有意义,一方面为观众提供了一个轻松愉快地欣赏不同民族和不同风格的音乐的场所,同时也为音乐家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开阔眼界的机会。特别是音乐节有意安排了所谓“音乐研讨会 (workshop)”,把以前从未合作过的(甚至是从未见过面的)音乐家安排在同一舞台上,当着观众即兴合作演出。
合作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多数情况是由一位音乐家出一个主题,给出音阶或一段主旋律和节奏,然后在这个框架里即兴发挥:先由一位独奏,其他人伴奏;接着另一位独奏,其他人伴奏。所有过程都没有事先商定,音乐家必须根据音乐的进行即兴发挥自己的长处为音乐服务。
这样的即兴合作非常有意思,同时又充满了挑战性。被邀请参加这种活动的音乐家的个人技巧和水平都很高,而这样的即兴合作演出最能反映音乐家的修养和水平。如果有人故意卖弄技巧来达到“技压群雄”的目的,那一定导致相反的结果。过分小心谨慎则和不起来。因此大家都努力做到在为音乐服务的前提下发挥自己的特长。
在过去的几年里, 我有幸与来自印度,阿拉伯国家,日本,越南以及不少西方音乐家合作演出。今年7月份在加拿大五个城市的音乐节上与另外俩位非常优秀的音乐家演出, 其中一位是加拿大著名的德裔小提琴演奏家奥利沃-希洛尔,另一位是出生于伊朗的打击乐高手孜亚-塔巴斯亚。在音乐研讨会上还与来自英国,法国,土耳其的音乐家合作过。
蘅娘:中国的民族乐器几乎每一样都可以胜任独奏的角色,而对于民乐的合奏,你的看法是?
刘芳:民乐的合奏是一个趋势,因为多种乐器在一起如果配合巧妙而完美,其魅力是可想而知的。但要达到西洋乐队的水平,还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其一:乐器; 其二:作品;其三:人。
民乐的合奏如果只是此起彼伏的独奏或大齐奏,那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民乐的合奏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丰富的和弦和对位。这就要求:
1、乐器要非常规范化,能在一起合作,相互补充,创造奇迹。特别要注重拉弦乐器的发展。
想到拉弦乐器,人们马上就想到二胡。但二胡很难胜任乐队拉弦乐器的角色。因为二胡按弦手指是悬在空中,要求几十位琴手同拉一个长音,或装饰滑音,很难做从音色到弓法绝对和弦和统一。弓法不统一,也影响视觉效果。这一点,只要听一场西洋一流的交响乐队就会明白,无论是最轻柔的乐段,还是最强烈的部分,整个乐队奏出的因如同出自同一位演奏家。弦乐部分弓法非常整齐统一;
其次,乐队里的弹拨乐器不应该太多。两个琵琶已经显得 “手指太多”, 在一起合作已经比较难,把二三十把个琵琶搬上舞台,那就是对听众耳朵的折磨。其他弹拨乐器也一样。比如古筝,他的韵味是靠左手做出来的。左手按弦每个人或多或少有所不同,因此几台古筝同时演奏同一个音是很难想象的。因此民乐的合奏的关键在于发展拉弦乐器和吹奏乐器。而弹拨乐器应以三到五人组成的小型室内乐最好,小有小的好处。
2、谈到作品,无论是交响乐,协奏曲,还是小型室内乐曲,在西方是多不胜数。相比之下在国内为民乐队作的曲子实在少的可怜,常常听到的是各种各样的“名曲改编”。原创作品也有,但不知何故,上演的频率不如所谓“名曲改编”多。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原创作品不能经常上演,导致作曲家创作的积极性不高,因而原创作品就不多。同时,原创作品不能经常上演也导致了公众对作曲家和他的作品了解不多,进而导致作曲家不能得到应有的待遇;
其次,国内作曲家往往得不到赞助。在他们年富力强的时候因不能得到社会充分的关注和很好的经济赞助而没有条件自由自在地搞创作。等到年老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要知道作一首交响曲要费多大的心力。在西方国家每年有大量的资金供申请赞助作曲家创作。而且还有不少私人赞助。一个作曲家只要做出一俩首上乘的乐曲,就会不断地有个人或团体聘请他作曲。协奏曲如此,独奏曲也如此。
就国内的琵琶作曲家来说,比如说王惠然的《彝族舞曲》已经成为琵琶的经典作品。再比如说朱毅与文博的《春雨》以及杨洁明的《新翻羽调绿腰》都是很美的作品。在他们发表这样的作品后,就应该由有关团体聘请他们作更多的曲子。这样的作曲家一生只作一俩首曲子, 太可惜了。
我和闵惠芬曾在多伦多演奏过顾冠仁的二胡琵琶二重奏《绣荷包》,那的确是一流的作品。相信国内还有其他的优秀作曲家,由于信息通道闭塞,我对他们的作品不了解。像这样的优秀作曲家,如果有很好的赞助,我相信他们每年都会有新作品问世。
刚才提到信息通道闭塞,是因为国内对作曲家及他们的作品选传很不够。出版的乐谱上虽然写了作曲家的名字,但没有任何作曲家介绍,更不知他们还作了哪些曲子。有的官方网站上介绍的也多是已故的和已成名的作曲家。对中青年作曲家根本不提, 更不用说介绍他们的作品了。在西方国家里,往往是作曲家的曲子还没有完成,消息已是满天飞了,以至乐队和听众都期待着首演。
造成这种差异有多方面的原因。以上只谈到了社会原因,作曲家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其一,我们的作曲家不会推销自己。多数作曲家还保留着传统文人的气质,大概不会主动去推销自己的作品。其二是我们的作曲家不懂的保护自己的权益。而后者更要命。在西方无论你开多高的价,作曲家绝对不会将其作品的版权和演奏权交给任何其他人。如果某演奏家或演出团体出资聘请某作曲家作一首曲子,该演奏家或演出团体所得到的是首演权而已。
再有就是在出版的乐谱上记载上由谁赞助和由谁首演的。首演后,乐曲一般会由某家出版商出版。任何感兴趣的演奏家或演出团体都可以在任何国家和地区上演。作曲家和出版商都乐得有上演机会,而且越多越开心。一方面是对作曲家的宣传和对他作品的价值的肯定,当然上演越多,越说明曲子做得好;
另一方面每场演出作曲家都会得到相应的报酬。而且根本无需作曲家亲自出面,出版的作品都是注册了的,自有有关协会帮他们收银子。作曲家到年底就会受到一张支票, 其面额与演出的场次有关。但它的意义远不到此为止。最关键的是,作曲家作品的频频上演会给他带来更多更大的合约。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世界著名的华人作曲家谭盾就是完完全全地处在这是一良性循环中。
我希望打开与国内作品的信息通道。希望有出版商和经理人为国内作曲家作宣传。谭盾已成为华人的骄傲,他的才华得到公认,他的作品无疑是世界第一流的,但他也是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到后来又有很棒的经理公司和出版商使他完全摆脱俗务,全身心致力于创作, 这样他的事业完完全全地处在这是一良性循环中,青云直上。
国内作曲家的新作品多半被聘请他们作曲的团体或个人垄断了。前不久我得知一位作曲家的新作,很有兴趣。想在西方国家上演他的作平。我满以为他会很高兴。然而我得到的答复是我万万没想到的。
他告诉我,那个曲子是为某某演奏家作的。他与该演奏家有约在先: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首演都要由这位演奏家推出, 然而才可由别人上演。想一想世界有多大,有多少城市。有一位演奏家要多少年才能跑完?何况这位演奏家未必就能有那么多演出合同。任凭是怎么好的条件,西方的作曲家是决不会同意这样的作曲合同的。因为这将大大地限制了作品的上演频率。
我在这里与乐队或弦乐四重奏合作的音乐会上演最多的是居住在美国的作曲家谭盾和周龙以及洋人作曲家的作品。
3、无论发展西洋乐队或民乐队或二者的结合,第三个条件, 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要素是人。
首先是听众, 因为真正创造音乐艺术的是听众。没有听众,演奏家就不能存在,没有演奏家,作曲家也不会产生,乐队也不可能出现,指挥就更不用说了。什么样的听众就会造就什么样的音乐家。
没有一大批高水准的听众,决不会产生高水平的乐队。假如面对世界一流的队对和指挥的演奏,下边的听众边听边说,还要吃零嘴,那么外来的指挥家就只能愤怒地说他受到“前所未有的侮辱了”。
相反,如果听众很会欣赏音乐,对乐队就是一种莫大的挑战,这是一种很刺激很愉快的挑战。乐手和指挥必需平时精益求精地排练准备。可以说是这种挑战促进了乐队水平的不断提高。如果下边的听众乱哄哄,那乐队如何演奏也就无所谓了。久而久之,其结果可想而知。对于独奏演奏家也如此。
因此说“什么样的听众就会造就什么样的音乐家”是一点都不过分。好在目前国内经济条件改善,思想开放,喜欢各种各样音乐的人越来越多了。可期望听众的欣赏水平会不断提高, 为将来创造健康良好的发展音乐艺术的环境。
但国内目前的音乐教育的情况,可能要等很久才能有良好的发展音乐艺术的环境。假如国内凡超过二百万人口的城市都至少有一所音乐学院,情形就大不一样了。大众音乐鉴赏力的提高是需要一大批职业演奏家和业余爱好者带动的. 前者更懂得如何欣赏音乐,并介绍给更多的听众. 有了听众才有市场, 有了市场才能生存, 有生存才能发展, 有发展才会有更多的好作品问世, 也才会有更多的演奏家. 这才是一个良性循环. 在西方所有上百万人口的城市几乎没有不设音乐学院的。而且他们的在校生的数量往往都超过了国内最大的音乐学院。
国内音乐学院太少造成了很不好的后果:首先是有不少音乐天赋很高的孩子,由于没有很好的启蒙老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音乐学院大门“望洋兴叹”。而费了就牛二虎的力气“过五关斩六将”终于考上音乐学院的学生或多或少都有点心理扭曲。其表现之一是不能平静地欣赏同行的优点,常常是互相不服气,给合作造成一定的困难。
其次, 因为他们都是各地的尖子学生,个人水平大都很高,几乎每人都有资格当独奏演员。这给乐队指挥造成一定的麻烦。在乐队里演奏员是不能有自己的。乐队像一台大机器,乐队里演奏员是那台机器的一个小部件。乐队的灵魂是指挥。所有的人都要围绕着指挥位音乐服务。而独奏演员是要别人听到自己的声音的。
去年我到日本东京演出,为我录音的是一位很著名的录音师。音乐会后我们一起上饭馆吃饭闲聊。他讲到曾经到国内与某乐队合作录音的情形。他很感叹乐手们高超的个人技艺。但当音乐进行到激烈的乐段是,指挥棒似乎不灵了,乐手们如“万马奔腾”,早已超出了音乐的要求。
当然,他讲的是十多年以前的事情。但是,如果国内的音乐市场很大,职业音乐家很多,那么希望当独奏演员就去当独奏演员。自然有不少音乐家心甘情愿地当乐队演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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