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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qmygysdss

[必读] 从数字电视标准的风波看,你站在哪边:清华还是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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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1)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把数字电视标准的数据、测试过程、评估专家等等一切全部公开,包括国家投入的 2 个亿的去向,每次测试和评比的结果,知识产权的评估结果,每次工程院工作组会议的记录,特别是张校长每次会上承诺的事情。
另,请上海交大公布一下美国 linx 公司的情况,linx 公司的夏平兄应该还在上海交大的某个公司里任职吗?
2)搞了十年,花了国家近 2个亿,发端格式专利被授权的才只有一个,无论如何是说不过的。
而清华大学在这个过程中却没要到国家一分钱,在5年内,已经获得了 12 个发端格式专利的授权。
3)最近的融合方案就有那么一家,就是那一个天天说别人是“学霸”的,却在原来的截止期后推后了一星期才交,而且提交给中国工程院标准组的还不是融合的方案,但那一家号称是“一个子集”,整个一个把参加融合方案评估的专家们当“傻子”了吧?
4)最近怕自己出局,大造舆论,讲清华和交大方案”平行”提交给了有关部门,何谓“平行”,心虚了吧?
5)看看报纸上这一段时间,从美国拿的一个能移动的单载波方案的那一家,都说了什么,“全世界唯一”“全球唯一”,当然,从哲学角度来讲,本身就没有错误,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和事情是可以完全重复和一样的,当然就是唯一的了,正所谓“我们不可能两脚踏进同一条河里”,文字游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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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华在玩文字游戏?你说的,你给下的结论?
上海交大的效果好?报纸上说的,孙军、夏平建、王尧告诉记者的就是你们的依据吗?那国家广电总局下属的全国广电标委会测试中心、中国工程院数字电视标准组的一批专家们,经过几个月严格测试之后的测试报告,就没有上海交大的那几个人说的权威了吗?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什么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懂专利了?
什么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他们的就是世界唯一、全球唯一了?
岳不群一个,最后还不是那个样嘛,只不过早晚而已

张文军,上海交大副校长,上海高清董事长
孙教授,上海交大电子系副主任
夏平建,上海高清总裁
王尧,上海高清总裁助理

上海高清,上海交大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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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2年8月国家计委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国内现有5个方案截止2002年8月所申请的43个专利(清华11项、科委14项、奇普6项、浙大等三校5项、西电等三校1项、成电3项、广科院3项)进行了评估。其中涉及 ADTB 方案的专利主要由浙大、上海交大和西电联合以及上海奇普公司申请,在评估中被简称为“总体组浙江大学方案”。经过严格认真的检索和评估,被评估的43项专利中的21项与地面数字电视传输系统没有关系,比如是信源编码和数字有线电视方面的,剔除出评估范围。剩下的 22项支持申报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方案的系统框架,按其创造性程度分为:
最高类:基础性系统框架发明共4项(清华 3 项、成电1项);
  第2 类:无需付费的改进性/改变性系统框架发明共7项(清华 3 项、奇普3项、广科院1项);  
  第 3 类:需要付费的改进性/改变性系统框架发明3项(浙大等三校2项、西电等三校1项);
  第 4 类:具体实现技术发明共8项(清华 4 项、科委1项、奇普1项、浙大等三校2项)。
此外,知识产权报告还对 5 个方案给出了法律角度严谨、客观的总体评价:“清华大学方案不同于目前的任何一种数字电视的体制。其基础是通信技术的OFDM技术、扩频和同步技术。采用清华大学专利申请所支持的方案作为中国的数字电视的传输体制,所面临的专利付费形势是乐观的。除去采用的TURBO码技术外,OFDM技术、扩频和同步技术的专利保护期已过。另一方面,清华大学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会形成阻挡国外产品进入中国的壁垒,这种壁垒作用还要取决于配合该方案的后续配套申请和实现技术的数量和质量。”
而上海交大方案:“由于总体组浙江大学方案是在美国ATSC方案基础上进行的改进,因此作为支持美国现行体制的专利申请也同时会成为总体组浙江大学方案的基础专利申请。上述的:‘双导频的使用、帧、场结构的改变、同时支持多种模式的传输、系统信息的扩频保护和TURBO技术的采用,以及根据系统特性设定的特定交织参数构成’等内容所形成的专利,在实施时需要向上述基础专利进行付费。这些基础专利的专利权人分布在美国、欧洲国家、日本。”

  另外,在2004年上半年中国工程院进行的最新评估中,希望清华和上海交大提供2002年8月知识产权局评估后新申请的专利,上海交大 0 项,清华 7 项。
  上述结论是中国知识产权最高机构给出的评价,可以到知识产权局门口的检索室检索相关专利,核实事实是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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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SJTU114的取名行为来看,就知道这人好无耻、好卑劣

从SJTU114的名字看,就知道这人好无耻、好卑劣;
明明不是上海交通大学(SJTU)的,却拿SJTU来取名,然后冠以SJTU114来骂街。
——从SJTU114的取名字的行为来看,就知道这人心理好阴暗,品德无耻、卑劣至极!!!

请SJTU114发布一些最新消息。(也许最新消息对SJTU114实在不利,^_^)
拿一些八百年前的、过时了的、旧东西来重复、反复灌水,
浪费网友时间、浪费网站资源,
实在真是无聊!无耻!!无耻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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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前,交大是没有想到去报专利,但是,现在:

数字电视是指电视节目从摄录、节目加工制作、复制到
传输接收整个过程全部采用数字技术,

最新资料表示:
交大的ADTB-T(高级数字电视地面广播)系统技术目前已有50余项发明专利,是真正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数字电视系统。(见相关权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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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4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税人的钱就任这群败类这样给他们打水漂!!!!

狗咬狗,一嘴毛,宏观调控呢?在还没评出优胜的情况下,就量产,谁给他们的权利,是不是现在所谓的牛校钱太多了?

----纳税人的钱就任这群败类这样给他们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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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标准未定 清华坦言量产芯片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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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17:42 新浪科技

  倪洪章/文

  在国家标准没有出台之前任何商业化行动都会有风险。昨天基于清华数字电视标准设计的“中视一号”芯片已经向上海宏力半导体和中芯国际下了两万片订单。清华大学数字电视项目负责人杨知行坦言,这是有风险的。据悉,一旦清华大学的标准方案与国家日后出台的方案有冲突的话,所有应用这种芯片的接收系统都将改用国家新出台的标准,这也意味这些基于清华数字电视标准的设备将必须进行更换。

  目前正处于胶着状态的两家学校:清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在标准出台之前已经急不可待地进行了产业化。而芯片的量产是产业化一个重要的标志,此番向上海宏力和中芯国际下了如此巨大数额的订单,清华大学方面坦承会存在风险。杨知行的说法是,如此规模化的生产将有利于促进标准的出台,另一方面假如国家日后的标准与清华存大较大差异的话,对于清华来说也是一种积淀。在这个基础之下清华大学能很快推出基于国家标准的芯片,并将之量产。

  清华大学数字互动技术研究所所长卢增加祥博士表示,采用不同的标准就意味着采用不同的高频头,而这种高频头并不是非常昂贵。据悉高频头的核心部件就是芯片。国内主要的数字电视发射机生产厂商北广电子的负责人也表示,由于标准迟迟确定不下来,成熟的市场已经迫不急待的促使他们推出产品,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他们们的产品当中采用的欧洲标准比较多“先推出去,当国家标准出来以后,我们再更换”

  04年,清华大学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启动产业化进程,而对于各地选用清华大学标准方案的广电运营商来讲,他们的风险也面临着和清华大学一样的风险,国家标准一旦出台并与清华大学的标准方案发生冲突时,他们将不得不更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系统,而更换系统将由清华大学来负责完成。

  据悉,从研发到芯片量产,以及配套设备上,以清华大学为中心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据公开的数据分析,国内80%以上的彩电厂商都具备了生产清华大学标准方案的机顶盒和一体机的能力,国内排名前两位的北广电子和吉兆电子也与清华大学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同时,不管是清华大学还是上海交大,他们还面临着一个共同的竞争者,那就是已经非常成熟的欧洲标准DVB。目前北京的公交车上的移动电视所采用的标准就是DVB,去年年底将要在北京出租车上大规模推广的移动电视也将采用欧洲标准。

  相关报道: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下月出台 两大标准加紧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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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数字电视越战越乱
2003年07月28日 11:19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赵平 北京报道
  广电总局公布了中国数字电视的过渡时间表,这似乎给一直暗流涌动的数字电视市场打了一支兴奋剂。而坊间的传言可能更令人兴奋,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如果年内中国自己的数字电视标准还不能确定的话,将有可能直接启动欧洲标准。
  这样的说法在国家广电总局副总工程师杜百川那里得到了某种修正:“我们的行业标准实际上已经出来了,但是国家标准还没有确定,所以厂家们都非常艰难。如果今年年底还没有一个定论的话,可能会先用行业标准来推数字电视。”
  实际上,数字电视的传输形式有三种,包括卫星、地面和有线,而欧洲的DVB-C标准是有线传输方式中的一种标准。考虑到中国目前的现状,选择有线传输的方式可能是启动数字电视产业最为经济的方式,而中国各地方的电视台在先行尝试推广数字电视时基本是以欧洲的DVB-C标准为基础,这就是所谓的行业标准。决策部门决定以行业标准推广数字电视,实际上将给予欧洲标准更为权威的身份,这对于军威不振的数字电视产业来说,应该可以解决暂时的混乱和尴尬。
  但是这样做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北京顾能研究机构的郑辉告诉记者,如果让欧洲标准成为事实标准的话,考虑到成本改造问题,中国的国家标准在未来就会成为推荐标准而不是强制标准,那么中国数字电视产业将面对的问题,决不仅是交专利费那么简单。
  整机厂商们等不及了
  几乎是在1998、1999年,包括TCL、厦华、康佳、长虹等主流彩电厂商就已经开始了在这方面的技术积累,但是由于标准悬而未决,处于产业链下游的整机厂商们也只能做到这点而已。
  至于专门从事机顶盒业务的公司也大多是惨淡经营。曾经在1996年底就做出全国第一套酒店视频点播系统的深圳迪科,现在已经消声匿迹,虽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前端系统和数字机顶盒,但迪科仍然没能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1999年成立的四川新泰克也一直是亏损运作,2002年度新泰克在数字电视业务上的亏损达到194.6万元。
  “不能光等着,这样等下去,把大家都等死了。”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评价标准滞后对于数字电视产业的制约。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个地方电视台在运营上都是各自为政,面对条块分割的市场,制造商们只能一个一个去谈,根本无法发挥出规模优势。
  7月初,广电总局终于拿出了数字电视的过渡时间表,根据这份时间表,到2005年,包括四个直辖市,东部地区地(市)以上城市,中部地区的省会城市和部分地(市)级城市,以及西部的省会城市将完成有线电视的数字化过渡。
  整机厂商们纷纷出手,竞争已经提前开始,机顶盒成为众多厂商突破的首选。3月初,长虹和厦华已经选定了加拿大一家公司的芯片,生产针对美国市场数字电视市场的机顶盒和高清晰数字电视。长虹公司的刘海中表示,长虹拥有目前国内最大的数字机顶盒生产线,虽然产品的2/3用于出口,但是长虹已经积累了相当的制造经验。
  创维方面则表示正在和国内的地方电视台展开合作,自己已经成立了数字技术公司,创维数字技术公司的数字机顶盒已经在10多个省市电视台的招标中中标。
  同时,康佳集团透露3年前自己已经兴建了生产线,去年更是扩大了产能,在整个数字电视项目上,康佳的投入累计已超过6亿元。
  国内另一彩电巨头TCL在发布自己的数字电视策略时则强调了施耐德的技术优势,TCL的一位高层表示,施耐德是欧洲数字电视的奠基人之一,当初收购前者时就已经在为数字电视做打算。
  顾能资讯的顾辉表示,在未来5年内,机顶盒可能是数字电视产品竞争的一个热点,但是在这个产品上无所谓谁领先,“因为关键是里面的标准,而对于国内整机厂商来说,制造已经是驾轻就熟。”除了出口之外,在国内销售机顶盒必须要和国内的各地方电视台合作,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机顶盒产品的价格将不能完全透明,所以仍然可以给企业提供相当的利润。“谁跑得快,谁就能捞一票。”
  整机厂商们显然已经等不及了,因为数字电视可能是他们最后一次竞争的机会了,面对新的市场,混战在所难免。但是不同于当年的价格战,数字电视的启动将重新规划产业链条,谁也不能放弃先期优势。“标准越难定,说明市场越大”
  当然,比整机厂商们更着急的可能是广电系统了。在整个数字电视的推动过程中,广电无疑应该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这首先要看广电是否愿意而且能拿出多少钱投入到数字电视的推进中去,因为启动数字电视产业并不是有终端的接收产品就可以解决的。
  信息产业部的技术专家董云庭告诉记者,如果将一个发射模拟信号的电视台改造成发射数字信号,总成本可能在800万美元左右。要改造中国大大小小1000多家电视台,广电面对的将是一个天文数字,单靠广电显然无法推动数字电视这么庞大的工程。
  或许是为了团结更多的力量共襄盛举,最终包括广电和信产部在内的六部委联合行动,成立了中国数字电视的领导小组。不过中国数字电视的国家标准仍然一波三折。“标准越难定,说明市场越大,因为大家都盯着,所以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一位业内人士评价说。实际上,在中国制定数字电视标准的过程中,除了技术的因素外,各个利益集团的争夺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目前在广电接近500亿元的总收入中,有将近75%的收入来自电视广告。但是近年来,广告市场的竞争已经呈白热化,收入增长已经趋缓。2001年的广告增幅只有3.3%,2002年同样乏善可陈。对于广电系统来说,迫切需要谋求自己新的利润增长点。
  有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就按开通数字电视每月收费50元计算,中国目前3000万电视用户,每个月广电就能多收入几个亿,这还不包括初装费。”当然这是最乐观的估计。
  为此,广电已经开始了对自己网络的改造,去年,县级或县以下电视台这样的资源已经整合到市一级电视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陆刃波表示,数字电视产业必须有规模才能赢利,广电的网络改造已经初具规模。
  那么,尽快确定标准,尽快推动商用是广电的不二选择。“广电已经修好了路,就想赶紧让车先跑起来。可是,信产部考虑的是先做好自己的车。”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直接拿欧洲标准过来当然最省力,社会成本也最低。但信产部却坚持要制定出中国自己的标准。”
  因为数字电视的产业链条包括了信号发射、节目制作、接收解码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上都需要硬件产品的投入。如果能确定自己的标准当然是给了中国电子信息产品一次巨大的机会,信产部不能不考虑到这一点。当然还有更直接的做法,网通已经采购了200万台机顶盒,利用电信网络进行视频点播,变相介入广电的经营范围。不过信产部也并非完全从自身出发,频谱资源是相当重要的国家资源,选择得当的传输标准将为国家节省大量的频谱资源,可以再投入到国防军工或是其他领域当中去。
  各利益集团都在利用自己的资源发挥影响
  当然,广电和信产部还要面对自己体系内的问题。有线传输的方式必须依靠地方广电网络的支持,中央级的广电部门正在逐步丧失自己在模拟时代的权威和利益独占。去年年底凤凰卫视由模拟信号改为数字信号播放,并建议观众同当地的运营商联系,购买相关设备,但是并没有多少人真的去购买一台数字机顶盒,因为观众发现自己的电视依旧能够正常收看凤凰卫视的节目。原因很简单,一些地方电视运营商接收到数字信号后又改回了模拟信号,再传输给普通的观众。地方运营商就站在最后一公里的入门处,绕都无法绕过。
  在北京,这样的争夺就更加明显。比如北京数字电视一直不能全面启动,有业内人士解释说,一个重要原因是歌华还没有和中央电视台达成统一,因为中央电视台采用的是美国NBS公司提供的产品来对数字信号进行加密,歌华有线则采用了法国一家公司的产品,加密形式不同将导致不能收看到对方的节目。
  央视的想法是自己对数字信号加密,然后向用户推广自己的协议厂家生产的数字机顶盒,并由自己直接向用户收费。而歌华恰恰与央视打着一模一样的主意,矛盾就此产生。
  在地方,各个地方电视台虽然都是以欧洲的DVB-C为基础,但是为了确认收看者的身份,以计算收费,又各自做了技术上的改动,所以今后即便国家标准出台,但仍然面对这样一个难题,那就是国家有国家的大标准而地方有自己的小标准,主导权在地方手中,制造商们仍然要面对一个分割的市场。据说7月初召开的数字电视会议也把机卡分离列为一个主要议题,就是要解决这样的问题。
  而信产部同样有自己的难题。如果要研制自己的数字电视标准只能从地面传输方式入手,原本投入研究的大学目前只剩下清华和上海交大。而在这两所大学背后又是不同的企业集团,比如清华背后是长虹、TCL等国内知名企业,而上海交大的背后则是上广电等几家沪系企业。而更关键的问题是,这两所大学提供的技术方案仍然是以国外标准为基础,不可避免的要牵扯到国外的利益集团。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都在利用自己的资源发挥影响,决策部门面对的压力可想而知。
  有多少企业能坚持到春天来临
  整机厂商当然会收益,如果到2015年我国能完成现在全部模拟电视的改造,按每台数字电视机5000元计算,这将是一个上万亿元的巨大市场。对于已经进入超竞争时代的家电企业来说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而且,相当多的彩电企业都希望通过自己品牌的优势来带动自己的机顶盒销售,要做到所谓的“通吃”。
  此外,还有包括广电系统在内的电视运营商们也会赢得一次难得机会,更重要的是利用数字电视可以提供视频点播、互联网接入等增值服务,广电可以形成自己的通信网络,并与电信部门展开竞争。尤其是在三网合一的大背景下,广电为应对将来和电信的“对称准入”又增加了一个重要的筹码。
  对于中国的数字电视产业来说,当然不希望最后仍然是国外的产业巨头们成为幕后的真正赢家,但是在短时间内来看,这仍然是中国数字电视产业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比如最基本的标准层面,无论是采用任何一种数字电视的标准,专利使用费可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门槛,得益的还是国外的产业巨头们。
  有技术专家解释说,研制中国自己的标准相当重要,“自己的标准就等于是底牌,没有底牌你怎么和别人玩,连杀杀价都作不到。”
  虽然在内容上还有政策等诸多壁垒,但是在纯娱乐节目上,国外产业巨头仍然具备先期优势,包括美国在线、维亚康母等公司在内,已经开始了对中国市场的进入与试探。如果没有好的内容做保证,数字电视在中国将成为一次主题先行的实践。有人预言,在中国数字电视启动后,国际传媒巨头将凭借内容提供商的优势成为中国市场上的最大赢家。
  中国方面也开始了自己的反击,广电总局的官员曾经对媒体公开承诺,今年要开播10套以上付费影视频道和若干套有线数字广播节目,力争发展数字机顶盒用户100万。但是中国的内容提供商也有自己的顾虑,“内容提供商制作数字电视节目的动力在哪里,他们担心的是,投入会不会得到好的回报?”有业内专家这样表示。但是没有好的内容,消费者是不会因为更高的清晰度而更换成本更高的数字电视的,这可能是一个互为因果的问题。
  来自市场层面的声音表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模拟电视和数字电视将在市场上共存,消费者在仍然有另一种选择的时候,数字电视市场的成长速度仍然是一个有待时间检验的话题,至于能有多少企业坚持到数字电视的春天来临,同样充满了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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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标准多年难统一 谁把黄金炼成了废铁?
http://it.sohu.com/2003/12/01/07/article216330727.shtml
2003-12  作者: 李海东  转自: 商务周刊

若干年前,我们曾经为中国数字电视的快速起步而叫好。对于一些较早涉足这个行业的先行者来说,1999年甚至还曾是中国数字电视的开拓者们赢得光荣的一个高点——在那一年里,他们利用国际上最先进的高清晰度电视技术,实现了建国50周年庆典的现场直播。
  正如当初对待宽带技术的态度一样,这项处于国际最前端的技术也被中国视为能否在一个核心领域首次占据世界最高点的关键。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国并不是一个落后者,至少距离其他领跑者只有几步之遥,完全有可能迅速赶上来。为此,数字电视也被赋予了至高的使命,它被纳入到“十五”高新技术12个重大专项之列。
  然而,自1996年以降的8年里,当我们亲眼目睹数字电视在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国如火如荼地开展时,中国甚至连统一国家标准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标准确定计划一改再改,报送方案一拖再拖,政府主管部门在到底采用国外标准还是进行自主研发的问题上总显得犹豫不决、举棋不定,乃至争得面红耳赤。
  这种各行其是的争夺,严重影响到了整个产业的发展。而惠普、日立、松下等跨国巨人都已趁中国还在为标准所累时安营扎寨,建构起自己的数字电视中国战略,即便是摩托罗拉这样已经近30年都没有涉足电视行业的企业也重起炉灶。他们的意图很明确——这是一个旧领域的新市场,潜藏着上万亿元的机会,在中国本土尚立足未稳时做好部署,可以使他们赢得梦寐以求的比较优势。相反,许多国内的终端厂商不再枕戈待旦,而是纷纷“外逃”,迟迟不能出台的国家标准,迫使他们把交了高昂专利费后生产出来的数字电视终端和机顶盒运往国外,去面对一个厮杀更为激烈的市场。
  对于常常听闻速度、赶超和财富这些字眼的中国人来说,这种缓慢的速度的确令人费解。我们不清楚为什么政府在8年的时间里仍然完成不了数字电视有线及地面传输标准的制定,难道是因为出色的标准方案太多,令政府难以取舍?还是因为我们的技术不升反降,没有能力拿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标准方案?
  一位专家告诉《商务周刊》,中国自己研发的地面传输标准方案曾经得到了国际电联的普遍认可,并一度有可能先于日本成为3个国际标准之一。在他看来,中国本土的标准方案不仅没有落后,甚至已经走到了世界的最前端,所以技术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这是一个充满利益诱惑的市场,谁都想从中捞点儿什么,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科研单位还是个人,概莫能外。在数字电视标准制定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利益阵营纠葛。或许,对数字电视有所关注的人此时都会把矛盾的焦点转向几个具有潜在决定权的政府部门,然而那不过是这个复杂利益格局的冰山一角。在采访过程中,许多人,甚至包括一些政府官员,不止一次地向记者暗示,与私利纠缠不清的管理部门的决策方式和现存的科研管理体制,是延误中国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最大因素。甚至有人说:“现在最不把国家利益当回事的就是那些管理部门。市场机遇和主动权正随着他们的低效流到外国人手里。”
  广电总局和浙大的有线标准之争
  2003年11月1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在青岛举行了有线数字电视媒体见面会。这是一场迟来的新闻发布会,用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的话说,“现在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急迫需要各个新闻媒体带着良性的态度去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
  张海涛的话事出有因:一方面,在发改委的点头批准下,有线数字电视正以燎原之势在全国各广电部门推广。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重点,广电总局在前两年试验的基础上,在北京、上海、重庆、青岛等40个城市和6个省建立了有线数字电视示范网。同时,经广电总局批准试播的付费数字电视节目已有27套,数字广播节目已有7套,他们都采用欧洲DVB-C标准。但另一方面,国外标准与国内自主研发标准之争还在继续,DVB-C还只是广电系统的行业标准,而非国家标准,最终决定权不在广电。
  几年来,国家广电总局一直是采用国际标准的推动者。今年5月,国家广电总局还更为详细地制定出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的时间表:
  在2003年广电将开播10套以上付费影视频道,力争发展数字机顶盒用户100万;
  到2005年我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超过3000万户,在我国部分地区将进行数字电视的商业播出;
  2008年将用数字电视转播奥运会;
  2010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出以及卫星、有线传输实现数字化,数字电视接收机得到普及;
  2015年将全面实现数字化,完成模拟向数字的过渡,停播模拟信号。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赞成这一做法,而且反对者有非常响亮的理由——要制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以浙江大学教授王匡为首的杭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就是这其中的一个。
  杭州国芯科技是由浙江大学与几个企业在2001年共同创立的,浙江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王匡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该院另一位教授张明也是国芯科技的副总经理。
  在浙大看来,采用欧洲标准不仅会使中国有线数字电视陷于被动,而且可能会使中国在电影点播、股票信息等数据交互方面向国外交纳大笔专利费。王匡表示:“现在已经到了一个非常敏感的时期,如果再不疾呼,中国数字电视产业可能将错过一个至关重要的机会,而一旦错过,可能就是一二十年的事。”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吴佑寿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也曾经流露出对专利费问题的担心。“现在不收费,不敢保证以后也不收。”吴佑寿认为,以前有许多外国公司在开始的时候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授权给你,但是后来一旦你已经离不开的时候,就开始利用法律采取一些收费措施。
  “我想,不论收不收费,我们都应该拥有自主的标准,这是最稳妥的做法。”吴佑寿说。
  前不久,吴佑寿院士曾经给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写信,希望国家尽快确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不可再拖下去。不过他对记者强调,他写信的主要目的是害怕有线数字电视采用国外标准,会影响到地面传输标准的自主研发。
  但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告诉《商务周刊》,广电之所以赞成使用DVB-C标准,是因为这样比浙大自己研发的成本要低。“现在世界上除了美国ATSC标准有3个国家在用、日本的ISDB标准有两个国家在用之外,几乎都在用DVB-C。”王效杰说,欧洲标准在全世界的应用最广泛,它的市场也是在全世界,“所以基于这种芯片所生产出来的机顶盒也更便宜,我们自己的企业做出来的成本也会更低,而且可以销售的市场是全世界。”
  国家广电总局副总工程师杜百川也强调,目前所采用的欧洲标准并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现在有很多人存在概念上的模糊,总是把地面传输和有线传输混淆,而且对具体的技术缺乏了解。”他解释说,现在数据打包、解析等环节都采用的是国际电联的通用标准,其他国家都在用,根本不收取专利费。另外,如果要开发自己的标准,那么一系列环节都要配套才合适,倘若只在传输上开发自己的标准,意义不大。
  他对记者表示,广电总局尊重个人研究自己的标准,尤其是地面传输这一环节的标准,但有线传输的标准自主研发一直进展不大,而市场却处在即将启动的边缘,因此用DVB-C标准来启动市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据杜百川介绍,早在两年前,国家数字电视领导小组曾做出过一个指示,希望国内的研发机构在2002年年底设计出一个标准。其中所指的国内研发机构,就是由浙江大学牵头、包括6所院校和研究单位在内的有线数字电视传输标准联合研发小组,杭州国芯科技是实际承担单位。但据广电方面说,直到现在,“国芯科技也没有做出令人满意、而且成本更低的标准和芯片”。于是领导小组决定再推迟一年,也就是说,如果今年年底还不能有所结果的话,将把广电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国家领导小组就告诉我们要朝这个方向(DVB-C)不断推广,我想他们不会是随便说说。所以请放心,即便以后有了新的国家标准也不太可能出现不兼容。”杜百川对《商务周刊》说。
  不过,国家主管部门似乎在对待这个问题上始终模棱两可。据了解,领导小组一方面鼓励广电在系统内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速度,一方面又并不立刻停止国内的自主研发,扶正DVB-C。
  有知情者对记者表示,这是在有意照顾国内研发单位,因为原来国家计委曾经投了一大笔钱给他们,现在如果撒手不管,那么钱就等于是打了水漂,不仅自己的利益收不回来,也不好向外界交待。
  这位知情者还认为,一旦他们自己做出一种和别人都不一样的芯片,那么这种芯片就只能由他们生产。如果别人想要,就必须找他们来买,或是经过他们授权来生产。而他们的芯片价格又不可能比外国生产的芯片便宜,芯片一贵,机顶盒的价格就要上涨,那么这部分多出的价格就只能由用户来承担。
  她批评说:“其实,这件事涉及一些小集团的利益,有些人是想打着民族工业的旗号来赚中国人的钱。”
  一个标准,十多个领导小组
  有线传输标准存在着不小的分歧,事实上,各方当事人在地面传输标准上的角力更为激烈。浙大最初就是想在地面传输标准的研发上施力,只是后因“竞争太激烈”才“改道”有线。
  而无论何种标准方案被确定,都取决于它的最终决定者。倘若决定者不能客观公正的决策,则后果最不堪设想。
  按照国家《标准化法》,中国各个行业的标准制定的最终决定者应当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在则是新成立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然而数字电视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从发端到终端,从信号传输制式到接收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一致,方能顺利实现转播。这意味着,每个环节的负责单位也都有可能牵制整个链条上的其他部门。另外,数字电视是一个潜在的大市场,容量在上万亿左右,谁都希望能够对它进行控制,以便从中获利。正因如此,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的各种各样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以及“委员会”有十多个,涉及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经贸委等多个机关部委。其中许多人都声称自己是数字电视标准的制定者,整个管理体制令人感到非常混乱。不过,一旦记者询问诸如“数字电视的标准制定为何一再推迟”这样类似“追究责任”的问题时,大多数受访者都会以“原因错综复杂,不便透露”为由拒绝。
  据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广科院工作人员透露,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之下,按照行业又分成了若干个行业标准委员会。涉及广播电视领域的则由广电总局的广播电视标准委员会和信息产业部的音视频标准委员会来管理。其中,广电负责制定的是广播电视系统的标准,如广播电视的传输制式,以及广播电视行业内的专业发射机、电视台设备的标准。而电视接收机的标准则由信息产业部来定。她还举了手机的例子来说明,一个部门决定到底用GSM还是用CDMA,另一个部门决定手机本身的制式标准。另外,各个高校设计出来的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方案也是提交到广科院,并由广科院标准化研究所进行研究和筛选,最后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批。
  按照她的说法,广科院应该对数字电视标准迟迟不出而负责。但是,当记者问及此事时,这位工作人员愤愤不平地说:“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前几天我曾经跟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也讲过,出现目前这种混乱局面,主要是因为该讲话的部门没有站出来讲话,不该讲话的倒到处放炮,导致各种消息乱飞。”其言外之意是,广科院并不是最终的决定者,而标准的最终决定者则可能因为某些难以启齿的原因而不肯出面做以解释。
  一位国家广电总局的官员向记者透露,广播电视行业标准按道理应该是由广电标委会负责,广电总局是主管部门。但是数字电视,特别是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却恰恰例外。原来的国家计委、现在的发改委才是标准的真正决定者。
  据悉,1996年,国家计委将数字电视的地面传输标准作为一个高新技术科研项目,委托给了上海交大,并投入了一笔资金。但令人意外的是,这样一个“院校的科研项目”,上海交大却把它当成国家标准来做了。
  “按道理,一个院校的研究课题在攻关之后会有一个成果发布,至于这个成果是否可用,应该由主管部门来决定,但是上海交大现在做得就像是订货一样,别人谁也不能动,就只能用他这个。”在那位广电官员看来,一个原本的科研项目变成了一种专买专卖,“这显然是有些太过了,但是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因为有人支持他这么做。国家计委投了钱,如果做来的东西挂在墙上不能用,计委也下不了台阶。可想而知,这种做法难以服众,因为别人也有权提交标准方案。所以,清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等学校后来也都出来较量了。”
  更关键的问题是,上海交大在随后的几年里并没有做出令国家计委满意、令其他竞争对手信服的方案,这就更令外人不满。而国家计委与交大的这层特殊关系,又使得它在是否能够决定采用交大之外的方案上显得犹豫不决。但尽管如此,原国家计委、现在的发改委仍然是此事的最高管理部门,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信产部和广电总局的两个标准化委员会并没有最终的决定权。
  谁拿到了经费
  围绕着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的故事远比有线传输标准要复杂得多。1996年,数字电视被列入原国家科委“八五”重大科技产业工程项目,并成立了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总体组,组织了一支由高校、科研院所和工厂等14家单位近200人的队伍,现任上海交大副校长的张文军教授担任组长,浙江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王匡也是总体组的成员之一。
  总体组当时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跟踪美国和欧洲两个方案,并努力做出样机。1999年10月,由广科院花费1亿元筹办、采用总体组做出的跟踪方案进行的国庆50周年大典数字电视试播获得了成功。当时,有媒体宣称,中国数字电视花了几千万元,用了两三年的时间,就超过了美国花费几十亿美元、用了十几年时间所取得的结果。
  不久,原国务院总理朱基批示国家科委把项目移交给国家计委,并由其牵头成立了一个由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贸委、现科技部5个部委的副部长组成的领导小组,曾培炎为组长,负责制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标准和芯片,以及产业化发展。在这个领导小组之下,还成立了一个由上述部委相应的科技司司长或副司长组成的协调小组,国家计委科技司司长马德秀任组长。与此同时,协调小组下设一个数字电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接着,财政部将项目资金拨给国家计委。
  随后,国家计委给张文军领导的总体组投入5000多万,用作研发经费。后来,国家又在北京、天津和上海设立了3个试点,每个试点各获得大约2000万元不等的经费。在这3个测试点中,每一个都拿出了一笔钱去购买总体组的样机,据记者所知,其中北京返回给总体组800多万元。这样,总体组一共积聚了近1亿元经费。另外,张文军所在的上海交大还与上海广电集团、上海有线网络、上海高清等7家沪系企业组成了上海联合体。
  但到1999年下半年,另一个主角出现了,清华大学认为当时中国在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方面进展不大,故决定加入标准制定竞标行列。由于清华大学没有参加总体组,一开始也没有真正参与到数字电视标准的具体制定当中去,所以并没有得到国家计委的经费。
  同年,杨林、王兴军等几个清华大学在美留学生受当时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司长徐顺成之邀,为中国制定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标准。1999年9月,由杨林在3年前创立的美国凌讯公司在恒基伟业第一笔资金的帮助下,做出了标准方案,并将其带回中国。
  清华校方对凌讯方案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论证,并征求了广电总局相关专家的意见之后,1999年12月,以清华大学的名义,提出了一个地面数字多媒体电视广播传输系统——清华“DMB-T”方案,并成立了由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微波与数字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美国凌讯公司和广科院无线电所组成的“清华大学数字电视传输技术研发中心”,同时获得清华校方拨给的1000万资金作为研究经费。
  2000年11月,清华大学又和清华同方联合成立了地面数字多媒体传输系统产业化领导小组,清华大学副校长龚克为组长,吴佑寿担任首席顾问,清华同方投资200万美元。2001年5月,清华同方向凌讯注资8000万元人民币,成为其控股股东。2002年,荷兰安凯公司也投入了几百万美元资金入股凌讯。
  在此基础上,清华大学还与长虹、TCL、康佳、创维、海信、熊猫等8大主要电视机厂商以及3家主要广播设备企业结成联盟,搭建数字电视的产业化链条。据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数字电视项目组的实际负责人杨知行教授介绍,这8家厂商代表了国内2000万台彩电和机顶盒的产销量及70%的市场份额。
  另外,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和广电总局下属的广科院也募集到一定资金,从而形成了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的4家格局。不过,总体组和清华被大多数人认为是电视地面传输国家标准制定最有力的竞争者。
  上海交大“食言”
  2000年4月,清华将方案报请国家计委申请立项。当时国家计委认为这个方案是一个全新的方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同时也对这个方案提出了疑问,希望清华能把仿真和样机做好,因此并没有给清华立项。随后,清华开始利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在2000年9月做出两个试验样机,而且进行了开路试验,证明方案可行。这一年12月,清华邀请国家计委、广电总局、信产局、科委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全国性的“DMB-T”咨询研讨会,向社会各界公布了清华的仿真结果。然而,国家计委虽然肯定了清华的仿真结果,但以方案不一定能够实现为由,再次拒绝给清华立项。
  同时,张文军所领导的总体组虽然也在技术上有所突破,但却一直以美国方案的改进为主,始终没能解决自主知识产权问题。不过,此前曾经在国内遥遥领先的总体组已经感觉到来自清华方面的挑战和压力,双方的较量开始升级。
  据吴佑寿院士介绍,国家计委为此找到清华,希望清华能够与总体组联合起来,共同研发出一个方案,并请吴佑寿出来给双方做工作。
  不久之后,吴佑寿院士把张文军请到了清华大学,与杨知行一起进行了联合技术座谈。3人在协商之后当场拟下了一个会议纪要。“在签字的时候,张文军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意见,但是他要求回去给总体组的其他人看看,并承诺晚上签完字之后就把文件传真过来,结果那天晚上,吴佑寿老师等到了12点也没有收到任何传真。”杨知行对张文军的食言表示很不满,他告诉《商务周刊》,张文军后来打电话说不同意联合开发,因为总体组相当于国家队,而清华只是一个地方单位,国家队不可能和地方队进行联合。
  于是,清华向上求助于国家计委,但是本应在这个时候发挥权威作用的计委似乎并不想把自己牵扯进去,而只是在一旁继续口头敦促双方进行联合。计委此时的做法对清华来说是致命的,因为张文军并不希望与清华联合,而不联合,清华就得不到立项,拿不到经费,研发工作也就会受阻。
  2001年3月,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数字电视工作会议上,组委会正式把清华方案列为我国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的候选方案,并敦促各研发单位联合起来,同时还决定向全国征集更多的候选方案,并进行测试。
  翌月,国家广播电视标准化委员会受国家计委之托,公开向国内征集我国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方案,并收到了来自总体组、广科院、清华大学和成都电子科技大学4家单位报送的5套方案。随后的测试从当年的8月份一直持续到2002年的4月份。测试的结果是:在方案和样机的“一致性”上,清华方案没有问题,其他4种方案都或多或少有一些不一致;而在性能测试上,5个方案都表现不佳。虽然基本上都实现了各自方案的性能,但距离成为国家标准还很远,与国外标准的要求相比也有一段差距。
  测试结束之后,国家计委对总体组的表现开始产生不满。一位在原国家计委工作过的发改委官员对记者说:“总体组做了很长时间,而且花了很多钱,却没能取得理想的成果,这让计委感到很失望。后来,国家计委逐渐开始不承认总体组,并冻结了总体组的资金。”据悉,国家计委随后还成立了一个新组织,即数字电视联合工作组,并任命清华大学副校长龚克为组长。计委希望联合工作组能够在这几家单位的方案中联合出一个方案,以便给予支持。
  从2002年5月开始,工作组就在龚克的组织下进行联合工作。“总体组一直反对联合,所以工作组没有办法研究出一个联合方案。”那位发改委官员说。于是,工作组决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来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测,如果没有自主知识产权,那么方案就不具有任何价值,也就没有必要继续做下去。
  不久之后,4家单位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交专利,由后者负责独立进行评估。4家一共交出了43项专利,其中有22项与标准相关。知识产权局把这些专利分成了四等,一等是基础性的,一等是不需要向国外交费的专利,另一等是需要向国外交费的专利,还有一等是实用技术专利。其中需要向国外交费的3种专利全部来自总体组,这意味着总体组提出的方案依然没有解决自主知识产权问题。
  知识产权局最后对方案逐一进行了总结,认为清华方案“是惟一一个不同于国外的方案,是由自主技术发明组成的,对国外交费的形式是乐观的”——或者说,找不出什么需要向国外交费的地方,它有可能形成阻挡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技术壁垒。而总体组获得的评价则是“一种在美国方案基础上的改进方案,它可以获相应专利,但是必须要向国外的基础专利进行交费,交费的公司分布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地”。随后,知识产权局将报告分别送给温家宝和曾培炎。当时,虽然发改委负责数字电视的领导小组组长是曾培炎,但是具体负责人是时任计委副主任的张国宝。张在认真看过报告之后批示:“要以清华方案为基础,融合其他方案的优点。”
  不久之后,发改委召集联合工作组开会,向与会者转述了以清华的多载波方案为基础的领导意见,并暗示总体组的单载波方案的失宠。在会上,张文军声明自己同意多载波方案,但是希望工作组不要枪毙掉单载波方案,而是作为一个备用的方案,他甚至表示可以不向国家要钱。
  但几天之后,张文军开始向国家领导人写信,并得到了一个中性的批示:“酌处。”这让国家计委再次踌躇起来。
  中国工程院的“调和”及清华教授的愤怒
  2003年年初,发改委决定委托中国工程院对清华和上海交大这两个方案进行性能评估。中国工程院以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主任陆建勋院士为评估组组长,组成了一个由40人组成的专家评估团,并在2003年春节过后进行了严格测试。但在清华测试之后,上海交大以自己的两套样机出现故障为由,申请延迟一周检测。这时,工程院请求清华做出让步,即同意张文军回去再拿两套样机,清华最初表示抗议,但随后还是做出了让步。
  一星期之后,张文军从美国调来了一套与一周前完全不同的样机,并进行了测试,但是结果仍不理想。不过,中国工程院专家组此时给出了一个调和的评估:“两家方案都有很大进步,并且都有自主知识产权,但需求不明。”
  “当时我在会议上说,我们都是体操运动员,我们都苦练了多年,现在国家要选一个去参加世界比赛,而且在比赛过程中,规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规则程序,然后我们在台上做完了一套规定动作,对方却说因为生病而不能进行比赛。我觉得这是一种不合理、不正当的竞争。”提起这件事,杨知行愤怒地对记者表示,当时的种种迹象表明,某些强大的压力已使这次本应公正的测试变成了一种并不公正的“游戏”。
  “清华不是弄不到钱,当时国外至少有15家风险投资商想要投资,但是我们一个也没有接受。”杨知行反问道,“为什么我们不要国外的资金,而非要从发改委的项目立项中申请经费呢?是因为这个标准牵扯到中国上万亿的市场,是新世纪里一个重大的产业转机,如果我拿了国外的钱,那么未来就会受到国外资本的牵制。可是现在国家却不支持我们。我们一直在勒紧裤带等发改委的经费,从2000年一直等到2003年。”
  杨知行强调,如果想赚钱,早就把专利卖了。在他看来,自主标准是阻挡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一道技术屏障,而中国要想从一个电视机生产大国转变成一个强国,要想自由发展、自由生产,必须实现标准的自主化。
  评估不了了之以后,发改委再次提出,希望清华与上海交大能够自己在底下联合起来,并希望清华做出一定让步。“当时,我们提出可以不打‘清华’旗号,或者不完全采用清华方案也行,但是要声明清华拥有标准的核心技术。甚至我们让步到只要能够联合,知识产权也可以分享。但是上海方面还是不同意,还是要求进行自由竞争,这让我们哭笑不得。”在杨知行看来,现在再提比赛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每个选手水平的优劣已经很清楚,只是没有好裁判。
  2003年9月,发改委又委托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邬贺铨组织了一个“中国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技术研发组”,并决定投入一部分资金,在这个“充满合作”的项目里最终融合出一个方案来。据杨知行介绍,现在项目组正在做仿真阶段,并对知识产权做评估,争取能够在年底以前初步制定一个方案。
  “今年年底是一个关键时候,因为现在有线传输这一块,欧洲DVB-C来得很猛。在地面传输上,包括北京、广州、武汉等城市在内,加起来一共有12个城市已经开始试验DVB标准。”杨知行强调,如果今年年底再不出来,厂商和运营商将会对中国的自主制定失去信心。
  “现在,电视机厂商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数字电视战略,不过由于没有标准,他们不知道应该往哪里投,”他说,“现在不仅仅是研发单位着急,运营商和厂商也着急。”
  据悉,在去年8月,清华曾召开了一个有24家企业参加的数字电视研讨会。在会上,许多企业都呼吁务必要尽快地确定中国数字电视标准的路线,否则不但会丢失整个产业,连中国的市场也会丢失。随后,这些企业及单位还联合向全国发出了一个倡议书,并上交至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不过,信件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为此,70多岁高龄的吴佑寿院士也在不久前给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写信发出呼吁。“我这次写信就是希望国家采取措施,刹住现在的势头,无论如何要尽快出台自己的标准,不要再把这件事拖下去,否则会影响这个行业的发展进程。起初,国家只是说要在上海、广东等个别地方试点,但是现在的情况已经是一发不可收拾,我在想,数字电视是我们占据一个行业领先位置的一个机遇,应当由我们自己来掌握主动权。”吴老对记者坦言,他担心采用国外的标准,可能会造成一种“越学越落后”的局面。
  “高交会”谜团
  尽管杨知行声称比试已没有意义,但还是有南方媒体报道,清华与交大的两套方案在2003年10月12日深圳高交会上再次进行了直接的比试。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报道说清华方案基本以失败收场,而上海交大方案也不尽如人意。
  这一报道终于使此前一直保持沉默的清华再也坐不住了。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助理赵劲松对《商务周刊》说:“报道严重不符,我们觉得有必要正本清源。”而杨知行则生气地说:“这纯属造谣。”
  据记者多方了解,在深圳高交会开馆的十几天前,深圳市有关部门曾组织清华和上海交大召开了一个三方内部会议,主要是研究怎么协调双方展览的问题。在会上,上海交大提出要在高交会上进行两家对比测试,但清华以没有中间人和测试规程为由表示反对。清华认为发改委已经成立了工作组,并且确立了仿真和研发程序,因此没有工作组参加的测试作用不大,并将此事上报发改委。发改委随后指示深圳方面不能做对比测试。于是,双方表示同意不测试,只是进行展示,为深圳高交会增加亮点,而且演示的方法也可以不尽相同。同时,各方也都就不向外界做测试为题的宣传达成共识。因此,并无对比测试的消息从深圳官方传出。
  杨知行称,在高交会上,清华也曾经邀请了一些深圳媒体,其中包括那家报道过他们的媒体,但是他们当天并没有到展位去过,而且清华和上海交大也相互到各自的展位上进行了参观。
  “清华主要考虑的是不愿意向媒体说话,一开始我们基本上就没有在媒体上发出声音,结果得罪了许多媒体。”杨知行说。清华大学副校长龚克在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也提到,清华受上级领导的指示,不允许随便对媒体发言。
  据悉,以前清华在回应媒体批评所发出的声音大都是清华同方所进行的炒作。为此,清华还与同方划定了关系,并公告清华同方不是清华数字电视项目组的研发单位,只是和长虹、TCL一样的合作伙伴。
  据清华大学数字电视项目组另一位重要人物王兴军表示,清华已经做出了三轮样机,三轮芯片,并在工厂里做成了一体化数字电视机,但很少对外宣传。
  然而,清华的“沉默绅士政策”虽然使自己保持了声誉,却也令自己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2001年,当时的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把清华方案定名为“中国数字电视的研发定点”,第一次向国际电联提交了这个文件,并在自主知识产权上获得了国际电联的认可,还压倒了日本提交的方案。随后,国际电联组织了一个有76个国家参加的小组,跟踪清华方案的进展。这使清华方案在就职于国际电联的华人官员的帮助下,有希望作为国际电联第3个标准。另外,巴西由于专利费过高问题而放弃在美国、欧洲和日本3家中选择标准之后,曾经找到中国。巴西总统卢拉上台之后,希望效仿中国做自己的自主标准,并呼吁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等国联合起来,建立新的国际标准。
  但是回国之后,发改委对此事提出异议,指出清华在国内标准没有统一的情况下就擅自推向国际是一种不当行为,要求清华不能参加2002年的会议。结果,正是在这一年,日本方案获得了通过。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失误。如果能够成为国际电联的指定标准之一,我们就会创造新的市场。但是我们没有被许可。”杨知行遗憾地对记者说。
  在这个遗憾的同时,“狼”便真的来了。就在清华和上海交大还在展示各自标准方案的当天,同一个会场里,摩托罗拉在全球范围内首次隆重展示了以数字电视为主,辅以厨卫电视、车载影音、楼宇可视对讲机、广告机四类产品的一系列资讯家电产品。在高交会开幕前一天——10月11日,摩托罗拉与唯冠公司(EMC)在深圳达成协议,后者负责生产及分销一系列摩托罗拉数字家电,并将摩托罗拉家庭组网经验带入市场。产品计划于2003年年底开始分步进入市场,并将逐步遍及全球各地。
  把目光投向这一“新的传统领域”的跨国公司,不只是一个已有30多年没有涉足电视的摩托罗拉。9月25日,美国IT巨人戴尔也宣布放弃手机业务,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向市场推出戴尔牌的纯平彩电。戴尔还向三星、LG等韩国厂商提议,以OEM方式供应电视。随后的几天,惠普也宣布将推出自己的电视机。最近一个加入电视业的是韩国现代集团。该集团综合商事株式会社社长朴源珍表示,现代将在中国贴牌生产彩电、DVD等家电产品。
  跨国公司们的嗅觉是敏锐的,世界各大电子制造商纷纷进入数字电视领域,足以说明这个潜在的市场机遇有多大。现在,他们已经磨好了刀。正如美国泰克公司视频产品部经理多德•毕德尔所言:“一切商业计划的启动,都有赖于中国数字电视标准的启动。”
  这些巨人们的出现使国内企业对中国数字电视市场产生了强烈的忧患意识。“传统电视的利润已经非常微薄,以至于它们只得一次次打价格战,或者搞多元化,一会儿做PC,一会儿做手机,现在又在做汽车,但中国的家电企业却始终逃不脱低水平重复制造的命运,并在几乎所有的关键技术和标准上受制于人。”德国SCM公司高级经理Chu King For先生对《商务周刊》说。这位在中国做家电贸易生意的新加坡人熟知中国企业的痛苦,“现在这个行业终于有了一次跃迁和打开新的大市场的机会,它们本来拥有一个创造性破坏旧格局的可能,它们的技术也已经具备,就等标准出台。但是,能够等待的企业并不多。”
  据悉,长虹、康佳等大企业早已有了一揽子的数字电视战略计划,其中大约有30%~40%的机顶盒和数字电视机产量销往海外。但是,更多的企业却力不从心,如果没有订单,他们将无计可施。
  中国并不总是输在技术上。多年来,当我们目送一个个别国标准走进国际电联时,中国自己的标准却总是受累于各种羁绊。为了一个标准,我们已经花了几十亿,动用了大量人力,耗费经年,却依旧在起跑线外做着预备动作。显然,市场本身的效率不会留给我们太多时间,一旦我们选择内耗,那么失去的将不仅仅是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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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上海交大的,确切地是说,上海交大里面的极个别的人,这些年的丰功伟绩
都在前面几篇新闻稿子里了

哈哈 哈哈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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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们去闹吧!!!我上卫星电视...............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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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清华 较大算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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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北大徐孟侠教授有话要说!!!

主题:北京大学徐孟侠分析数字电视标准
http://forum.tech.sina.com.cn/cg ... 90&itemid=67941
  
徐孟侠教授有话要说!

下面列出的三份资料中,第一份(2005年3月4日)和第三份(2005年4月18日)已经公开散发。第二份(2005年4月17日)则是从本人给领导同志的信件中摘出的。

现在把这三份资料汇集在一起,供学术界“百家争鸣”。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中国传输方案或标准(草案):

1)这些资料说明:本人通过简单的理论分析,只支持单载波系统,而不支持多载波系统。

2)它们是本人在1998年第四季度至1999年第一季度的半年时间内,通过学习美国ATSC/8-VSB标准(1995年夏草案)、欧洲DVB-T/COFDM标准(1996年春草案)、以及日本ISDB-T/BST- COFDM标准(1998年秋草案)之后,反复思考所获得的基本结论。

随后本人又学习了澳大利亚、巴西和香港的测试报告,特别是学习了加拿大华裔学者吴奕彦等所撰写的权威性综述报告(2000年夏)以后,使得本人的有关观点,更为科学化和系统化。

3)考虑到充分鼓励国内多个方案竞争之需求,特别是考虑到单载波系统只有上海交通大学ADTB-T/OQAM一个建议,在技术上能够实现“优中选优”,而避免少数人的垄断行为,本人故意推迟这些观点的发表。

4)本人支持“数字电视领导小组”确定的“融合”方针。

但2004年初,当“融合过程”刚刚开始时,本人即指出及预报:

——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传输标准的技术,可以划分为系统层技术(由标准文件确定)和接收端解调器技术两大方面。解调器技术难度大,因为它要解决复杂信道传输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系统层的技术是为解调器技术服务的。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属也是这种情况。

—— 多载波系统与单载波系统是两种技术体制,“融合”有其利弊:a)可以实现技术上的“优中选优”;b)由知识产权和专利体现的“中国国家利益”和“研制单位的利益”,可以通过“某种专利池”而进行协调和统筹;c)多载波系统与单载波系统属于两种技术体制。“融合过程”将有一定难度。清华大学的DMB-T/TDS-OFDM方案的一系列主要参数:例如,带宽7.56 MHz、3,780个子载波、PN码的设计(逐个OFDM符号变动的)等,都是“不可更改的”;不然的话,其接收端解调器的大部分“核心技术”和相应的芯片设计将全部失效。反之,上海交通大学的ADTB-T/ OQAM系统却有较多的灵活性,例如其带宽不限于7.14 MHz,很容易更改为(7.14 + 7.56)/ 2 = 7.35 MHz,或清华方案的7.56 MHz,或广科院方案的参数,或欧洲标准的7.61 MHz等。[注 1]

[注 1] “融合方案”虽然有“多载波”和“单载波”两个“可选项”,但“融合方案”不得不受到清华DMB-T方案的“框架限制”。因此,“融合方案”不得不执行的方针是:在清华DMB-T方案基础上,改动愈少愈好。但这种做法是缺乏下述科学依据:通过理论分析、样机的实验室测试和样机的现场测试获得的数据,特别是通过工程界对性能价格比的分析,说明它是最佳的。

因此,可以说:这种做法是“非技术因素介入”的结果;使得“融合方案”不得不“穿上清华方案的小鞋”。

清华大学某些人在2004年秋及年底,不遗余力地宣传:“融合方案以清华方案为基础”和“清华方案中标”等,否认“联合工作组”内别的单位为了执行“领导小组”的“融合方针”进行妥协而做出重大让步,正是这种客观情况的充分反映。但是当清华大学某些人感觉到“融合方案”可能对他们不利时,他们又通过某院士等上书,宣传“放弃融合是上策”,其意图是:否认“融合”而给清华方案“开绿灯”。这种出尔反尔的宣传,实际上阻碍了“融合方案”的进展。

5)本人在学术上可以同意多载波系统在高码率的固定接收应用中,处理回波的某种简洁处理。(当然,当前的单载波系统采用“过取样的相位跟踪技术”也可以做到。)但是,多载波系统过去宣传的另外两大优势:移动接收和组建“单频网”,现在都已经被上海交通大学的ADTB-T/OQAM系统所突破。

本人当然希望多载波系统的提出者和支持者能够在当前情况下,能够继续从理论分析,实验数据和性能价格比等多方面,阐述多载波系统与单载波系统相比的优点,特别是盼望他们能够对下述三份资料提出批评意见,以便本人改正错误。

学术争论可以“分清真伪,明辨是非”,以真理为准则,那末就“不伤和气”而加强了团结,利国利民。

(I)5304xmx22.doc(供媒体界以任何形式发表)

[2005年3月19日徐孟侠重要注解:这份资料故意预留“地面电视频谱规划”这个要害问题;供进一步学术争论中“百家争鸣”中本人“一家之言”的重要补充。]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系统中,上海交通大学的ADTB-T/OQAM单载波系统在工程实现中的性能价格比,显著优于任何多载波系统

徐孟侠(个人意见)2005年3月4日

1 本文从技术角度的粗略分析,说明本人为何一直支持单载波系统(上海交通大学的ADTB-T/OQAM方案),而不支持任何多载波系统。

粗略的理论分析和测试数据都能说明:ADTB-T/OQAM单载波系统的性能价格比(包括考虑实际的工程实现),优于任何多载波系统(欧洲DVB-T/COFDM标准、日本ISDB-T/ BST- COFDM标准、清华大学DMB-T/TDS-OFDM系统或广播科学研究院CDTB-T系统)。

2 首先,从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发射部分来分析:

2.1 上交大单载波系统的发射机平均功率是多载波系统的二分之一,而其标定功率则是后者五分之一。

假设对于某地区确定的覆盖范围,为了实现高数据率的固定接收,上交大方案需要1 kW的平均发射功率,则其发射机的标定功率需要4 kW,因为其峰均比(PAR)接近6 dB。

对于多载波系统(以欧洲标准为代表)而言,如果要覆盖相同的地区,则其平均发射功率需要2.0 - 2.5 kW。这是因为:多载波系统与单载波系统相比,载噪比(C/N)门限值要增加3-4 dB[注 1]。其次,其发射机的标定功率需要20 - 25 kW,因为其峰均比(PAR)接近10 dB。

[注 1] 在大功率发射(例如,平均功率2 kW)条件下,由于发射机的非线性效应,多载波系统的C/N门限值比起计算机仿真或样机的试验室测试,要上升约2.5 dB。因此,计算机仿真和样机的试验室测试不能替代现场测试,因为后者更为接近实际工程实现。

因此,以欧洲标准为代表的多载波系统之发射机平均功率,将是上交大单载波系统的2.0 – 2.5倍,而其标定功率则将是后者的5 - 6倍。

2.2 上交大单载波系统在组建单频网(SFN)时,对发射机时钟频率的精度和稳定度的要求仅为E-9。这同任何多载波系统相比,要低三个数量级,其工程造价低。

多载波系统(欧洲标准、日本标准、清华方案或广科院方案)都要从GPS(或其他替代物;例如,高档的晶体时钟系统或低档的原子钟系统)获得较精确的时钟,其数量级为E-12。这是因为,多载波系统中发射机的时钟精度和稳定性,都是相对其相邻子载波的间隔而言的(欧洲标准2k模式为8 MHz/2048 = 3.91 kHz;清华方案4k 模式为8 MHz /4096 = 1.953 kHz),其要求较高。如果达不到E-12的要求,所有相邻子载波的正交性将被破坏,使误码率上升。

反之,上交大单载波系统对发射机时钟精度和稳定度的要求,是相对8 MHz而言;也即,是上述两类多载波系统的2048倍或4096倍,即降低三个数量级而为E-9 [注 2]。因此,上交大单载波方案不需要GPS系统,有利于国家安全和恶劣电磁环境下工作,而且其工程造价低。

[注 2] 这是电信网“同步数字系列”(SDH)对系统时钟精度和稳定度的要求。因而,对电信网SDH协议稍作软硬件改动,即可使上交大单载波系统通过SDH网络,把主发射机与多个辅助发射机连接而组建“单频网”(SFN),其造价较低。

2.3 多载波系统的频谱上下边带下降较陡峭,必须采用数字滤波器而不能采用廉价的模拟滤波器进行工程实现(特别是功率激励器和功率发射机),以保证整个发射系统的频带宽度[注 3],因而工程造价高。

[注 3] 多载波系统中,清华方案的频带宽度7.56 MHz(7.56/8 = 0.9450)同欧洲标准7.61 MHz(7.61/8 = 0.9513)接近;两个比例数都比较大。而单载波系统中,上交大方案的频带宽度7.14 MHz(7.14/8 = 0.8925)则同美国ATSC/8-VSB的5.38 MHz(5.38/6 = 0.8967)相似;两个比例数比起前两个比例数要小。

2.4 综合上述三方面因素来考虑性能和工程造价的差别(包括发射机4+1或3+1的配置、供电系统、机房、管理及电费等),估计多载波系统(欧洲标准或清华方案)发射部分的工程造价,可能是上海交大单载波方案的3 – 5倍。(后者有待工程界评论。)

2.5 由于多载波系统的频带宽度设计(欧洲标准7.61 MHz,清华方案7.56 MHz)比起上交大的单载波系统(7.14 MHz)要宽[注 3],造成“上下邻近频道干扰”(adjacent channel interferences,简写ACI;包括PAL对DTV的干扰、DTV对PAL的干扰以及DTV对DTV的干扰)比较严重,也即:其样机的试验室测试的保护率(protection ratio:所需信号与不需信号之比D/U)较高,不利于过渡期内和过渡期结束后对观众的更有效覆盖。这是多载波系统的理论缺陷。

2.6 综合以上的分析,从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发射部分来看,上交大单载波系统工程实现之性能价格比,显然优于任何多载波系统。

3 其次,从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系统的接收端解调器来分析: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传输系统是一大类单向的数字传输系统,不具有电信双向传输系统中“有错重发”(ARQ)的基本功能。而且,其接收端的解调器必须能够对付复杂的传输信道和环境,需要复杂的数字处理技术,才能获得优秀的接收效果。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整个传输系统之设计,完全要为接收端解调器服务。

如果仅仅关注传输系统的发送端或系统设计,而不深入探讨接收端解调器(含调谐部分)之性能价格比,将是片面的。因为,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传输系统的知识产权和专利,主要体现在今后工程实现中数以亿计的接收端解调器芯片。

3.1 上海交大单载波系统的接收端之数字处理简洁,反应快,造价低。它更加适合高速的移动接收(或专业应用中的移动发射和固定接收或移动接收)

美欧日三大国际标准的数据结构过大,不适应高速移动接收时所需的快速数字处理。它们好比是“日本相扑运动员”,不能“跑百米”,不能适应大城市楼群密集道路上强度迅速变化的主信号和多个回波信号。解决此问题的出路是“合理地缩小数据结构”(本人推荐的数据段时间为1-4 ms)。

从数字滤波器理论来说,任何时间域数字处理可以找到效果相同的频率域数字处理;以及任何频率域数字处理也可以找到效果相同的时间域数字处理。然而,在地面数字电视传输系统解调器中的时间域数字处理和频率域数字处理之间,却有着原则性的区别。

多载波系统的解调器中,都必须进行DFT模块的运算,把信号从频率域转换回时间域,然后再进行“信道估计和均衡”。其结果是:

1)为了进行DFT模块的运算,必须把串行数据流转换为并行数据流(“串并变换”)。当一串数据“没有全部到齐”时,不能进行DFT模块中完整的“蝶形运算”,而必须“停顿和等待”;后续的“信道估计和均衡”也不得不“停顿和等待”[注 4]。这类数字处理属于“批处理(块处理)”(一批数据,一起处理:“停顿和等待”一段时间,然后迅速进行一次并行处理),而不是“流水线处理”(来一个数据,处理一次:串行的连续处理,没有任何“停顿和等待”)。

[注 4] 对于欧洲标准2k 模式,需要等待1,705个时钟节拍(112 ms);而对于清华方案4k 模式,则需要等待3,780个时钟节拍(250 ms)。如果把保护间隔考虑在内,那末:欧洲标准是56(停顿)+ 112(停顿,然后一次并行处理)+ 112(停顿,然后一次并行处理)= 280 ms,而清华方案则是:50(停顿)+ 250(停顿,然后一次并行处理)+ 250(停顿,然后一次并行处理)= 550 ms。这样,清华方案与欧洲标准相比,虽然缩小了数据结构,但它仍然好比“年轻人跑百米”,在一个数据段的时间550 ms内,“停顿”两次(占550 ms的几乎全部时间),“飞跑”两次(占两个时钟节拍,共2/(2x7.56 MHz) = 0.132 ms)。

2)其次,DFT模块的“蝶形运算”,不仅需要一定时间,而且在运算过程中必须逐级增加处理的精度(逐级增加处理的比特位数):欧洲标准2k 模式需要11个时钟节拍,精度由8比特位逐级增加到19比特位;清华方案4k 模式则需要12个时钟节拍,精度则由8比特位逐级增加到20 比特位。

因此,多载波系统的解调器的整体数字处理,由于必须采用DFT模块,其处理复杂(非常“累赘”)、反应迟钝、效率低。

3.2 反之,在单载波系统中采用时间域数字处理,可以实现流水线处理(同时实现并行处理),没有上述“停顿和等待”的弊病。

3.3 此外,在大城市楼群密集的道路上实现高速移动接收时,主信号可能“时有时无”、“时强时弱”;而回波信号和噪声则一定存在。单载波系统可以只利用1-2个强信号(例如只取信号的高4个比特位),进行“信道估计和均衡”;没有必要把强信号连同其他信号(中等强度信号、弱信号及噪声)一起处理。因此,其处理可以做到非常简洁、反应快、效率高。因此,它更加适合高速移动接收和应付迅速变动的传输信道或环境。

3.4 解调制芯片面积的对比

由此大致可以猜测到:清华多载波方案的解调制芯片面积与上交大单载波方案相比,估计要大得多。是否要翻一番,有待考察。前者由于技术复杂,其解调器的整体成本(包括芯片和电路)比起后者要高。

3.5 综合以上的分析,从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接收端解调器来看,上交大单载波系统方案工程实现的性能价格比,显然优于任何多载波系统。

4 上交大单载波系统稍作补充,即可作为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的传输标准候选方案,以及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的传输标准候选方案(ADTB-C和ADTB-S)。三者组成完整的体系。这样,一个芯片可以在三大类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地面、有线、卫星)中应用,其性能价格比最高,适合中国国情。而多载波系统则不能。

5 制定标准必须有样机的试验室和现场测试之科学数据为依据

5.1 美国、欧洲和日本制定其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时,都有样机的试验室和现场测试的大量数据(美国公布了);澳大利亚、巴西、新加坡、香港也进行过大量对比测试(大部分也公布了)[注 5]。

[注 5] 我国由职能部门在2002-2003年组织的两轮测试,具有一定“水份”:1)在现场测试中采用小功率(312.5 W)发射,而不是大功率发射(北京移动电视主发射机2 kW,辅助发射机1 kW)。这样,多载波系统(欧洲标准、清华方案、广科院方案)在大功率发射机非线性效应造成C/N门限值上升的“系统性缺点”难以充分暴露。2)与此同时,在现场测试数据中,又不提供C/N门限值富裕量的测量数据,其目的是企图掩盖多载波系统的C/N门限值比起单载波系统要高3-4 dB的“系统性差距”(参阅第2.1节)。3)明明是进口仪器不具备检验OQAM调制的功能,却两次在测试报告“小结”中故意添加一句话:ADTB-T/OQAM的调制“类似VSB调制”。这就为某些人们几年来反复宣传“上交大方案摆脱不了美国ATSC/8-VSB专利”埋下伏笔!

5.2 上交大已经有三轮现场试验的科学数据,证明其性能优于欧洲标准:2004年3月在上海;2004年4-6月在香港[注 6];2004年12月在上海。

[注 6] 本人是该活动的倡议人。在初步阅读了“ADTB-T与DVB-T对比”的香港测试报告(英文130页;2004年9月版)后,本人同意香港同行对本人的口头通报(2004年4月)以及上交大在2004年11月开始公布的下述主要结果:

---- 高数据率的固定接收:上交大系统(单天线)显著优于欧洲标准系统(单天线),而且C/N门限值平均有3-4 dB的富裕量。

---- 低数据率移动接收:上交大系统(单天线)显著优于欧洲标准系统(单天线)(不再进行更多测试)。

---- 低数据率移动接收:上交大系统(单天线)与欧洲标准系统(最新双天线“分集式接收机”)相比的性能非常接近(very close)。

清华方案和广科院方案都缺乏同欧洲标准进行对比的详细测试结果(至少没有公布过)。香港ATV和TVB在2003年10月,同时邀请三个方案去香港作测试;但后来只有上交大去了,而另外两家都没有去。

上海交大方案已经有时速高达430 km/h(在上海磁悬浮高速列车上)移动接收成功之试验证据,据国际领先地位。它当然也可以在专业应用(包括军用)中实现“高速移动发射,固定接收或高速移动接收”。而欧洲标准、清华方案和广科院方案都缺乏这种高速移动接收的试验证据;虽然他们声称:多载波系统的优点“更加适合高速移动接收”,“是技术发展的潮流”。

5.3 如果上海“宏力集团”能够在近期提供复旦设计的清华多载波系统第四代芯片和上交大单载波系统的第二代芯片(0.18 mm工艺),那末,本人建议:把这两种方案的芯片组成之样机(连同欧洲标准的样机),在上海进行三种方案样机的实验室测试和现场测试,以获得对比的科学数据(并同时作工程造价的测算)。这样得出的结果,想必对制定地面数字电视标准的传输标准,将有重要参考价值。

6 中国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传输标准,在技术方面需要根据样机的实验室测试和现场测试的科学数据,才能够“去伪存真”和“分辨优劣”,把标准的制定工作建立在科学数据的基础上。这当然需要不断排除各种“非技术因素”的干扰,特别是形形色色“学术腐败”的干扰,其中包括“媒体炒作”和“股票炒作”。(第一份资料结束)

(II)2005年4月17日信件中摘出的有关部分:

1 本信主要论述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一个要害问题:地面电视广播的频谱规划。这是本人在今年两封给领导同志的信件以及“供媒体界公布的个人意见”(2005年3月4日)中,故意预留而不提及的。简单的论述即可说明:单载波系统更加有利于频谱规划。

从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中解调器今后20年左右的持续发展和竞争的潜力来看,单载波系统也显著优于多载波系统。

此外,本信还从技术发展的角度来说明:欧洲DVB-T/COFDM标准为代表的多载波系统,已经“日落西山”;而在中国大地上出现的多载波系统与单载波系统的争论,仅仅是多载波系统“进入坟墓前的回光返照”而已;完全符合“否定之否定”辩证发展的客观规律。

2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单载波系统与多载波系统相比,有利于地面电视广播的频谱规划,在人口密集地区的未来数字电视频道的总数可能要多出5-10%,并降低地面电视广播电磁信号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

2.1 以上海交通大学的ADTB-T/OQAM系统为代表的单载波系统(或“融合方案”中的“单载波可选项”),其平均发射功率只有多载波系统的二分之一。这是因为前者与后者相比,依据2004年4-6月香港测试的报告(9月版),载噪比(C/N)门限值要低3-4 dB[注 1]。

[注 1] 在大功率发射(例如,2 kW)条件下,采用价格昂贵的外国R&S公司激励器和发射机(有较好的“非线性校正功能”;清华DMB-T多载波系统就离不开昂贵的外国R&S公司设备),“融合方案中的单载波可选项”的载噪比(C/N)门限值,与“融合方案中的多载波可选项”相比,估计要低2.0-2.5 dB。如果采用国产设备,则仍然将有3-4 dB的差距。但不管怎样,这个系统性差距必定存在!

2.2 于是,在模拟制电视广播与数字制电视广播并存的过渡期以内,以及过渡期结束(模拟制电视广播全部停止)以后,单载波系统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信号造成的各种干扰(该数字电视信号对现存模拟电视PAL信号和其他数字电视信号的干扰)较小:它只是多载波系统的二分之一。

2.3 由此,单载波系统与多载波系统相比,地面电视广播的频谱规划(在过渡期以内和结束以后)容易进行,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塘和河北省邻近地区等人口密集而且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

2.4 在这些地区,未来的数字电视频道总数,采用单载波系统与多载波系统相比,本人猜测:可能将增加5-10%(建议职能单位给出对比的科学计算数据)。

2.5 由于单载波系统的平均发射功率只有多载波系统的二分之一,从较长的历史时期来看,其地面电视广播信号所生成的电磁污染,只有多载波系统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见,单载波系统更加有利于“人和自然的和谐”,符合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要求。

2.6 目前,多载波系统提出者和支持者都力图回避在频谱规划中,由于载噪比(C/N)门限值的差别,多载波系统不如单载波系统这个要害问题。

2002年和2003年在北京进行过的两轮现场测试,1)采用小功率发射[注 2],2)不提供载噪比(C/N)门限值数据。这也是有意回避频谱规划这个要害问题,达到“保护多载波系统、抑制单载波系统”的目的。

[注 2] 采用312.5 W而不是实用的2 kW(北京移动电视的主发射机平均功率;外加组成“单频网”的辅助发射机平均功率1 kW),以掩盖功率发射机的非线性效应,造成多载波系统C/N门限值上升2-3 dB的事实。

3 接收端解调器今后20年左右内工程实现时,单载波系统具有的巨大的发展潜力,而多载波系统则极为有限

3.1 单载波系统今后发展的潜力巨大。这是因为:单载波系统中时间域的逐个取样之“流水线处理”,还可以同时实现“多路的并行处理”(例如,16路或64路)和高速的“过取样处理”(即处理时钟为取样频率的8倍或更高)。因而,不同解调器芯片厂商在今后可以持续进行不同算法的激烈竞争。

3.2 反之,多载波系统由于解调器中具有“DFT模块”,虽然也可以采用“过取样处理”,但必定存在本人在“个人意见”(3月4日)中分析过的“停顿和等待”(理论上的制约因素)。因此,多载波系统解调器今后发展的空间较小。如果多载波系统(如清华方案)也在“DFT”模块之前用PN码作“信道估计和信道均衡”(同单载波系统的处理相似),那末其解调器中的“DFT”模块就变成次要的内容,“多载波系统”的各种优势将不复存在,而其劣势(大功率发射时非线性效应导致C/N门限值上升;发射功率的峰值平均比较高;组建单频网时依赖GPS系统;接收端由于“DFT”模块将反应迟钝并较为复杂)却依然存在[注 3]。

[注 3] 多载波系统的解调器如果把其“信道估计和均衡模块”放在“DFT模块”之前,而不是按照通常那样放在“DFT模块”之后,那末它干脆删除“DFT模块”,而“简化”为单载波系统。

4 国际上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三大传输标准(美欧日)的争论概况:欧洲DVB-T标准利用其移动接收和组建单频网的两大功能,抢占国际市场(我国也不例外)。已经出现了一个“国际迷信”:似乎“单载波系统永远不能实现移动接收和单频网”。

4.1 美国于1995年夏确定其ATSC/8-VSB单载波系统的标准(草案);欧洲于1996年春确定其DVB-T/COFDM多载波方案的标准(草案);而日本则于1998年秋确定其ISDB-T/BST-COFDM多载波方案的标准(草案)。他们维护其国家或地区的利益是不言而喻的。

4.2 2000年秋,加拿大华裔学者吴奕彦等撰写有权威性的综述论文,介绍美国标准(单载波系统)与欧日两个标准(多载波系统)对比的结果[注 4]:

[注 4] 此处仅提及美国ATSC/8-VSB单载波系统标准与欧洲DVB-T/COFDM多载波系统标准的对比结果。

4.2.1 单载波系统的优势是:1)载噪比(C/N)门限值要低4 dB。2)发射机功率的峰值平均比(PAR)要低2.5 dB。3)抵御脉冲噪声的能力较强。

4.2.2 单载波系统的劣势是:1)对付多径效应(主要是“回波”;即“重影”)的能力较差。2)移动接收的能力极差。3)不能组建“单频网”。

4.3 欧洲利用DVB-T标准具有移动接收和“单频网”的两个优势,在欧洲以外的全球各地抢占市场,并取得积极效果[注 5]。

[注 5] 2000年12月,新加坡开始在公交车上采用欧洲DVB-T标准(组建“单频网”),实现移动电视之商业运行。台湾当局于2001年夏放弃美国ATSC标准,转而采纳欧洲DVB-T标准,并于12月在台北开展移动电视业务。上海在2002年夏而北京则在2004年秋,也采纳欧洲DVB-T标准开展同类的移动电视业务。

4.4 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国际迷信”:似乎“单载波系统永远不能实现移动接收和单频网”。

5 中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单载波系统的四个发展阶段(四个版本):“学习跟踪阶段”(第一版),“自主创新阶段”(第二版),“完善和试制芯片阶段”(第三版)以及“融合和国家标准形成阶段”(第四版)。

5.1 第一阶段为“学习跟踪阶段”(第一版;1996年夏至2000年夏,历时共4年):“HDTV总体组”(组长张文军)负责的“HDTV功能样机系统”,在1999年国庆50周年大庆时,成功实现了地面数字HDTV实况转播[注 6]。

[注 6] 国家投资。其单载波传输系统(浙江大学王匡负责),是美国ATSC/8-VSB标准的修订版,是中国科技人员“学习和跟踪外国”的阶段性成果。HDTV总体组同时还完成了学习和跟踪欧洲DVB-T的一个多载波系统方案(西安电子科大葛建华负责)。因此,张、王和葛对于单载波系统和多载波系统的优缺点,从理论到样机实现都是比较熟悉的。

清华大学方案负责人在各种场合宣传“上海交大方案摆脱不了美国8-VSB专利”(他们如何获得本该保守秘密的专利局 “内部审查报告”?又为何要到处“宣扬”?),实际上指的是这个版本,一个“可以放入科技博物馆作纪念的”版本。

5.2 第二阶段为“自主创新阶段”(第二版;2000年秋至2003年春;历时共2年半):2001年8月在国际会议发表具有鲜明特色的ADTB-T/OQAM单载波系统,其中包括缩小了数据结构和快速处理多径效应的能力(“过取样的相位跟踪技术”,over-sampling phase tracking),以适应高速移动电视接收。其样机系统从2002年夏开始,在上海楼群密集的街道上演示OQAM单载波系统的数字HDTV移动接收,在国际上属首次[注 7]。

[注 7] 1)在“HDTV总体组”工作的基础上。2)上海交大自筹资金,并投资与三个中国公民创办的美国LINX公司合作。3)2002年12月,包括美国ATSC原主席的很多外国著名专家和香港专家都观看了演示。4)上海广播电视界创建优秀的试验平台,保证上海交大持续不断地通过现场试验而改进算法,并方便新方案样机在现场测试中与欧洲DVB-T标准进行直接对比。5)美国Microsoft和LINX公司合作,在2003年4月的NAB会议期间,演示了ATSC/2-VSB的数字HDTV移动接收。此项活动吸取了中国的经验之后进行的。但其性能远远不如上海的演示。

5.3 第三阶段为“完善和试制芯片阶段”(第三版,2003年春起至2006年年底左右):采用更先进的纠错编码技术[注 8],以降低载噪比(C/N)门限值;整个系统(特别是解调器)的算法成熟完善,因而设计制作芯片;硕果累累。

[注 8] 名为“Turbo 乘积码”的纠错编码是一类“低密度奇偶校验”(LDPC)纠错编码。

5.3.1 2004年初,在国际上首次演示单载波系统组建“单频网”[注 9]。

[注 9] 加拿大和美国两国专家在吸取中国ADTB-T单载波系统的经验,随后(3月)分别在两国进行了美国ATSC/8-VSB单载波系统的“单频网”实验。2004年9月的ATSC A111标准文件中,已经包含组建“单频网”的技术规范。

5.3.2 2004年3月,在上海磁悬浮高速列车上成功实现430 km/h的移动电视接收,居国际领先地位。

5.3.3 2004年三次现场测试证实:ADTB-T单载波系统显著优于欧洲DVB- T标准的多载波系统[注 10]。

[注 10] 1)2004年3月由上海广播研究所在上海进行ADTB-T系统与欧洲DVB-T标准对比的移动接收性能现场测试(两个发射机组成“单频网”),证实前者显著优于后者。这次实验后,促使上海文广集团(SMG)停止在上海继续扩展欧洲DVB-T标准(第39频道;公共汽车上的移动电视业务),转而支持ADTB-T系统的业务试运营(第37频道;天线高度较低的出租轿车上的移动电视业务)。2)2004年4-6月,由香港广播界“亚洲电视”(ATV)和“无线广播”(TVB)在香港进行ADTB-T系统与欧洲DVB-T标准对比的固定接收和移动接收性能之现场对比测试(单个发射机),也初步证实前者显著优于后者(2004年9月,130页的英文报告稿)。这促使香港政府在7月采纳ATV和TVB的建议,优先考虑采纳中国自己的标准,暂时搁置原来打算采用欧洲DVB-T的建议。3)2004年12月,在上海“外环路”以内400 sq km的市区中心和向外辐射的主要道路,路程总长度达900 km的小轿车移动接收的测试中,接收成功率为99.6 %。单个发射机平均功率2.5 kW(东方明珠塔)。而欧洲DVB-T采用4个发射机(东方明珠塔1.8 kW + 广电大厦 1 kW + 东方台 500 W + 教育台 500 W;合计功率3.8 kW)组成“单频网”,其接收成功率仅为95.2 %。

5.3.4 第一轮芯片的接收机2004年年底在上海900辆出租车上安装,进行移动电视的业务试运营[注 11]。

[注 11] 1)2004年3月ADTB-T系统的第一轮芯片(带有测试电路)流片成功;其样机在香港的后期测试(6月)中,证实其性能与FPGA样机相同。2)ADTB-T系统正在进行第二轮芯片的批量生产(不带测试电路的;0.18 mm工艺;在上海流片;总面积37.5 sq mm)。预计在2005年5月可得小批量产品。计划到2005年年底前总共在上海的15,000辆出租车和私人小轿车上安装ADTB-T系统,并同时开展4,000个“电子站牌”和2,500个“电子捐助箱”等多种试验运营业务。4)上述活动以上海文广集团下属文广科技公司为主,并已列入上海市政府的高科技工程项俊?)与此同时,积极开展ADTB-T系统的非消费类应用:2004年11月,上海电视台采用ADTB-T系统进行马拉松比赛的全程实况转播,信号不中断,优于昂贵的名牌进口设备。2005年3月,在北京CCBN展览会上演示“移动发射,固定接收”成功;会后在多个保密单位进行现场演示,引起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

5.5 第四阶段即“融合和国家标准形成阶段”(第四版,2004年春至2005年年底左右):按照“国家数字电视领导小组”的指示,2004年初开始由中国工程院组织“联合工作组”进行不同候选方案的“融合工作”。上海交大一直积极参与,并在实际行动中支持和执行领导同志的指示。

2004年夏,“联合工作组”提出一个具有“单载波可选项”和“多载波可选项”两个可选项的“融合方案”;2004年11月22日有一个版本;而目前正在继续修订中。预期2005年第二季度将进行样机的实验室测试和现场测试,为确定中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草案)提供必要的科学数据。

本人预报:从“融合方案”样机的实验室测试和现场测试(需要采用大功率发射,例如2 kW)中获得的科学数据,并考虑工程实现时的性能价格比[注 12],“单载波可选项”整体性能将优于“多载波可选项”。如果本人的预报获得证实:那末,在“融合方案”中可以有根据地删除“多载波可选项”,只保留“单载波可选项”,并需要进行进一步改善[注 13]。

[注 12] 清华大学方案2003年10月在深圳演示时采用外国R&S公司的激励器(具有较好的非线性校正功能)。力合清华数字电视公司2005年3月在北京的展览会上,也展出同样的外国设备。他们依赖于外国设备来克服功率发射机的“非线性效应”。这是多载波系统的工程实现时除了依赖于GPS系统之外的另一个致命弱点。

[注 13] 需要在“有效频带宽度”和“有效比特率”之间进行适当的折衷。采用7.56 MHz(此数值来自清华方案,未必是最佳)虽然有较高的有效比特率;但对“邻近频道”的干扰较强,不利于频谱规划,而且工程造价高。而采用上海交大方案的7.14 MHz数值,则有利于频谱规划,而且工程造价低;但有效比特率稍有不足。因此,需要在7.56 MHz和7.14 MHz之间,在有关因素中进行必要的折衷而选取一个最佳的数值。

此外,既然依据样机的实验室测试和现场测试、工程实现时的性能价格比分析、地面数字电视频谱规划以及接收端解调器今后发展和竞争的潜力分析,“融合方案”中的“多载波可选项”不如“单载波可选项”而已被删除,不会出现“接收机由于两个可选项而较为复杂”。

这样得出的“修改的融合方案”将建筑在样机测试所得的科学数据和考虑工程实现时性能价格比的分析之基础上,符合“优中选优”(best of the best)原则,可以保证所出台的中国标准(草案),不仅在主要性能方面超过美欧日三大国际标准,而且经得起后人的历史检验。

5.5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中国ADTB-T/OQAM单载波系统在2002年夏至2004年底的先后实践,在上海先后演示了高速移动接收和组建“单频网”的功能,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彻底改变第4节讨论的国际上单载波系统与多载波系统争论的格局,并彻底破除了第4.4节提及的“国际迷信”:“单载波系统永远不能实现移动接收和单频网”。如果上海交大“摆脱不了美国ATSC/8-VSB标准的专利”,难道有可能做到“破除”上述“国际迷信”吗?

即将出台的“修改的融合方案”(中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草案;只保留单载波可选项)也将具有相似的功能。 (第二份资料结束)

(III)5418xdtvcc_cn.doc (供自由散发和讨论用;先有英文版并已向国外专家散发)

关于DVB-T 高速移动接收的注解

徐孟侠

北京大学 电子学系

1 本文作者高度欣赏法国公司DiBcom采用DVB-T标准实现高速移动接收时,所研究开发的先进技术,特别是其“分集式接收机”。

2 下述注解是供讨论用的:

2.1 本文作者猜测:DiBcom或别的公司采用的技术是在时间域进行高速处理,以实现信道估计和信道均衡,而这是在接收端解调器中DFT模块之前进行的,而与常规的处理在DFT模块之后进行的根本不同(除了对付大的Doppler频率偏置之技术以外)。而这些技术同单载波系统中采用的相似,例如上海交通大学在其ADTB-T/OQAM系统所采用的。

2.2 于是有三方面问题值得思考:

2.2.1 在DFT模块之后进行信道估计和信道均衡曾经被DVB-T的设计者们声称为多载波系统的主要优点。但是,它们现在却降低到次要地位。

2.2.2 保护间隔的设计曾经是多载波系统与单载波系统的显著区别之一,但是它现在却成为无用的了。

2.2.3 假设多载波系统与单载波系统采用相同的纠错编码、交织器和数据结构等,但是从纠错编码(还有解交织器)反馈回来的判据环路中,判断信道估计和信道均衡是否正确的角度来看,多载波系统中的DFT模块就变成了多余的负担。

3 小结:

3.1 DiBcom或其他公司用于高速移动接收所研究开发的技术,仅仅是对现存DVB-T标准的某种修修补补工作,而该标准本来就不是为移动接收设计的 [1]。

3.2 本文作者在NAB 2004(4月)会议期间曾经向DVB办公室的专家们建议:“DVB项目”应该研究开发一个新的单载波系统,使它在高速移动接收中更为有效。

3.3 本文作者向ATSC成员们建议:研究开发采用ATSC/8-VSB标准(单载波系统)的“分集式接收机”。

[1] Ulrich Reimer ed., 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 (DVB), English version, Springer, 2001. Page 231, Section 11.2, “(3) …; mobile reception is not a development notallownotallowobjective.”

[中文版的后记:日本的ISDB-T标准,中国的清华大学DMB-T方案、广科院方案以及“融合方案”中的“多载波可选项”,在实现高速移动接收时,都具有类似上述DVB-T标准所固有的理论弊病,其性能不如单载波系统。

反之,单载波系统在接收端的解调器中,却可以灵活考虑:在时间域处理为主的前提下,是否增加DFT模块作为辅助手段,以发挥频率域处理之优点。这就为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中国传输标准确定之后,可以由众多的高科技公司对接收端技术进行10-15年的持续竞争。

而对两种系统的解调器进行对比分析后,不难看出:多载波系统解调器今后竞争发展的空间则较小(不能删除DFT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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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7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将有结果了!

国家地面传输数字电视标准即将发布,终于将有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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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位同学说说, 最终的结果怎么样了?
世界7%的耕地养活22%的人口世界60%的公务员.
世界2%的车承载着世界15%的交通事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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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10年过去了, 究竟结果怎样了啊?
世界7%的耕地养活22%的人口世界60%的公务员.
世界2%的车承载着世界15%的交通事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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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间尺 发表于 2013-9-24 20:58
10年过去了, 究竟结果怎样了啊?

坚决不走西方的邪路、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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