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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伏羲获悉

[其它] 厦华关于沧州事件致网友及媒体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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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不愧是公关高手!感觉用干净的眼光来看这起事件的人很少,要么是隔岸观火,幸灾乐祸,要么各怀鬼胎,恶意中伤,什么时候有个清静的论坛才是人间正道啊!!![s:11]
个人作为厦华的用户,平心而论对厦华的售后质量及产品还是很满意的,希望事件有个完美的结局,从目前事态的发展,个人感觉竞争品牌的出谋划策可能是幕后有力的推手,不然厦华不至于为了区区1W2去拿自己在全国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口碑去开玩笑,顶一下为了荣誉而战的国产企业,最起码厦华是真正站出来面对的第一人,比那些3*,锁泥要好多了,出了事故一味推诿,BSING......
沧州消协的官员应该要站出来,还事件真相,让消费者和厂家都得到满意的答复,个人观点,欢迎拍砖![s: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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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w3003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8-4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敢开自家的夏华42-K8等离子电视!
-


      2005年12月由于新居就要落成,想想现在要走在时代的前头,咬咬牙借钱买了夏华42-K8等离子电视!

      买回来后恶梦就开始了!

      刚买回来两天发现开机关机时都发出很大的响声,到商场吵了一通,换了一台。这台用到2007年2月就有声无图像了,联系商场再联系维修人员再打夏华总部的电话。一个星期后维修人员来了,拆了看了,说驱动器坏了,珠海没有零件,要等夏华总部发件过来。老天爷,家里老人小孩没电视看!等一个月终于盼来了,2007年3月修好!由于刚过一年的保修期,所以要收费,师傅说要1500元,乖乖,可以买一台彩电了!师傅说夏华总部规定的!各位大哥大姐,夏华总部规定多少我就要给多少吗?可是师傅说,不给下次坏了没人给你修!还是给吧!媳妇给了这笔钱。

      2007年7月18日,这台夏华42-K8等离子电视又开始出问题了,看着就没图像了,要不就是开机没反映,要你开电源关电源几次才又开机。从上次维修到现在才4个多月,又出问题了!这意味着又要化一笔不菲的维修费和过一个月没电视看的生活了!

     几个月就修一下,谁能折腾?真的是买的起用不起啊!夏华总部接电话的小姐柔柔地对我说:“我也没有办法”。我晕了!我拿个锤子转来转去,想砸了台夏华42-K8等离子,一堆钞票换的真下不了手!我媳妇说:"这次修好卖出去",可是我不想害人!

     请好心人帮我出出主意!现在一家人都害怕开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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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xw3003 于 2007-8-4 12:57 发表
我不敢开自家的夏华42-K8等离子电视!
-


      2005年12月由于新居就要落成,想想现在要走在时代的前头,咬咬牙借钱买了夏华42-K8等离子电视!

      买回来后恶梦就开始了!

      刚买回来两天发 ...


无语
这么悲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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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双方的声明,我认为要判断真正的起火原因并不是一件难事。
本人也曾经处理过一些电视机起火的case,一般来说CRT电视机要是自燃的话,起火点99%都是来自于行扫描电路,那么相应部位的电路板烧焦碳化一定是最为严重的,现在既然夏华有底气说出起火部位不是电视机内部,那么通常来说起火应该是另有原因。但仅仅凭着这些理由还是不够的,夏华人要是够专业的话,还应该在现场找出真正的起火源(具体是什么东西引起着火),而不是一句笼统的“起火位置在窗户附近”。毕竟大多数人不是专业的,他们需要的是真正的可以令人信服的原因。

家里着火最终将责任推给电视机的情况以前也经常发生,其中原因一方面有可能是用户不够专业;也有可能是自己心知肚明原因,但为了转嫁损失将责任归咎于电视机厂家,这时候一要看厂家的专业分析能力,二要看危机公关能力,仅仅一句“不是我们的责任”往往不是最佳的处理方式,即便不是自己的原因,如何安抚用户也是一门艺术。

再说说枪手问题,一般来说看到此类新闻,最为欢呼雀跃的就是其他品牌的一些枪手,这里我也看到了一些以往早就被打上品牌标签的ID在一旁煽风点火,这也恰恰反映出了这些人的枪手素质,进而反映出了其从业公司的企业文化,一个企业如果不懂得教育自己的员工尊重竞争对手,那么它自己也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最终大家只是限于低层次的相互攻击,请记住真正的竞争应该是君子之争。

再说说版主的立场问题,即便你有相关行业的从业背景,但既然来到这里担任论坛的管理员,你就只能代表你个人,而不应该是某个企业的代言人或者看家护院!即使你有自己的观点,也不应该参与争论,更不应该运用自己的管理权限替自己的公司清查所谓的竞争对手ID/IP并且公开告知大家。不然的话,你的行为将会危及到论坛的公正性,同时也影响到你自己的声誉!也就是说,你既然做了这些事情,那么你本人跟那些煽风点火的ID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仅仅是Gou咬Gou两嘴毛而已。

最后再说一句,个人感觉,夏华的公开声明似乎未经自己的法务顾问认真审核,虽然没什么原则性的大错,但专业程度还远远不够,说白了就像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写的东西。
人不fan我,我不fan人;人若胡我,我必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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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5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厦华应该做的是尽快平息消费者心里的怨气:家被烧了,老俩口有家难归。

06年11月的调查:中国内地网民总人数已达1.11亿人。这个帖子发出来(包括其他网站),全国的网民都看见了!

为了一台电视的责任,损害一个品牌,真是劣质产品,劣质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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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一遍,分别有两种声音
理性的:要鉴定结论,感性的:把厦华骂的狗血淋头”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事关老百姓的事情,感性处理,效果更好!

而且,可能把坏事变成好事:不但没有损害,反而让厦华的品牌形象有所提高。


可惜,厦华看不到这一点,还坚持和消费者理论,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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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5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我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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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龙卷风-2 的帖子

我觉得企业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给予用户一定的精神物质补偿是应该的,但如果用户一意孤行,在没有得到权威部门认定的情况下,就自己指定是谁谁谁的原因,也是不妥当的。这样,也只会把事情推向极端。
提升品位,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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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10年前的早期彩电线路也就是说该电视机的使用时间已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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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暂且不说谁是谁非,看到一群枪手唾沫四溅,真TMD恶心!!!!!!!!!!!!
怒斥苍天,奈我何?傲立天地,我独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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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原帖由 dusongyan 于 2007-8-7 11:05 发表
在中关村上看到一篇关于厦华的蓝海系列的R35已经停产,代替的是HU35,在功能上是缩水了的,我是辽宁的,不知道还能不能买到R35(42R35),我是持币待购,还是马上出手呢?

如果说真的停产了的话,我可要等到52R36降到15000大元以内了,别的品牌我就不买了!!!
我可是厦华的忠实的消费者哦!!!!我家的三台厦华到现在可是完好无损啊!!!最老的可16年了!!变频的29吋也五年了!!!
我就是相信他的质量,但不知道平板怎么样了,能不能像他的CRT大哥那样耐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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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企业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给予用户一定的精神物质补偿是应该的,但如果用户一意孤行,在没有得到权威部门认定的情况下,就自己指定是谁谁谁的原因,也是不妥当的。这样,也只会把事情推向极端。"


----"厦华产品特约顾问"的话真让人不寒而栗!

请问:"推向极端"是什么意思?

在国外厂家的夹击之下,国内电视企业已经非常艰难.呵呵,真不知道你这个"顾问"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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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上的事情有时候真是真假难辨,同情心很容易被劫持了!什么东西都有坏的时候的!!!电器不是买了就用一辈子的, 厦华我想已经产了有几十万台了吧?只有1台,而且是很多年的旧机, 出问题是没有什么值得非议的!
香港容祖儿还差点死了呢    不见她敢去告那个牌子的彩电

家用电器,使用安全要注意啊,不用的时候一定要切断电源,决不能够用待机来代替切断电源, 现在很多人家里的电视、DVD、电脑等都没有注意这个问题

反正,支持国产品牌!!!民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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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伏羲获悉 于 2007-8-2 20:05 发表
2007年8月2日   
  
   

广大网友及媒体朋友:

最近我们发现在部分网络社区论坛出现了一条《厦华彩电烧毁我爷爷的家,爷爷给厦华售后人员下跪!!》这样的帖子,对于该帖及其幕后的相关关键问题,现正 ...



从厦华公司的公开信来看,厦华的态度不够诚恳,除了一味的推卸责任之外,没看到任何诚意,比较令人失望。

1. 找权威部门作火源认证需要不少钱,可能比火灾的损失还大,不是一般消费者能承受的了的,厦华也是捏住这一点,吃定消费者和他打不起官司。 但即便是这样,你也不能臆断说是起火原因不是电视机引起,而是外火呀,你又不是火灾专家,凭什么下此结论呢。如果你真想弄清事实,还自己清白,你不妨去找权威部门做一个火源认证, 如果认证结果不是你厦华的责任,那网上所有攻击你的言论不就不攻自破了吗。认证费对普通消费者可能是一笔挺大的钱,但对厦华这么大公司应该是小钱,况且这可是关乎你企业形象的大事。如果你自己认为不是你的责任,为什么不去做个认证,来证明自己清白呢???

2. 仅凭老人的儿子是做电器维修的,就断定电视老人的电视是他儿子组装的,这未免有些太过主观臆断,这么大公司说出这么没有根据的话,不是推卸责任,又是什么?

3. 看过现场的照片及过程描述,个人觉得消费者提出赔偿1.2万元并不算过分,难道这对厦华也算是高额赔偿?

4.“从上述两部分可以说明,本事件的责任不在我厦华公司” !!!   责任在不在你厦华公司,不能自己说了算,还说人家是法盲,你自己连这点道理都不懂,我看你厦华也够法盲的了。

其实本人也是厦华的用户,今年初买了一台42R35,坦率的讲,一直认为厦华的产品质量还是不错的,性价比较高,所以才选择了厦华,自己买的42R35用了半年多了,也没出什么事,感觉质量还是挺好的。 但是厦华对这次事件的处理显然是不合适的,将用户看成了敌人,缺乏诚意。非常令人失望。

这份蹩脚的所谓“公开信”,非但不能为厦华赢回声誉,相反只会令厦华自己陷入更深的深渊,看来厦华的危机公关意识和能力太差了点,希望厦华的高层好好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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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7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厦华公司的产品没用过,不知道质量怎么样,但厦华公司的公关真是够烂的,也许技术太精了,缺乏公关这个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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