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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伏羲获悉

[其它] 厦华关于沧州事件致网友及媒体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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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8k影音专家 多珀doopoo
那么长时间没有确定下来火灾的起因,也够厉害了.这个事情双方都有责任.作为厦华,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公关机会,就此轻轻放过.虽然有可能确实他们没责任,但是如果这个时候高调一下,自己的声望会提高很多.他们在这件事情上居然先想到的是一推六二五,跟自己全无责任,未免有失大度.
再说那个"刘大海".他的照片仅仅证明这间房子着过火,某个老人曾经下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火灾跟电视有关系,也没有证据证明跪下的是他爷爷,被跪的对方是厦华的售后,再说了,如果你认定是电视引起的火灾,直接去法院起诉就是了,全国的论坛到处发帖子?想法真有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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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 gaga2 的帖子

如果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到处散播不确实言论,我觉得对这样的行为进行诉讼,是理所当然的,这个舆论也没话可说,而且就这个事情看来,就算是控告,被告也不会是那个老人家

当然,目前实际情况是如何,我觉得不通过技术鉴定,始终不好做论断,当然,这种事情,当事双方都希望尽量的减少损失,但是有时候必须要有一些额外的花费,那是没办法的

所以觉得如果厦华一直不做为的话,事主有必要也应该去做鉴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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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事,说不清
雄城壮,看江山无恙,谁识我一瓢一笠到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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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用过厦华电视,那叫有事干了,坏了修,修了坏,所以以后再没买过厦华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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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找公道 于 2007-8-3 17:25 发表
微软对于火灾官司的回应
驱动之家 作者:Alright 编辑:Alright 2007-08-03 15:36:15 1006 人阅读  


这场诉讼是因为一名婴儿在火灾中丧失而引起的,不幸的是,现场有一台Xbox游戏机。如果你不是很熟悉 ...



呵呵,我刚想贴这个呢,没想到你先贴了。

   商人就是商人,全世界哪都一样。区别是看那个国家的法律是保护谁的罢了。


   都是些流氓企业,相比之下微软其实更流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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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不说, 我说了一下自己的亲身经历,  居然就诬蔑我冒充厦门人.[s:14] [s:14]

再者说了, 我10年前买的厦华电视也只坏了一次, 是个小问题,  我也没说它经常坏,经常修啊.

  实话实说而已.  
  我只是觉得其售后服务确实差了些.

  BTW: 厦华是我以前工作过的一家公司的客户.

           厦华彩电在国内销量一般, 不过,出口做的还算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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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消费者总是弱势。如果非厦华电视的责任,我想人家是不会这样诋毁厦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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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鉴定结论说话----------------说实话,我对中国的鉴定单位有顾虑,不知道谁是权威,可做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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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用户也不好惹,厂家也不好惹,总的来说这件事情当中厂家受的损失会更大,厦华的危机攻关确实做的太差了,处理这件事情的领导的工作人员应该开了,我是厦华的用户,47R27,厦华的售后和服务我觉得非常好。希望国货在处理这些事情方面更成熟和理智,要说自燃的话,索尼,松下各全球知名品牌大都发生过,但别人是怎么处理的,值得国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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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去法院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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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错的永远是消费者,厂商忽悠消费者买单,钱到手了,售后服务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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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XH应该主动联系事主出资进行事故原因认定才是正解.事主索赔1W2,不太可能为此花费更多的费用做这个鉴定.

事情原本可以协商解决.但XH没有把握时机,由于网络的力量事情的发展已经不受双方的控制,只能霸王硬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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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LZ的证明是官方的么。怎么感觉用词不是很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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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上面的回帖,再想跟帖说几句话:

1.厦华的品牌竟争力在全国为前几强,特别是其液晶销售曾为全国第一,04年当全国所有品牌(如长虹.康佳.海信.创维.TCL等)都在全国进行普通CRT的价格恶性竟争时,厦华率先在全国第一个提出和推出液晶电视的概念及产品,并赢得当年和次年全国半数以上的第一销量.可谓是一朝鲜,吃遍天.

2.厦华的产品和国内其它品牌的产品一样,均为主件进口,小配件在国内电子市场和大小厂随机采购,性能和质量均大同小异,如果说,厦华爆炸了十台,那其它品牌一年可能爆炸几百台,因其它品牌保有量和基数大,不足为奇.

3.此事宜速战速决,如越描越黑,而且在目前国内,该火烧机很难鉴定.而且鉴定费很贵,而且只能拿到国内唯一的权威的沈阳检测中心去检测,旷日持久,劳民伤财.而且谁质疑谁举证谁先出费用,且费用巨大,我就是用此条,多次在同用户谈判时击溃其最后心理而拿钱走人!

4.此事当初处理时,厂家第一时间到现场勘察及和用户接触的危机公关人员,我估计可能是沧州或石家庄厦华办事处一级的技术出身的售后主任(也就是大维修工而已),办事固执认理,确乏灵活及通融性.最多再加一个片区业务主管.
于是办事拖拉固执,不懂见好就收,反而将事情越搞越僵.最后搞得总部如坐针毡,且已无法控制局势!
我分析:厦华沧州和石家庄办事处在向厦华总部汇报时,一定是夸大其词,添油加醋得说是用户怎么难缠,千载难遇,好象他们很无辜,我看了该用户的帖子很好搞定,说句不客气的话,换我,最多五千块钱,再加一台机子就能搞定!如用户太闹,顶多再加二三钱,猫满台了!

5.我在做国内某大彩电品牌售后经理的十几年生涯中,处理此类爆炸事件上百起,我的经验可与大家共享:如有厦华厂家人员可做参考.我的经验老不老道,你拿给你们领导看就知!呵呵.

A.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拍照勘察,寻找事故原因,并同时和总部保持畅通,及时汇报,听取指示,这样可以多要一些政策.

B.安抚用户,同时用所勘察出的结果击溃用户心理.使其现实点而不要漫天要价.

C尽可能不让消协及新闻媒体介入,如火烧时用户已拨打119报消防队来救火,应立即会同当地经销商利用其当地熟悉.到位的人脉关系,不惜代价,搞定他们!

不就是钱么!
我有一个宗旨.我宁愿拿公司的钱的大头给他们有权的银,也绝不给用户!
因为如给用户多了,他们会贪得无厌!我曾遇到多起,事后老是反悔,但总也没跳不出我手心!
而如果给他们这些当地相关部门,就算我们化了一笔公关广告费,实际钱还很少很少的.而且和他们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后,今后我们在当地就有话语权了.以后办任何事都方便了.可以封锁一切!呵呵!

D.事情处理差不多时,应设法将火烧机残骸及相关被烧的照片及东西等拿走,立即派人或通过物流送出当地,以免用户后悔及反复!

E此外,还要同用户签署一份事不关己但友情赞助的合同.应现场手写,但绝不能用打印好的.

6.我上述所说的和所做的,有些东西,可能我私下里也会不大认同,但我吃这碗饭,是职业经理人,于公于己也还算大都能平衡,不做太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只能如此了!

[ 本帖最后由 zydfg 于 2007-8-4 10: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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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ydfg 于 2007-8-4 10:31 发表

5.我在做国内某大彩电品牌售后经理的十几年生涯中,处理此类爆炸事件上百起,我的经验可与大家共享:如有厦华厂家人员可做参考.我的经验老不老道,你拿给你们领导看就知!呵呵.


上百起?什么牌子的彩电啊透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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