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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wyingf :
首先, 你是"业余的无线电爱好者", 不是专业维修人员, 也不是专业技术人员;
其次, 你对故障成因的推断, 只是基于你的维修经验, 不知你的经验是在修了多少台电视机的基础上取得的?另外, 你对彩电业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了解多少?
第三, 你对某位网友举出的另一个案例没有做出有力的反对说明, 假如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的话, 你觉得法院采用你的说法和采用另一位网友的说法的机率是多少对多少?
第四, 基于以上三点, 特别是前两点, 你对普遍性和危害性的判断也就没有说服力,所以你接下来的关于处理,投诉和索赔的推论也是不成立的;
第五, 而如果上了法院能证明是设计缺陷或者更严重点的是偷工减料, 那么依据消法和三包规定是远远不够的;
第六, 司法首先是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援引来决定是否接受起诉, 然后是调解, 再后是依法作出判决, 并根据结果量刑, 而不是根据结果来决定是否接受起诉, 要这样的话, 很多强奸未遂的案例都不要受理了, 性骚扰的案件更是无理取闹了.
第七, 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对你最后一句"惟恐天下不乱/无理取闹者请免言", 特别的不同意和反感, 下面做重点展开.
在中国, 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和公民意识问题等等, 消费者往往成为弱势群体, 很多原本应该是消费者的正常权利常常被剥夺, 而由于缺乏应有的意识正常的环境, 很多消费者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权利, 应该如何正确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所以有提出过度要求的现象, 但更多的, 是厂商把消费者提出的正常利益说成是惟恐天下不乱和无理取闹.
最近几年来, 经常看到国外的很多产品, 出了质量问题被召回, 唯独对中国的消费者不理不问, 很多人归咎于外国公司的歧视, 殊不知歧视中国人的正是中国人自己, 因为, 随着对中国消费环境的了解, 对中国法律的加深研究, 在很多外国公司看来, 他们对你们中国人提供的产品和售后服务远胜于你们中国公司所做的, 当你们提出要求时, 先看看你们中国人自己是怎么做的.
就拿LZ这件事来说, 且不说厂商是否有设计缺陷, 是否偷工减料, 就算退一步, 就算是一般的故障, 但出现的后果是起火, 搞得不好是要出人命的, 人命关天.
不知道大家了解不了解<消防法>, 很多娱乐场所, 只不过因为可能发生起火时可能无法及时疏散人群可能无法及时处理火警, 而不能够取得营业执照, 而我们的这家彩电企业, 面对已经起火的事实, 却觉得你的这场火不够大后果不够严重, 所以我给你免费修了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站在他们立场这边的人(叫枪手太刺耳), 觉得提出其他异议的人都是惟恐天下不乱者无理取闹者! 甚至称消费者为"刁民"? 轻视消费者, 轻视产品隐患的态度跃然纸上.
我知道长虹曾经有句口号, 叫"挺起民族的脊梁", 我倒想问一下, 一家连自己的国人, 自己的客户都不重视的厂商, 一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产品都不重视的厂商, 凭什么资格可以代表中国人去挺起自己民族的脊梁?!
再告诉长虹的人, 根据80年代国外的营销管理研究, 当你让一位消费者产生不满时, 意味着你同时失去了7位潜在的消费者, 而现在的网络现在的媒体更发达, 所以当你得罪一位消费者的同时, 你失去的潜在消费者远不止这个数. 当然, 不重视消费者的厂家是无需重视这些研究的.
[ 本帖最后由 jackzhengwang 于 2005-11-3 03:4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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