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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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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液晶电视质量极差售后处理周期太长服务人员态度差
发布时间:2010-12-01 21:13:45 【发表评论】 【查看北京的56309条投诉】 状态:投诉审核
本人于2010年8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大中电器六佰本店,购买夏普LCD-32G100A液晶电视1台,夏普售后于8月30日上门安装完成。11月20日(使用仅80天)下午在正常观看中突然关机,并闻到一个烧焦的气味,再次通电无法开启,当时就拨打夏普800售后电话保修。11月22日(周一)维修人员到家插了一下电源,问了一下情况,在未经检测的情况下,直接表示应该是电源板烧坏,提出要将机器运回维修,并承诺一周之内修好送回,因此就让其把机器带走了。11月27日(周六),本人打通维修点电话,询问机器都带走一周的工作日了,为什么还没有修好送回,维修点答复目前没有所需配件,需等公司发货,本人再问什么时候配件能到,答复不知道;于是本人给夏普售后800电话,要求尽快完成维修送回,得到的答复是只能帮催一下,不会超过三个月,本人表示“如果真的拖三个月才能解决,意味着本人所购机器的保修期无辜缩短三个月,而且可能出现极端的情况——机器坏一次,修三个月,修好使用几天后又坏,然后再修三个月,如次反复,保修期也就过了,夏普公司也就无责任了,这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极大侵害,夏普以没有相关配件为由,故意拖延维修周期,是完全不合理不合法的,如果真没有配备相应的配件,也是夏普公司的责任,不可能让消费者承担时间后果,应该马上给换新机,如果不能换新机,那也该马上从新机中取出配件修好本人的机器”,对方表示她会向公司反映我的要求,11月29日将处理结果通知我,但是到今天12月1日,本人尚未接到任何通知。现本人正式投诉夏普,希望得到支持。
本文属实内容均来自315消费电子投诉网
http://www.315ts.net/archive/tousu/2010/1201/965615.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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