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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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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3174 于 2009-8-10 15:59 发表 
模块\电路或者产品总成,是不是可以抄, 就看原厂是否申请专利和专利的范围,这点你亲历亲为,最清楚. 比如AD827 运放,大家可以买了用,但不可以制造. 而马兰士的HDAM 模块,既是专利,又不对外销售的. 所以他人要抄 ...
兄弟,专利法和实施在西方是比较完备的,在中国也在进步中。但是,设计,模块,机芯,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都是可以买卖的。所以在美国有些公司从未生产产品,仅仅开发技术就能生存。我们看见的这些家电网上的揭露,更像是商业合作。很正常的合作。关于买来机芯或模块后是否有磨机,改变音色,我自己觉得已经是比较次要的问题。一个国家或一家企业的先进,主要靠的是整体的,或一个领域的先进,是思想的先进,靠什么磨机类的一两样绝密武器是长不了的,也是不稳固的。比如丹麦的B&O,在D类功放领域的几乎绝对优势,包括很多专利技术。世界上像样的D类整机,几乎都是用它的模块。而且,从西方杂志的评论看,这么些D类间的音色和音质是没什么区别的。所以,你所说的马兰士案列可能也是合作而已。就像先锋和B&O合作,把最先进的D类技术用在了先锋的AV功放上,结果是有杂志评论LX90是HIEND水准的功放,尽管是AV功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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