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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6-6-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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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ky_book 于 2006-6-6 10:23 发表
楼主的帖顺应时代潮流,恰如投了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稿件给本地的日报,被发表加精是在所难免的了,lpd这件事,大家都扯远了,版主抓住“在本论坛宣传叫卖自己产品”这一点斩了lpd便好,没有必要再什么说开去了 ...
一)您说的这一点,小弟的确没有考虑到,这个时机的确不好,不太适宜表达类似小弟这样“杂乱、没有鲜明主题、且刚好符合版主们集体利益”的思想(笑,这话真拗口)。的确,选择这个时机下海,显得不太理智。小弟充分接受您的意见,且非常同意。
二)老浦东的为人,于这位先生自己而言,没有需要改进的部分,完全没有。至于他的言行是否让他人感觉bothering,那根本不是他需要关心的事情。我非常同意您说的,只要没有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没有危害他人利益,那么,他的言行是他的自由,无须改进,小弟喜不喜欢完全是另一件事。另外,老浦东卖不卖他的东西,小弟也确实没有权力说什么。不喜欢我自己不买就可以了,超过的法律的界限,有法律可以管理,跟我完全没关系。同时,并没有您说的“群起而攻之”,至少小弟完全没有得到过任何版主的授意,命小弟写一篇攻击老浦东的文章。实际上小弟跟版主们连一句话都没说过(又笑)。
三)挑战权威的事情,大概小弟表达模糊。权威并不太表版主,而是规章。版主并不一定需要是权威,有人喜欢是权威,冲锋陷阵站在最前方;也有人可能并不喜欢,也许论坛火了三数年,除了挂名,根本没见过版主活动。这都是版主自己决定的。
四)Again,我觉得您第一段给小弟提醒确实非常深刻,小弟短视了,只顾着自己说出如鲠在喉的思想,忘记了估算大时局。这样的时候,无异于乱上加乱了。对于这个,小弟有些抱歉。谢谢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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