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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易秋水 于 2013-8-3 10:31 编辑
[44楼的内容,现在这个协议还没有正式开展实施,夏普就已经和富士康闹僵了,估计这个合资厂短期内建不起来。本来这个合资厂生产的电视机也不是卖给中国的,主要还是针对北美市场。]
你有什么证据夏普与富士康闹僵了?
44楼的内容是这样的
2006年2月9日,台湾奇美电子宣布,该公司已与日本夏普签订为期5年的液晶电视等面板专利交互授权合约,据悉两大厂商交互授权的范围涵括相关液晶显示技术共1000余件专利之多。奇美电子表示,此次与夏普签订的交互授权合约,范围涵盖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各尺寸的液晶电视及中小尺寸面板等技术专利。
2007年3月20日,为了保证42英寸的液晶电视面板供应,夏普已经跟台湾奇美签下了每月10000-20000单位的订单,这也就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消费者会在市面上看到部分42英寸夏普液晶电视是使用台湾面板。据DigiTimes报道,台系两大液晶面板供应商奇美和友达每个月提供给日系公司的32-37英寸液晶电视面板总量目前为40000-50000单位。夏普这次的订单一方面是为了保证42英寸产品的面板源,以巩固主流市场,另一方面也是把自产面板的重点转移到八代线的46-52英寸产品生产使用上面。
夏普液晶电视42RX1/46RX1/52RX1、42GX3/46GX3/52GX3系列机型全部为日本龟山原装面板,因为日本夏普的八代线根据经济切割原则,只适合切割这种三种尺寸,切割其它尺寸会使制造成本大大提高,厂商不会这么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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