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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诚信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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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诚信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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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忍不住要说两句:
(1)合同既然签了就应该按合同办事,一个音箱的差价最多不就是1万几千块的差价,值得大家都撕破脸皮吗?看看周围,签错合同损失千百万甚至倾家荡产的也不是没有,是不是说一句我签错了字不算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呢?玩过家家?难道要求按合同办事就是刁民吗?怎么看了某些人的话说得象顾客骗商家签合同来进行欺诈一样,还说中国怎么样怎么样,靠,中国正是因为有了你这种人才会让中央每年都要老生常谈“诚信”二字啊!
(2)推一步来说,商家如果损失太大,承受不起,就应该降低姿态跟客户谈判,寻求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而不要有顾客什么都没亏补偿你两根线算是便宜了你了这种心态,毕竟错的是你商家,顾客以为能用低价买入自己心仪的东西,现在又不能到手,首先这精神损失费就是要付的。顾客同意不按合同执行,那是人家宽容,而不是理所当然!
(3)一个聪明的商家,应该低调处理这样的事情,和顾客私下协商解决,而不是大张旗鼓的给消费者扣一顶刁民或者劣等民族的大帽子!还说什么幸亏是喇叭,如果是房子就什么什么云云,按照你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跟别人签了合同说两千块买人家一套房子后来觉得搞错了也一样反悔骂跟你签合同的顾客是刁民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样的人不但没有诚信,而且更没有一点法律知识,亏你还是商家呢,你以为你是大字不认的农民吗?现在农民大哥也懂法律了啊!当然,如果商家决定按合同办事这样高调的宣传一下那倒是一种策略!
(4)如果是聪明的商家,一开始向顾客道歉,再告诉顾客货物的进价,在进价的基础上再亏点钱出给顾客,让自己不亏太多,我想曾先生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也会接受的。但事情闹到现在这步,大家都撕破脸皮了,还有什么好说呢?打官司,商家必败无疑。一句话,无论这件事情最后如何解决,商家不但要给曾先生再次道歉,而且还要给浏览过这个帖子的所有网友道歉,因为你的不诚信和一些无赖的语言污染了我们的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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