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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争议,本人的看法是: 二手物品包到手好,这是必须的,也是二手物品交易的前提,目前的问题是,买家无法提供收到货后的镜头清晰照片,无法证明是否收到货时已经是有此物理破损,同时卖家如果无法证明是买家包装的过失导致物品损坏,运输物品的风险也理应由卖家负责。卖家所强调的发货包装如何的好,运输过程中不会出现问题,这些不能断定买家发回去的过程中就没做好包装,同时卖家在签收退货的时候没当面检查物品是否完好,即使当真是退货回去的过程中因为快递的原因而导致破损,卖家这个疏忽的责任也该是由自己负责,因为你没检查完好就签收,或者直接拒收,过后才发现外观破损,导致无法找物流索赔。
如果买家也腹黑下,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卖家才反复强调,镜头不可能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而是使用过程中摔到得原因。
综上所述,镜头损坏的原因下列五种原因:第一,卖家镜头本身有损坏(本身就是坏的,责任当属卖家);第二,卖家来途中因快递损坏(买家不进行详细检查,导致卖家无法找物流索赔,责任属买家);第三,买家使用中损坏(买家使用不当,责任属买家);第四,买家退货过程中快递运输损坏(卖家不进行详细检查,导致无法找物流索赔,责任属于卖家);第五,卖家签收后不小心损坏(卖家收到退货,手抖,镜头跌落损坏,责任属于卖家)。
由于无法证明究竟是上述五种原因中的哪一种,只能对责任进行分摊,第一,第二,第五的责任属于卖家,第三,第四的责任属于买家。也就是说,买家承担镜头维修费用40%的损失,卖家承担60%的损失,买家所支付的75元快递费用在40%的维修费用中冲减。本案受理费10元,卖家,买家各承担50%,款项直接汇入嫣然基金。
如果同意,请按上述方案执行,如有不服,可在十五小时内向家电版主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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