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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谭工 于 2009-7-28 17:29 发表 
这好办,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1、运费厂商出(让全国消费者平等享受真正的实惠)。2、损坏厂商负责(厂商有责任搞好包装和选择负责的承运人)。3、网站中介交易,消费者收货后觉得满意再通知放款(保障双方安全交易 ...
这个一定要考虑清楚,在国内不容易操作。[s:30]
几十年前国外已经如此,几乎所有商品都无条件退货,二十多年前我有个泰国朋友,在悉尼读书,买了一台14寸电视机,看了一个半月,我去他家时说这机太小看坏眼睛,他拿去退了,商店无二话就给退全款;后来我也知道好些中国留学生在美国,买了新衣服参加晚宴,第二天拿回去照退。
广州第一家大型超市当时叫万客隆(现在改名了),台湾人开的,开始也是无条件退货,结果实行没多久就走不通了;
我刚回国做装修,也不少先干活后收钱,以为只要不偷工减料,干好活就行了,顶多收款时再大量点就可以了,我公司当时有句口号“付款才知是朋友”,结果搞到负资产。[s:18]
音响有点不同,范围小很多,不少客户都认识,但还是要慎之又慎。[s:18]
[ 本帖最后由 john_liu2003 于 2009-7-28 18:5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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