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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丫的一次交易纠纷,大家认为我处理的是否合适???【296楼已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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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有过楼主的经历
在另外一个论坛跟本地一个ID面提一台公房,他本来包全好,地铁交易,我也就看看无修磨就给钱拿走了,他的手机我也没有只有小灵通,结果回去开机一试,电位器有杂音。打了电话跟他说明,他说朋友的机器,本来和他说过,忘记告诉我了[s:18]
结果约好第二天退机器,结果爽约,接下去几天再打就不接了
这位兄台估计也在这坛子里有ID的,我也不想多说你什么了,也不知道你什么原因爽约,如果是差这么点钱的话直说就是了,别丢这个人了。希望你以后堂堂正正做人。
回到楼主的帖子,结合我的教训,我认为你的处理方式真的不行。第一次就应该无论多麻烦都要退了!要拖了这么久,就真的很麻烦了
要定案,我觉得小Y有7成责任,其他算楼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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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再起时 于 2009-3-26 00:24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中华人民 ...


风再起时兄是真正懂得法律的,有清晰法律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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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花了这么多时间看

一句话:还没照片,我们这些看客还扯什么啊?
或者考虑下杨版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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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onkeybiz 于 2009-3-26 00:27 发表


风再起时兄是真正懂得法律的,有清晰法律意识的

哪里。我只是想让大家看看,法律支持不支持楼主的赔偿要求,卖家的行为构成了欺诈行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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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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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再起时 于 2009-3-26 00:34 发表

哪里。我只是想让大家看看,法律支持不支持楼主的赔偿要求,卖家的行为构成了欺诈行为没有。




也希望坛子里大虾们给解决方案意见的时候
不单要考虑“情理”
也要考虑“法理”
必要的时候与时俱进一下,学习一点当今社会的规矩还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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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弦声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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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再起时 于 2009-3-26 00:24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中华人民 ...

很多事情无需辩谁的错对,更无须上升到法律层面,每个人都会有错的时候,甚至违法;如果大家都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团结一致,共同对待工作,我国就会发展得更快!我们生活也会过得开心很多!像我们这些老百姓也一样,老是攻击政府也没用。[s:30]
早认定有办法处理好此事,小事一桩而已!随便翻两页,不用详细看,我就断定双方都有错,但双方也都不是坏人,都会有诚意解决问题。[s: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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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ohn_liu2003 于 2009-3-26 00:41 发表

很多事情无需辩谁的错对,更无须上升到法律层面,每个人都会有错的时候,甚至违法;如果大家都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团结一致,共同对待工作,我国就会发展得更快!我们生活也会过得开心很多!像我们这些老百姓也一 ...


刘兄,不是要上升到法律层面,而是要借鉴法理,也就是立法的基本精神和学理,在一定意义上是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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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ohn_liu2003 于 2009-3-26 00:41 发表

很多事情无需辩谁的错对,更无须上升到法律层面,每个人都会有错的时候,甚至违法;如果大家都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团结一致,共同对待工作,我国就会发展得更快!我们生活也会过得开心很多!像我们这些老百姓也一 ...

像这样的民间交易纠纷,法律也是希望可以协商解决最好。目前,买家要求卖家赔偿12000,这就是私底下协商解决的一种途径,但是现在很多发烧友觉得是在敲诈,那么到底买家这样索赔有没有依据,我觉得可以看看法律是怎样说的,不要老是说人是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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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语文不好,我是这样理解的,目前小丫在明知道他卖的音箱存在很明显的瑕疵的情况下,没有告知买方(当然,这是买方说的,但是现在小丫也没有否认过),是不是已经构成了欺诈呢,如果是,那么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好像是支持买家的要求的,也就是说,小丫要赔偿买家8800以上的费用(因为还有运费吧)。而且买家还可以保留他所购买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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