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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1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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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室奈美惠 发表于 2020-6-21 00:37
如果层主对这个楼主有偏见就偏见,很正常。以前你和这位有过节,耿耿于怀或者现在落井下石阴阳怪气,都很 ...
楼主的卖帖有“任何理由不退货”字样,红色字体,你要眼睛没毛病我相信你能看到,你要看不到,我明天贴图给你看。懂什么叫“任何理由吗”?当时为了避免误会,我特地指出了“质量问题和货不对板”算不算,结果被否认!这样的霸王条款在哪儿都站不住脚。公然挑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要不懂法,我明天给你贴出来普及普及。卖二手磁带古董机器,圈子虽小,也没必要硬往法律上靠,也没必要上纲上线,要什么发票啊,鉴定证书啊什么的,大家私下能沟通默契也就行了,但公然出来挑战法律条文,还认为自己占理,啧啧,那就有点意思了。
为什么你或者你家人买别人东西,碰到质量问题或者不满意就可以退货?为什么别人买你东西就不能任何理由退货?为什么要双标?我不和楼主扯,他没救了。你既然支持他的卖帖,那你给我解释解释这一点?
如果你老妈菜市场买了发臭的猪肉,肉铺写了任何理由不退货,你要不要你老妈去退?如果你老婆买了一箱水果,一打开好多坏的,水果店写了任何理由不退货,你会不会要你老婆去退?你淘宝买个手机,一充电,电池鼓了,手机店写了任何理由不退,请问你要不要退货?
世界上没有不消费的人。消费者权益法既保护买家权益,也保护卖家利益!
大家都是人,你为什么就要搞双标?“任何理由不退货”本身就是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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