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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挪揻森林

跟KKY兄的交易出现了点问题,希望大家公平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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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胡子一箭穿心 于 2005-9-26 11:35 发表

挪威兄发这个帖子的目的及用意他本人已经多次在相关的帖子里说明了,胡子也看明白了的,这是其一;

两地文化差异导致对某些问题的歧解也是客观存在的,杰版在相关的帖子里不是提到了如果事发香港应该如何如何处理的吗?兄弟难道没有看到那些帖子?这是其二:

由于两地文化的差异杰版在一些回帖里的措词常常授人予柄,昨晚胡子已经善意地提醒了杰版的,兄弟你也看到了吗?这是其三;

事实上承认两地文化差异有何不好?丢面子吗?杰版曾在一个帖子里提到香港迪斯尼开张后内地游客进园的一些不文明举止,这也是客观事实,内地受教育层次参差不齐,礼仪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这些随着今后社会的进步受教的普及相信会有改善的。但是不是据此就一嵩子打翻一船人,把内地人都划上不懂礼的粗人土人等号?

香港游客也常来桂林游玩的,个别香港人也有韫鸡的恶习,那么我们是否也由此断言港客都是色狼吗?当然不能,绝对不行!

胡子在这件事上是帮理不帮亲,兄弟你可以仔细地再从头看到尾看看胡子是否有偏向哪一边的倾向

香港處理這種買賣的方法也不是千偏一律,特別是通過網上二手交易的.
我看到你對傑版的提醒,這點我是同意的,其實傑版是個講道理的聰明人,只是在這方面確有點令網友難受和反感,希望他留意一下啦,但除了他,我在這論壇還看不到有其它(港澳台)的網友有此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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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超新星 于 2005-9-26 12:05 发表

香港處理這種買賣的方法也不是千偏一律,特別是通過網上二手交易的.
我看到你對傑版的提醒,這點我是同意的,其實傑版是個講道理的聰明人,只是在這方面確有點令網友難受和反感,希望他留意一下啦,但除了他,我在這論 ...

内地和HK,文化教育差异导致思维差异.....很正常的啦.....
但聪明人应知道知错就改...[s:97][s:97]
JBL4425   JBL  G732  JBL4312D  JBL TR125   箱子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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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胡子一箭穿心 于 2005-9-25 23:35 发表


这帖不能封!

有话大家说,只要不违反论坛规定。


怎么能封呢?设为精彩贴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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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这么长,总算看完了。这不光是交易的争议,还有法律文化的争议。
音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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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

[ 本帖最后由 小胡子一箭穿心 于 2005-9-26 13:19 编辑 ]
香港弦声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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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挪威,理解胡子,理解杰版。
杰版说的是有一些道理的,大家平心静气想一想。

问题得到解决就好,大家应该感到欣慰。其实不可能有完美的方案的。这样也是不错了。
生命不息,发烧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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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小傑 于 2005-9-26 00:52 发表


[s:20]
老兄的確比較明白香港做事的方法.

如果香港法津沒有這個機制, 香港枉死的人會很多.

其實在這個帖中我都是用本身每天工作上班的守則去評估這件事情, 不過得出來的結果差異很大, 原來這帖的事實是 ...


小小版主不要这样理解,相信森林兄也不是这个意思!
若版主真的负责,希望能把K兄这线的原因弄的明明白白,以免K兄遭受误解!
这才是对朋友负责,也是为论坛中的朋友们服务,做版主令人尊敬和羡慕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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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终于看完了,事情终于有了圆满的结局。挪威兄的为人相信坛子里的兄弟们也都比较了解,不用多说。KKY兄的态度也令人佩服。
有一点想不明白:哎,斑竹和斑竹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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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小傑 于 2005-9-26 02:01 发表


那算了, 我不再說那麼多.

他肯退的就完事了, 按網友們說的.

明天我會把這個帖移到網管那兒做個事情記錄, 留個證據, 先通知你一下.


这个贴,知识的含量,做人的道理都满多的,更是新手了解论坛的好教材!也有不少版主自己辛辛苦苦打的字,请珍惜一点自己与别人的劳动吧...
  我觉得这个贴非常好!强烈反对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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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不要移[s: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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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第一页耐着性子,总算看完了,不得不说几句话

1.完全支持挪总处理事情的方法.(大家都叫挪总,不知是啥意思?)

2.KYY兄应该退回2200元(而不是1900元),并且要承担来回的快递费.

3.杰版在处理这问题上,明显有偏向,这大家一下就能看的出来,HK和内地的文化差异的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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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yj0008 于 2005-9-26 15:26 发表
从第一页耐着性子,总算看完了,不得不说几句话

1.完全支持挪总处理事情的方法.(大家都叫挪总,不知是啥意思?)

2.KYY兄应该退回2200元(而不是1900元),并且要承担来回的快递费.

3.杰版在处理这问题上,明显有 ...




这样理解也是有偏差的。。。

挪总大仁大义。。。处理问题当然无懈可击。。。

杰版也是想给KYY兄一个求证的机会。。。当然,可能由于表达上的原因引起了一些误会。。。

但很高兴看到了KYY兄有了一个大家都比较乐意接受的表态。。。

希望这件事情最终都能够得到顺利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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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总算暂时有一个比较温和的解决办法。[s:18]

但诚如#297号 Zellluo 先生所说:“受到伤害的都是些好人、老实人啊~”
建议二方当事人联合起来共同努力澄清事实真相。[s:31]

如果确实是假货,(根据大量的论证,假货的可能性是极大的,现在需要的仅是法律层面上的证据)。

现在受损伤的是二方当事人,以及站在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帮助受害人辩驳的好心人。可以这样说,这里的哪位好心人越想为某方“受到伤害”的当事人辩驳,相应受到的伤害也越多,而引起事端的造假者、售假者却丝毫没有得到应有的谴责。[s:8]

建议其他旁观者不要再讨论二方当事人以及前面的讨论人谁对谁错的问题了好吗?因为这种讨论既不利于团结、也于事无补,反而让大家的精力不能集中于对澄清事实真相的努力。[s:19]

相信二方当事人对问题的提出均不是为了得到多少钱的目的。

可以欣慰的是,在这件令人不愉快的事件中,我们在不同角度见到挪总和KYY兄二方当事人所显露的坦荡的、大局为重的好风格。[s:20]

通过这件事,我们 “家电论坛” 也得到洗礼。:victory:
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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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期不多见的好贴啊!
留名纪念。   

另,我买的XLO是假地,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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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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