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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74 发表于 2014-2-11 11:44 
概念,判断,推理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要素,不是逻辑的对象。“要素”与“对象” 的概念浑身不搭界,你真敢说 ...
又偷换概念!我说的是逻辑对象(或者你书说的所谓逻辑要素),和语言乃至语言的简化有半毛前无关系吗?[s:18][s:18]
“不懂法律文件(书)”与“没有能力独立起草和审核法律文件(书)”是同一个逻辑“要素”(真别扭[s:14])吗?我说的“大致读懂一篇法律文书也可以被解读成‘懂法律文书’,只要‘懂’的标准定得足够的低”这句话你怎么视而不见?
一般对话用此生活化一点你说“准确表达”,现在谈逻辑、谈概念了你又说“语言简化”!你什么意思啊?我不反对你“语言简化”,我反对的是你偷换概念。这一点也请你不要继续偷换概念好不好。
顺便再给你补充点关于逻辑的 ABC:逻辑是独立于语言表达的具体形式,你不承认逻辑对象,说要称作逻辑要素。OK,就用你的逻辑要素,这不影响我们谈话的逻辑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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