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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uaianwang

[其它] 请斑竹勿删! 关于和warsky交易纠纷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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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点我觉得吧,钱是应该退给买家的,卖家迟两天退也没多大问题,只是卖家也需要时间和快递沟通,货丢了,卖家和买家心情都不会好,所以不要指责是谁的责任,想办法弥补大家的损失才是主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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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铁猫 于 2012-12-28 09:07 编辑

先弄清楚到底快递应该赔钱给谁?如果确定了赔钱给买家的话,再看金额,到底赔多少钱?,如果赔的钱少于155,那么我觉得大奶应该把买家的钱补齐到155,差价打给他就行了,这样买家也不吃亏,这样一来只能自认倒霉,快递丢件谁也不想,以后再也不用这家快递,我觉得这样比较合理。

如果赔的多了,你们双方就谁也不用理会此事了。这样最好了,双方都没有损失。我最期望是这样的结果!


如果确定快递赔钱给卖家,那好,直接退全款给买家吧,毕竟买家折腾一场也没有得到东西,至于快递赔偿金额的多少,还需要卖家和快递协商。

顺带说一句,过年了,很多的意外情况会导致丢件,不保价的情况下,快递公司一般默认最高赔偿6倍的运费,所以一定要保价!还有选择口碑好的快递![s:97]

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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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09:12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虹 发表于 2012-12-28 08:59
从你的回复就能看出你的素质。。我一年也不会论坛买几次机器,买的话,恐怕也轮不到你。。行了,到此为止 ...

从你的话我不但看出你的素质,更看出你的水平,能不和你交易真是万幸,听你这话好像你是金牌买家一样,所有卖家都排着队要出东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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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圆通查查吧,被哪个航空部给压着呢,不出意料的话一个月后东西会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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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话王 发表于 2012-12-27 23:55
只有没到买家手里 丢了就该卖家这边去处理 货是卖家发的 是卖家跟快递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 跟买家一点毛关系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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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0:13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是卖家我会怎样?如果我是买家我又会怎样?立场不通想法也会有很大改变!
香港弦声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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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LZ,是快递公司把你搞成这样的啊。这和买家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你这么做无非是把快递给你的麻烦转嫁到买家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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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10:59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上路zyj 发表于 2012-12-28 10:36
LZ,是快递公司把你搞成这样的啊。这和买家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你这么做无非是把快递给你的麻烦转嫁到买家 ...

第一句话没错,第二句我不同意。是快递造成的麻烦,给双方造成的麻烦,应该双方积极协调处理,不存在我把麻烦转移给买家,我要想转移给买家,根本不会写这个帖子,根本不会搭理买家,不是么?

我不满意的就是买家急吼吼的上来就喷我,办事需要个流程,需要个时间,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事情。买家想快刀砍乱麻,叫我立刻赔钱,我凭什么?快递不给我说法我怎么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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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奶哥,应该不是骗子吧?????????不知道 呢???????????现在的人谁说的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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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快递首先不会直接赔偿给收货方,因为承运协议是发件方与托运方达成的。
在收方未指定快递的情况下卖方发货后由承运方造成损毁,丢失的情况下应由卖方直接与承运方协商,收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简单一句话:收方付款后从未见到任何货物,所以从道义和法理上是无须承担责任的。
尊 重 ,互 信 ,守 诺 !    店铺     http://djt911.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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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M126 于 2012-12-28 11:19 编辑
聆听经典 发表于 2012-12-28 11:11
快递首先不会直接赔偿给收货方,因为承运协议是发件方与托运方达成的。
在收方未指定快递的情况下卖方发货 ...


补充一句(不一定正确):谁有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有向对方先行赔付的义务。[s:20][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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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楼主应该把钱赔给买家,再和快递公司去扯皮要求他们赔钱。
好歹人家是处于信任先款给你,如果走淘宝,买家没收到货,会确认付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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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流风险本来就应该由卖家承担,消费者如果买个东西再考虑那么多,谁他妈网购。不论在哪个论坛能给先款是兄弟们莫大的信任,是很不容易的,希望lz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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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KAO,奶变小了。。。。。。。

[img=600,450]http://img.pconline.com.cn/images/product/516661/20134/24/13667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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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啰嗦一下 如果走淘宝交易此损失完全可以避免 淘宝的话发货点网上下单 快件丢失的话价值一千内直接赔付给卖家 到货时间超过7天时效赔偿发货邮费。

点评

有这样的好事,还真不知道,一定要试试.  发表于 2012-12-28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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