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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12月15日在武汉市唐家墩工贸店购买了一台松下PH46GT20C等离子电视,花了6700元。至2012年4月26日晚和家人还有同事看了会电视,关机去新华路体育馆打球。第二天晚上九点打开电视机看电视,发现屏幕没了图像,并伴有尖叫声,随即拨打了当时安装师傅的电话,师傅说明天向公司反应并派人上门维修。4月28日,一师傅上门来维修,他告之,屏漏气,并发现屏左上角有个厘米的放射性裂纹,他说是屏内裂了。后我们仔细看才发现屏左角下方位置裂了一道5公分的裂缝。他拍了照,说要传给总部认定。当天他答复我,你的电视属于人为损坏,不在保修期内,不予保修。而且他们就凭拍照就认定人为损坏拒不保修,让我们很难信服。如此漠视消费者的权益,不负责任的态度深感愤概。 作为工薪阶层,我主要是考虑到松下等离子电视所宣称的爱眼功能,考虑再三,才购买了比液晶电视贵许多的等离子电视,该电视在购买时由松下公司安装人员摆放好后,在使用过程中一直精心呵护,根本没有再动过该电视,更没有所谓人为破坏,绝对不存在所谓外力造成的损坏之说!!!而且,屏幕从外观上一点外力的痕迹都没有,毫发无损,是里面开裂的,如果是外力破坏,肯定不会是这个样子。有谁能隔着玻璃把内屏打破呢?后我在网上查了一大堆资料,发现屏裂并非个案,屏自裂的用户有很多,多数是挂架的屏自裂,而且都是重体力的等离子。有太多的消费受害了,只要是屏裂,一律鉴定为人为损坏拒保修。这就更加说明我的这台机故障不是偶然现象,而是质量问题。就在为产品故障争议时,我让松下售后出具了一份屏裂鉴定意见书到第三方进行维权。 我拿着鉴定意见书去找了工贸,谁销售谁负责。他们说只能去协调,后又无果。找到了市消协投拆,消协也没办法解决。让我找工商,市工商说没办法去鉴定是否是人为或质量问题,让我找质监局或媒体。市质监局说没这个鉴定资格,让我找省局。省局说没这个技能,鉴定不了。维权路漫长长……。 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就在5月7日,发现屏的裂纹又自然延伸了近40公分,到了屏的边缘。屏还挂在原位,为什么还在裂?我们担心屏放在家里会爆裂,影响到家人身安全,放在家里随时会发生易外。我和老公又找到工贸讲明裂纹问题在延伸,让松下售后再次上门是否对我家人身安全造成安全隐患。售后人员用非常不负责的态度很幼雅的告诉我说,要上门不就是再拍个照吗?我们上门是要收上门费的。我是你们的消费者,是用品,产品出了问题让你们维修还要收上门费?后在工贸的协调下,他们再次派人上门拍照。真是太让人寒心了,这就是国际品牌的服务!!! 我们知道就产品故障有争议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是人为损坏,鉴定费由消费者支付,如果是产品质量故障,鉴定费由经营者出具。但正是由于鉴定过于麻烦,消费者往往很难有时间和精力,这也造成了维权的麻烦。 时间都快一个月了,路跑了不少,电话打了一堆,到现在问题还没得到解决,松下做为一个国际知名品牌,就是这样的售后服务吗?大几千元新买的电视就使用4个月自然破了。说实话没这事之前,我们都信赖该公司产品,但是现在松下公司这种无理推卸责任的态度,让我对其信誉产生怀疑,电视内屏裂了,我对松下原本信任的心也裂了! 本人郑重声明,文中所述全部为真实经历,本人愿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