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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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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vwvwv 于 2011-1-26 13:55 发表 
如果你没有错,错的是对方,那你公证的费用自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你自己的利益受损时,你都不愿意花费金钱、时间去维权;却又为什么要求别人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免费为你去维权?
花自己的钱心疼,花 ...
感谢讨论,至于公证费用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我这个不清楚,我不是律师。我们也有律师购买耳机的,律师认为花费太大了。不谈其它,就谈交通费用,来回北京的路费要多少?
此事不单单是我们耳机一件,同样的事京东还在重演,你可以搜下京东最近删单的显卡事件。新蛋,卓越也时常发生类似事件。
我本人在当地无锡电台曝光后还是遭到京东删单,京东真的是违法成本很低。
我本人经商的,也有经济官司在打,也咨询了律师,律师意见:网络合约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严格规范,有漏洞可钻,其原因还是在第三方平台上,如何规范网络系统第三方平台签订的合约的合法性是目前中国法律还没有涉及规范到的。
举个例子:提款机出错,可以认为是诱惑当事人犯罪吗?提款机在这里就是第三方,法律并无相关条例来严格规范,所以当事人遭到刑罚。而欧美的法律体系与我们不同,这种事件他们有案例可以参照,陪审团判决,提款机出错在欧美是不需要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目前中国的网络B2C诚信也是类似的状况,不是说出钱请律师这官司就可以打赢的。我们也只能从道义上谴责网络合约的“不诚信”。当然有律师感兴趣,愿意做一回吃螃蟹者未必不可。此案子对律师的社会名义价值远远高于经济价值,成功了,不但律师个人威望提升,也能推动整个领域的规范。但是难度相当的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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