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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9-15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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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在所有法律证据下华宇指派协商人员王女士一句我不是法律人士和只能按公司规定勾画出了华宇相当无赖的嘴脸,至此给我的感受整个华宇包括总部客户处理方式都在赖,不管法律和事实,都以公司规定来推脱责任,而每位处理人员的职责就是推,拖和赖,既使同意赔付也会要求出示很多证明故意刁难和在时间上慢慢来磨(3.15投诉网上有很多案列)。而看华宇承运单后面的条款,活脱脱一个单方面霸王条款的嘴脸,21条条款都是为自己说话。很少有站在托运方考虑。而我这次司法起诉证据全面,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但既使羸了也只能索赔维修部份的费用,也就几百元~通过这次事件,也看到了物流的混乱和霸道,如果没有明确法律来约束的话,消费都永远都是他们随时鱼肉之人,因此请受过华宇迫害的朋友和我一块争取《今日说法》来关注物流发展中出现的与法治社会相违背的混乱现像,我们的官司才能有意义,因此如有侵权损害就把实情和我一样发到《今日说法》栏目组邮箱:shuofa@vip.sohu.net~争取赢得它们的关注,介时我将全力配合提起司法起诉~无论付出多少~都将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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