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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随便Look 于 2009-11-13 07:55 发表 
楼上的日本人为什么会值得你信任,高丽棒子不就是骂了中国几句,说话损了点,而倭寇却是杀过两千万中国人的,至今不肯正式道歉,还口口声称自己也是战争受害者
棒畜睁眼说瞎话
『国际观察』 [军事广角]朝鲜籍日本兵
作者:西北华人 提交日期:2009-8-10 7:47:00 访问:6676 回复:123
??朝鲜籍日本兵指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从朝鲜半岛主要派往满洲国进行治安活动的朝鲜半岛人。
根据日本劳动厚生省统计,朝鲜籍日本兵共24万2341人其中有2万2182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死亡,战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列为B、C级战犯有148人,其中23人被判处死刑。战犯中有129人是“军属”。(注:军属是当时日军用语,乃日语“军人佣人”之意,非汉语的“军人家属”之意),被征用为俘虏收容所的监视员。战后1952年4月对日和平条约生效后,朝鲜半岛人多数脱离日本国籍,而朝鲜籍战犯仍以“日本人”之名科以刑法执行,继续拘禁于东京的巢鸭监狱,最后一名囚犯在1957年岸信介内阁时被释放。被释放后,日本政府以丧失日本国籍为理由,不符合领取“战伤病者、战殁者遗族援护法”、“恩给法”等的抚恤补偿金。1965年,日韩条约缔结后,日本政府又以“补偿问题全部解决”为由不给予补偿。韩国政府对1945年8月15日之前的死亡者,认定有补偿请求权,至于判决死刑的23人一直没有领到补偿。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战场上,当时在日本控制下的朝鲜人、台湾人并没有服兵役的义务。不过,客观而言,朝鲜半岛有2,140万左右的人口,确实是一大人力资源。因此,1938年2月,由于“陆军特别志愿兵令”的发布,日本首先在朝鲜半岛实施“志愿兵”制度。1941年,日本开始征召朝鲜半岛人进入军队。所有的朝鲜半岛人被要求进入日本军或军工厂,这些人中还有很多人在满洲国做Police。朝鲜籍日本兵大部分被分配到日本关东军中。
目录 [隐藏]
1 亲日派
2 统计
2.1 死亡统计
2.2 乙级,丙级戦犯
2.3 募集
3 赔偿金
4 参考文献
5 相关条目
6 外部连接
[编辑] 亲日派
李垠,日本军陆军中将,李氏朝鲜最后的王位继承者。
李键,日本军陆军大佐,李氏朝鲜王族。
李鍝,日本军陆军中佐,李氏朝鲜王族。
朴正熙(日本名:高木正雄),韩国前总统。满洲国新京军官学校毕业,日本在中国战场撤退时,高木正雄(朴正熙)正任满洲军步兵第八团团长副官,满洲军中尉。
洪思翊,日本军陆军中将,乙级战犯。
李秉武,日本军陆军中将。
鱼潭,日本军陆军中将。
赵性根,日本军陆军中将。
赵东润,日本军陆军中将。
金应善,日本军陆军少将。
李熙斗,日本军陆军少将。
金锡源,창씨명 ,日本名:金山锡源,毕业于日本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日中战场上,任日本陆军大佐。后任参加朝鲜内战,任师长,后任韩国国会议员。[1]
蔡秉德,日本军陆军少佐,韩国陆军大将,韩国陆参谋总长。
金贞烈,日本军陆军大尉,韩国空军大将。
张都映,日本军陆军少尉,韩国陆军中将,韩国陆参谋总长。
丁一权,日本军宪兵将校。韩国前总理,韩国陆军大将,韩国陆参谋总长。
白善烨,满洲军将校,韩国陆军大将,韩国陆参谋总长。
[编辑] 统计
[编辑] 死亡统计
表1 各地域别人员 死者等 地域 分类
动员 复员 失踪和
阵亡
失踪和
阵亡率
朝鲜[2] 全体
242,341人 240,159人 22,182人 9.2%
军人
116,294人 110,116人 6,178人 5.3%
军属
126,047人
110,043人
16,004人
12.7%
台湾 全体 207,183人 176,879人 30,304人 14.6%
军人 80,433人 78,287人 2,146人 2.7%
军属 126,750人
98,590人 28,160人 22.2%
日本本土 全体 781.4万人 551.4万人 230万人 29.43%
[编辑] 乙级,丙级戦犯
表2. 乙级,丙级戦犯 地域 有罪 死刑
朝鲜 129人 14人[3]
台湾 173人 26人
日本本土 5369人 922人
[编辑] 募集
表3. 志愿者数[4] 年度 志愿者 入所者数 竞争率
1938年 2496人 406人 6.1
1939年 12,348人 613人 20.1
1940年 84,443人 3,060人 27.6
1941年 144,743人 3,208人 27.6
1942年 254,273人 4,077人 48.2
1943年 303,394人 6,000人 50.1
[编辑] 赔偿金
2002年日本政府决定朝鲜籍日本兵之赔偿了
表4 吊慰金等给付内容 対象 名目 金额 给付者
戦没者遗族 吊慰金(一时金) 260万日元 遗族
重度戦伤病者 吊慰金(一时金) 260万日元 遗族
重度戦伤病者 见舞金(一时金) 260万日元 本人
重度戦伤病者 重度戦伤病者老后生活设计支援特别给付金
(一时金。见舞金同时支给)
260万日元 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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