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论坛

广告合作
 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楼主: gzhy1982

!!!!!!!!!!!!!

 关闭 [复制链接]

5

主题

188

帖子

0

威望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交易诚信度
6
注册时间
2008-11-1
发表于 2009-8-5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卖家的意愿不敢凭空猜测!
有请卖家正面回答:是否同意实物鉴定以及裁定责任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的提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91

帖子

10

威望

高级会员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交易诚信度
32
注册时间
2004-8-11
QQ
发表于 2009-8-5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不能去借个相机,好好拍下 是新伤 旧伤一目了然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88

帖子

0

威望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交易诚信度
6
注册时间
2008-11-1
发表于 2009-8-5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卖家正面回答:是否同意实物鉴定以及裁定责任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的提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78

帖子

-1

威望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交易诚信度
26
注册时间
2007-1-31
 楼主| 发表于 2009-8-5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jzwwcz
新手上路

帖子11 精华0 威望0  交易诚信度0  
34#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3 20:35  只看该作者



去年在“gzhy1982”那里先款买了一对丹拿52SE,没什么问题呀?怎么成了骗子了?去年先款在重庆网友gzhy1982那里买了对丹拿52SE,交易非常顺利,第3天就收到了,东西也确实是行货真品,朋友去家里听了都觉得不错,自己很满意,确实说明卖家还是对自己的名誉很负责的,说是骗子可能有失公道吧?
顶一下重庆的gzhy1982.



上面链接可以证明我的为人,买家你说我骗你,那人家先款买我的东西,岂不更好骗?岂不更好做手脚?
shu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70

帖子

1

威望

禁止发言

交易诚信度
0
注册时间
2004-8-11
发表于 2009-8-5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品行货的52SE和有一点瑕疵的贵族130不是一个概念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2

帖子

0

威望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交易诚信度
2
注册时间
2008-4-9
发表于 2009-8-5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谈谈看法,
1:卖方勇于承担相应责任,并提供解决方案。
2:买方应提供清晰图片供中价判断侵权程度。
3:二手不比全新,太执着坏心情。

建议以和为贵,酌情补偿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88

帖子

0

威望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交易诚信度
6
注册时间
2008-11-1
发表于 2009-8-5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说无益,事实胜于雄辩。我不做任何假如以及猜想,只认事实。
请卖家正面回答:是否同意实物鉴定以及裁定责任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的提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88

帖子

0

威望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交易诚信度
6
注册时间
2008-11-1
发表于 2009-8-5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郑重声明:在中介方没有对本次交易的实物音箱做出权威性的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我不会和卖家以任何方式解决纠纷。

物证及中介方的权威性,我相信应该无人质疑。

请卖家正面回答:是否同意实物鉴定以及裁定责任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的提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专叼JS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8-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家的事情不少哦!

[ 本帖最后由 专叼JS 于 2009-8-5 23:49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88

帖子

0

威望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交易诚信度
6
注册时间
2008-11-1
发表于 2009-8-5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线二通 于 2009-8-5 23:48 发表


我也来说一句。你那照片确实看不清楚。在二手市场买个400元,700万相素的相机重照便是。。。。。。。

这样也更利于版主裁决,

也可在朋友借个相机有啥难的?


兄台说的极是!但是我们交易的是实物音箱而非音箱照片,实物可以进行鉴定,难道实物没有照片具有权威性?




本人郑重声明:在中介方没有对本次交易的实物音箱做出权威性的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我不会和卖家以任何方式解决纠纷。

物证及中介方的权威性,我相信应该无人质疑。

请卖家正面回答:是否同意实物鉴定以及裁定责任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的提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88

帖子

0

威望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交易诚信度
6
注册时间
2008-11-1
发表于 2009-8-6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此郑重对中介方,卖方以及广大烧友做出以下承诺:
如卖家同意实物鉴定,我将亲自携带音箱至家电中介处,由大巴兄亲自作出权威性鉴定。
大巴兄鉴定结果假如是我无中生有,诬陷卖家,我将负责运输及一切费用把此对音箱运送回卖家。并且放在中介的8580元整也劳大巴兄打款给卖家,作为我对卖家名誉损失的赔偿金。我还将在论坛正式发帖,对卖家赔礼道歉,以正视听!
但大巴兄鉴定结果假如是卖家恶意隐瞒,涉嫌欺诈,则卖家只需支付500元的路费即可。具体的解决办法以后再行商议。
鉴定准则:以实物音箱有无陈旧性划痕以及掉漆为准。
     500元对8580元  试问卖家“你敢吗”
再次请卖家正面回答:是否同意实物鉴定以及裁定责任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的提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1万

帖子

195

威望

荣誉会员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社区建设奖

交易诚信度
15
注册时间
2001-11-21
发表于 2009-8-6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sdw 于 2009-8-6 01:16 发表
我在此郑重对中介方,卖方以及广大烧友做出以下承诺:
如卖家同意实物鉴定,我将亲自携带音箱至家电中介处,由大巴兄亲自作出权威性鉴定。
大巴兄鉴定结果假如是我无中生有,诬陷卖家,我将负责运输及一切费用把此 ...


如果买家一定要求需要鉴定的话,我可以为你们进行实物的鉴定工作。

但是请卖家确认一下是否进入实物鉴定的流程,我将负责音箱照片损伤的拍摄,并仔细查看音箱伤痕的新旧程度。

必须要先说明的是:一旦鉴定谁出谁的责任,谁将承担实物鉴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88

帖子

0

威望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交易诚信度
6
注册时间
2008-11-1
发表于 2009-8-6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此郑重对中介方,卖方以及广大烧友做出以下承诺:
如卖家同意实物鉴定,我将亲自携带音箱至家电中介处,由大巴兄亲自作出权威性鉴定。
大巴兄鉴定结果假如是我无中生有,诬陷卖家,我将负责运输及一切费用把此对音箱运送回卖家。并且放在中介的8580元整也劳大巴兄打款给卖家,作为我对卖家名誉损失的赔偿金。我还将在论坛正式发帖,对卖家赔礼道歉,以正视听!
但大巴兄鉴定结果假如是卖家恶意隐瞒,涉嫌欺诈,则卖家只需支付500元的路费即可。具体的解决办法以后再行商议。
鉴定准则:以实物音箱有无陈旧性划痕以及掉漆为准。
     500元对8580元  试问卖家“你敢吗”
再次请卖家正面回答:
1:本次交易的贵族S130音箱,有无陈旧性划伤?

2:在我给中介打款之前你是否跟帖确认此交易音箱没有划伤?

3:是否同意实物鉴定以及裁定责任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的提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74

帖子

0

威望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交易诚信度
0
注册时间
2009-2-5
发表于 2009-8-6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另外的帖子还帮卖家顶了几下[s:18] ,这个帖子看来,卖家很欠大度,有待进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60

帖子

0

威望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交易诚信度
8
注册时间
2008-10-6
发表于 2009-8-6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sdw 于 2009-8-5 19:36 发表


请卖家回复一下:你让我退回音箱承担运费及负责运输安全的理由?

从法律的角度讲:谁主张,谁举证。我已经表示我可以尽到举证责任,而卖家极力逃避中介鉴定,要求和解,其中原因不言自明,说明卖家已经默许自 ...

怎么老拿杀人放火来举例,这也太.........火气小点,大家都是明眼人,看得明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手机版|客服:010-60152166 邮箱:zx@jd-bbs.com QQ:895456697|广告合作|账号注销|家电联盟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207号 ( 京ICP证041102号,京ICP备09075138号-9 )

GMT+8, 2026-3-25 05:30 , Processed in 0.156300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