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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无锡

与无可替代兄弟交易TDL RTL4音箱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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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会那么傻,费那么大的劲运对有问题的箱子给买家,况且钱在中介,是不是?用脑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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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君天下莫非就是最高法院的院长[s:31] [s:31] [s:31] ,本案由你终审裁决.[s:14] [s:14] [s:14]

[ 本帖最后由 无可替代 于 2009-4-21 20: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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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老无锡 于 2009-4-21 15:31 发表



奇怪了,我又没有说他什么,是别人在帖子里陈述了一些事实。。。。。。。

         无锡兄,你好!大家都是发烧友,你的心情我很理解。我也有过相同的经历。去年我和汕头一商家交易器材发生纠纷,后来大家也妥协解决了。至于我贴中的“春田花花”“实话实说”“路过此地”实同为一人。是本地的DIY商家,其主张我的器材来源及价钱,均为个人认定,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故不予以回应。无锡兄何以认为其在贴子陈述的就是“事实”?退一步来说,只要我的器材及相关信息的来源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器材无质量缺陷,价钱不存在欺诈,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原则,亦无不妥之处。网络是供大家交流很好的平台,因而引起的口角之争,实属无谓。
        就此纠纷而言,根据买卖双方的陈述及答辩归纳以下争议焦点:1。音箱单元橡胶圈有破损,责任谁负?2。买卖纠纷发生后,卖方是否符合退货要求的条件。卖方称在交易前的贴子中已详述,并且出具商品在包装过程中图片。证明音箱在运输前无质量问题,并已尽相关告知义务。买家称收到商品后,发现音箱单元橡胶圈有破损,认为卖家在交易前已存在质量问题,即使在运输中造成,按双方约定其风险应该由卖家承担,据此要求退货。本人认为:卖家包装严实,并且在交易前说明有关于的商品缺陷,已尽告知义务。买家作为消费者, 有权买到与其说明相符的商品。卖家提供的图片只有一只音箱,未能完全反映该商品在交易前的真实情况。买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具有一定的预知能力和辨别能力。因此在运输签收过程中,完全可以在运输人员在场作证时检查商品的状况。如存在质量问题或和实物不符的,有权行使拒收权利。一旦签收,即要对其行为承担不利后果。而买家在运输人员离开后发现商品有暇疵,而且无法证明其在运输及交易前已造成,因此要负相应责任。买方以箱子不连号为由要求退货,因在交易前双方并无明确约定,故本人认为理据不足。综上所述,双方在举证过程中所提交的资料及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应给予确认,但关联性不予以认定。因其双方都未能提交直接证据来支持其主张的责任,均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依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双方均不能举证证明其主要责任的,应适用公平原则。经调解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买卖行为纠纷属民事案件,不在公安机关受理的职权范围内。如双方协商未能一致的,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人似浪花 于 2009-4-23 02: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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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人似浪花 于 2009-4-21 19:33 发表

         无锡兄,你好!大家都是发烧友,你的心情我很理解。我也有过相同的经历。去年我和汕头一商家交易器材发生纠纷,后来大家也妥协解决了。至于我贴中的“春田花花”“实话实说”“路过此地”实同为一人。是本 ...


浪花兄的分析公道,专业,透彻, 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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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老无锡 于 2009-4-21 16:34 发表
版主,事实也摆在那里。卖家根本无法拿出证据证实自己的东西是运输途中造成的。光在这里耍嘴皮子,恕我一人斗不过几人。。。。。。。。

广大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万一不行只能联系成都警方了。


事实是,卖家和买家都没有主观意愿让交易无法完成。无端的揣测都是站不住脚的言论。

而且实际上,卖家和买家都没有证据证明错误在对方,也无法证明自己肯定没有任何过错。

所以,物品的损失应该是双方共同承担。物品如果需要维修的话,双方共同来承担维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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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asten 于 2009-4-21 20:46 发表


事实是,卖家和买家都没有主观意愿让交易无法完成。无端的揣测都是站不住脚的言论。

而且实际上,卖家和买家都没有证据证明错误在对方,也无法证明自己肯定没有任何过错。

所以,物品的损失应该是双方共同 ...


版主明鉴!!![s: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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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也来说几句。不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不意有这种事,事实就是事实,没办法,双方都不想破这个费用,退回去卖家的东西也很难再卖出去了。而买家光出费用。卖家也不同意。以我以往的经验。每人各退一步了。3300-3500元退回买家, 卖家自己换边才能解决这件事。!!!不知各位是否同意我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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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
我没有很多时间在这个事情上多纠缠,买箱子太仓促才没有看清,现在想尽快解决。
但是,这个单元维修起来价格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卖家说了算。箱子已经十几年了,新单元似乎也找不到了。至于维修,我会发短信给何师傅询问一下。

请问版主,他的维修费用是否有参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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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看了,除了买卖双方,事情的真相对我们网友来说或许永远是个谜,其它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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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2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全过程我都仔细看了一遍~~很多朋友的建议都是什么友好协商解决,愿望是好的,但是,可能吗?

事情的过程还是要抓住重点:

第一  卖家陈诺过承担运输上的所有问题(这点非常关键),现在,音箱出现这种橡胶有裂痕的事情发生(这点不管在买卖前有没有,至少当时,卖家在出售说明中没有声明出来,就表示因该是完好的)。不管事情发生以后,你卖家说什么音箱邮寄以前是好的呀什么的,这个根本不是重点。现在买家收到的音箱有重大没有说明的瑕疵,你买家就因该承担这个责任。

第二,既然是这样的话,那就好解决了。本着友好的态度,耗着交易双方的时间。买家说了愿意承担运费,卖家本来也因该收回音箱。

其实,就这么简单。有啥多说的??真是的

2手器材商的交易流程也是这样,为什么到了家电论坛的地方,这个中介就那么困难了? 这一直是我很奇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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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2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最后再多两句。

其实,买家自己也不好,太贪小便宜了。说得难听点,你也是活该。自己搞出这么多事情来。

都近20-30年的音箱了,你也敢网络交易的,算你狠。就因为便宜就以为检到大便宜了吗?? 太傻了  

这种东西是必须要当面交易的,如果不这样做。99.9999%就会出现你这种情况。

活该!!   现在后悔了吧??  完全的是浪费时间 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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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见教得极是!!!惭愧啊。

不过我还是希望家电这个平台健康地发展的,毕竟这样的平台不多,只是其中鱼龙混杂而已。

我正在与版主积极联系中,感谢不知名的网友热心帮助,这样家电才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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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2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55#楼是正解![s:20]   
老无锡有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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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家请留下地址。我发回去,维修的费用我来承担。


我只能找到坛子里的何师傅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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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2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惊奇的发现这个帖子了,居然我是星星和威望都算高的。
看了这个帖子,觉得买家承担来回运费,退回卖家是合理的做法。毕竟卖家承诺承担运输的风险和没有拍到部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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