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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美凤

重要情况(第29页):骗子陈佳敏没有退款,寄来四件破旧音响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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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4000块  就够诈骗立案的了

绝不能饶了那个混蛋
万事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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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呀~~世风日下。楼主太相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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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美凤 于 2006-3-8 00:23 发表
--------------------------------------------------------------------------------
23点55分接到陈佳敏发来的手机短信,陈已经更改了解号码,新号码为13564699110
短信全文如下:我现在和你心平气和说最后一遍!不管你怎么想你怎么做,我从开始到现在就没有要欺骗你!明天我会照约把东西帮你用华宇发出去!共四个木箱,每样东西我都是帮你独立包装进箱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安全到你那里!为什么会晚几天就是在帮你打包!这个等你收到东西再评价吧!至于你在网上说的那些话,如果你是男人那就收回去!我没有骗你!我寄的都是你要的,你对我最多的不满意也只能说我没有按时发货!就这样你自己去好好想
我回短信给陈:那东西要用四个木箱装吗?我明确告诉你,交易停止,全款退回,我收款后马上向上海警方消案。
陈佳敏再回短信:如果你执意这样好就随便吧!货号明天给你,最后再和你说句:如果你要玩,你是玩不过我的!你有多少本事我现在都已经了解清楚!就这样! :我现在 ...



这小子心虚了, 又想来着"缓兵之计",骗谁呀,丫当别人是三岁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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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报案维权.
上海滩最可怕的两件事:一,打开家门发现宣克炅站在门口;二,打开电视发现父母和柏万青在一起。
音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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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美丽的花园里我们踩到了臭狗屎,应该仅仅把自己的鞋擦干净,还是把臭狗屎锄掉?支持美凤!请以前踩过屎的朋友一起动手,共同清理环境。
香港弦声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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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实丢上海人的脸!

支持逮捕这个陈佳敏,上海的朋友有知道这个PZ的吗?贬死他!
人生五十载,去事恍如梦幻。 天下之内,岂有长生不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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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骗子说的话也太嚣张了,但他如已经发货给你,也如骗子所说上海警方拿他也没办法,他骗你什么呢,不就是晚点给你发货吗,晚点发货会有罪吗?我们这些烧友要谢谢楼主,让我们以后买东西要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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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楼主尽快把最新的进展告知,我们是真心希望能搞死那些欺骗我们这些烧友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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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诈骗罪构成要件:一是向受害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二是要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转移财物。简单的说就是受害人上当而且已经将财物交给了骗子。根据美凤所述的情况,陈佳敏通过QQ、手机短讯等交流方式,向美凤描述了商品的型号、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双方约定了交货的方式、地点和付款方式。此时,双方已成立了一商品买卖合同。美凤向陈佳敏汇款后,已经完成的付款义务,陈佳敏在双方约定的发货时间内仍不发货,已经构成迟延履行的合同违约。但在美凤多次催促并提出返还付款、中止合同履行的情况下,陈佳敏既不继续履行合同也不返还财物,此时已经可以认定陈佳敏当初在与美凤联系时,目的并不是交易,而是想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物,符合诈骗罪的主观心理状态,而且通过实施虚构事实行为,已经占有了美凤的11500元,构成了诈骗罪的既遂。因此陈佳敏后来又表示并将继续履行合同,也只不过是犯罪后的悔罪表现,美凤还是应当继续通过司法部门追究陈佳敏的责任,挽回损失。同时提醒,在泉州公安部门也可受理,因为泉州是犯罪行为的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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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定一下,别调了!!!大家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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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道,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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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ngpangzi 于 2006-3-8 09:02 发表
在美丽的花园里我们踩到了臭狗屎,应该仅仅把自己的鞋擦干净,还是把臭狗屎锄掉?支持美凤!请以前踩过屎的朋友一起动手,共同清理环境。

[s:20]兄弟这几句话简单明了,却又深深的说到了点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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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环境太差,一不小心就会踩屎,不知“物业公司”都干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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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位大侠去和这小鬼聊聊,假装要买东西,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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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Sample Text深深地感谢各位烧友的声援支持!!网络正义的声音力量是巨大的!昨晚(3月7日)向上海警方报案后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网络的声音和报案的压力让陈佳敏坐不住了。报案后,我在家电收到一些可疑的ID站内短信,意图是了解是否真正报案,以及上海公安的态度。当晚近十二点钟,陈佳敏发来手机短信,态度转变,不再漫骂,称自开始就不想骗我,明天一定从华宇发货,有四个木箱装着器材。鉴于这套器材无可能装在四个木箱,我仍要求退款终止交易,陈不肯,又再威胁我(上述手机短信我已在上面公布了)后来,我提出由上海的烧友上门验货确认,但陈不回复信息。
二、今天上午(3月8日)我正式向泉州公安机关报案,全面提供了陈佳敏欺诈的过程和网上网下的各种详细资料。报案记录完毕正想离开公安局时,收到陈佳敏的接连发来三条相同的短信,内容如下:货(CD机)已经通过华宇发出!单号:56414144,货号14144-4,五天到你处,请注意查收!经与公安商量,在华宇收货时,将由公安干警与我前往,在华宇当场开箱验货,并拍照取证。公安机关要求我将陈佳敏通过QQ发来的图片冲印出来,现场对证,确认货品是否与原购物相符。
三、公机机关认为,其它的受骗者也可以报案,并案受理,把骗子绳之法。现在能不能定案,关键在于陈佳敏通过华宇寄来的东西是否是原购物了!


[ 本帖最后由 美凤 于 2006-3-8 13: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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