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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6-1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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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ocean11 于 2005-06-14 11:33 发表的:
抢劫在广州可能是个别事件,在深圳就是普遍事件。有句笑话,成为深圳人的三大条件“炒过股票,买过彩票,丢过手机”
绝对不是个别,否则你如何解释满街的手里拿着长棍(对付摩托车)、带着对讲机的治安员(平均300米一个,几乎每个公交车站也有),当地报纸常常见到的治安员被打进医院的报道................
还有孙继刚事件...............
仅广州分公司有限的几个人,在一年内:
1。一个女同事两次被抢包
2。一个销售老婆在天河公园北门被抢包
3。一个销售同我在一起,比我还高的,他手里的电脑包差点被抢走
4。刚刚一个销售电脑包被抢走
5。一个助理在家里(4楼),4万元现金被偷走
6。我的手机在广州丢失
7。一个销售每年丢一部手机
当然,深圳也好不到哪儿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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