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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886

全能家电, 有宗民事诉讼能否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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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音乐思想家 于 2014-8-26 14:10 编辑

这钟钱债官司就算打赢了也收不到钱,

目前还是安心玩好音响吧
另外,那个人作为一个大陆人,在10年前就懂得用E-mail 和作为港商的你沟通。也可以这样认为他的个人素质应该比你高很多个档次了

他现在正式和你反面,你绝对不是他的对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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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音乐思想家 发表于 2014-8-26 14:00
这钟钱债官司就算打赢了也收不到钱,

目前还是安心玩好音响吧

不像你说的那样, 这人比我年青多; 我多年前工作于西部八省, 他是我新Z装修商; 在 2005年也安排他参与一装修项目在珠海 .. .
当然, 打从拒还钱一刻巳无啥关系可言了~
北昌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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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dahuisi 发表于 2014-8-26 19:02
承包商。。。我敢说别人欠他的更多,社会造就的,他们是食物链底层。
没关系的和赌徒一样,最后都是白忙 ...

哈哈, 这样桥段你也能想出来, 虽然我不能实现, 但也开心~
丹拿新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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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銀碼多少把,50個或以下當買了音響玩算了,100個才找人收爛帳把
音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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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i886 发表于 2014-8-26 19:57
哈哈, 这样桥段你也能想出来, 虽然我不能实现, 但也开心~

法院调解的路子走走看~
也就是走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看看是否能行。
当然,前期的取证也是一样的重要,同样需要律师参与。
调解协议能成立,相当于“终审”,再翻案比较困难。
除非另立名目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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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早认识我就不至于上这当。我前几天还发帖子说不要交朋友,交什么朋友,自己搞自己的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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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7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熊猫警长 发表于 2014-8-24 22:17
LZ赶紧到车坛找羌大状,看是否有戏,他说没戏,你就熄菜。

http://www.jd-bbs.com/thread-5112242-1-1.html  {:soso_e179:}{:soso_e109:}{:soso_e137:}

你的情况现在我只能通过寥寥数语简单的了解,由于做不到系统深入的掌握具体情况,所以不便多言。
我只能简单的从几个方面说一下。
首先,两审终审,既然已经是终审判决,那么你接下来的事情比较麻烦。想启动再审不是那么简单的,这个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我们单位接的所有案件中,不瞒你说,所有启动再审的案件都是花了大成本的。这个“成本”是什么,你应该懂。
第二,走刑事这条路看起来貌似是一条非常有效的途径,但是你走的太晚了。你应该先走刑事,刑事这条路走不通了再走民事;或者民事刑事两条腿走路同步进行,都可以。但是现在民事已经两审结束了,你再去报·警,想着让警·察 立·案,只怕警·察不太可能让你得偿所愿。
第三,回到案件本身。必须要承认的是,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无论是以前的《证据规定》,还是新的《民事诉讼法》,对此都明确做了规定。并且在这些规定和法律出台之前,司法实践中就已经有认定电子邮件作为有效证据的先例。
民事方面,有欠条的,对方应当偿还欠款。这属于借贷关系。你先后四次给对方汇款,但是我没看明白前两次汇款到底有没有借条。如果有,则前两次汇款认定为借贷关系;如果没有,那就没有办法了。汇款凭证只能证明你曾经给对方汇过钱,但是无法表明汇款原因,所以不能直接证明你们二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不当得利的定义我不知道你具体了解多少,通俗点说吧,如果你误把钱款打入对方名下,对方拒绝返还的,这种情况就是不当得利,那么你拥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是如果对方的电子邮件中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一种合资、合伙、投资入股等形式的合作关系,而时间恰好又能跟汇款时间对上号,那这就麻烦了。这种情况就跟不当得利没有任何关系了。换句话说,二审法院判的没错……

我只能就听到的案情叙述发表意见,可能帮不上楼主什么忙,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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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7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dahuisi 发表于 2014-8-26 12:47
千万小心啊,别被律师再骗一道,这样的标的法官看都不会看。说认识法官的全是骗子

真心多谢 羌管大侠深夜还回复, 老兄回复很高水平, 简单, 深入~{:soso_e106:}
只能怪一审胜得容易, 大意处理二审 .. . 我曾表达深切关注及有出庭二审的必要, 但我律师答复 " 不需要 " 答得胸有成竹, 十拿九稳的 .. . 因為还能出示头二笔打款欠条作抗瓣吧!
现在完了, 只有等我律师回复看如何补救~{:soso_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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