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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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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雨交加 于 2013-11-27 11:03 编辑
zlszjf0222 发表于 2013-11-27 10:38 
是啊,就这件事来说,卖家可能有点点背。但是我们都是对事不对人来讨论的,这个不谈人品。至于信用,我想 ...
规矩是双方都明了得情况下才算是公平和生效的。这就好比打斗地主,2比A大比王小,这是生活中打斗地址的常识,这样打牌生活中没错。但是如果一个赌局三个人,两个人已经约定2是最小的,比3要小,但是第三个加入的人不知道这个规矩,这两个人在开牌之前也没有告知,那么这盘赌局我觉得起码是无效的,除了恶意陷害,我想这种情况下,生活中我想如果第三者同意这个规则,大家肯定是哈哈一笑,重新开一盘,如果第三者不同意2比3小的规则,那么请离场,如果不同意规则又不离场的才叫做耍赖。但是如果第一盘第三者不知情的行况下输了,前二人依然强制要求第三者输钱,那么个人只能认为这赌局是个陷阱。所以这次交易,我不认为卖家放了鸽子,我觉得妥当的处理方法是版主警告,并告知卖家仔细读版规,下不为例。
这个同样不同于不懂法犯法,因为法律上禁止的很少有生活中是没错的事情。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道德源自生活,所以合理的应该是不道德的不一定违法,违法的一定不道德,但是如果违背了这一点,那么就是法律有问题,能够较为有效的补偿这一点的个人认为是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如果说生活中做得没错,拿到论坛上就错了,这说明什么,请大家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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