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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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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engong 于 2012-10-21 14:04 编辑
daidangyou 发表于 2012-10-21 12:36 
交易地点是我提出的,交易时间是楼猪提出的!难道真是我一厢情愿么?哦,我记起了,为什么是推迟两天的星期 ...
朋友看上去很讲“证据”,所以我再补充几点:
1、我与chinahyc兄并不认识,这点大概版主可以较好的提供证明,所以,认为我与chinahyc兄“组团”的说法似乎证据不足,我想chinahyc只是站在他的角度说出了他的一点看法而已,不论他的看法偏向谁,我觉得仅仅是一种观点而已,不足于代表什么,反过来有人认同你,说我就是不讲信用的东西,我也不会反驳什么。
2、关于交易时间、地点:我坦诚你所提到的都确实都有这回事,但你却好象忘了,电话不止说了这些,你只是将其中一些有利于你的片断拿出来,“证据”可不是这样断章取义的,记得我也提议过一人一程,你说你只懂广州的地铁,所以我当时实在没法抽出那么多时间来去广州,只能等星期天才有时间,如果你愿意一人一程的话,也许当天就可以交易了,也就不存在星期五就被另外买家拍的这回事了。如果我不给淘宝买家,我一样是违信,所以才选择了我认为更有利于我的交易,这点确实是自私的选择。但我对你的道歉一开始是非常真诚的,你第一条短信回复就给我扣了很大的帽子“连捡垃圾的阿婆都不如”,在你心目中捡垃圾的阿婆很低贱吗?我就觉得上次发生在我们佛山的小悦悦事件中的那个检垃圾的阿婆很高尚。你说对了,在她面前我有时会很惭愧!
3、关于你对我这个老师的评价:我想在这件事件中,你对我的诚信的评价是合情理的,有理据的。但依这样一件事就放大,并作为对我的职业终极评价。我认为还欠点什么,至少你对我的教学,你对我的学生,你对我的同事是一无所知的,甚至我在哪间学校、教什么科目你都不清楚。你真的要对我的职业操守作合理的评价,你似乎该拿出更的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至少到目前为止,我的领导、我的学生以及我的同事对我的评价还是让我有脸继续做老师的。否则我很可能就不是卖条电源线了,要去卖血为生了。
到此为止吧,生活还要继续,喇叭线还要继续出,你的忠告我会虚心接受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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