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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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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273174 于 2012-10-14 11:17 编辑
我说的不是该不该发给杂志的问题,而是俱乐部承诺发杂志,却发了一本无用的“废纸”,这是欺骗行为。
严格说,他发了短信,是一个要约,会员到场了,俱乐部就要履行约定,否则就是违约。 20元和杂志,是俱乐部的承诺两个充要条件,现在既不是杂志,又是作废的会刊,不值20元。这理应承担民事责任的。
国人的思维比较倾向于从经济后果考虑,而不是从道义和法律上思考。
俱乐部的违约行为,粗看只有20元的经济后果,似乎不足挂齿,维权成本一定高于20元,于是应该忍受。中国社会的许多违规违法行为都是因为这样的环境土壤,非常逍遥。 简言之,自己眼皮下经济算计的思维,助长了违法违规。
西方人口头禅“这不公平”。 一方面俱乐部肆意违约,这样的行为破坏了俱乐部和会员之间的公平,另一方面他们愚弄了会员,损伤了与会会员的尊严。在发达国家,或许尊严的考量更多一些。这种民众对社会公正的“要求高”的环境,或许就是西方国家法制良好的动力。
对于我,本来对这本杂志不抱太对的希望,节后一周,自己开足发条工作,太紧张了。兜摄影城,逛田子坊拍几张照,累了坐器材展听几曲,度过一个轻松的周末,如果他们不讲杂志,我也会去。 但是拿到这本作废的会刊,就象吃到一个苍蝇,好心情全无。 我感觉俱乐部把我们当白痴, 其他会员都有这样的议论。 这样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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