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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电器交易新规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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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商务部公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开意见征集近日结束。按照该办法,接下来将要求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实名登记并建立档案资料,而旧家电在交易完成后,出售方必须出具发票并提供售后保修期最少3个月。
点评:就旧家电收购而言,因为年代久远等关系,很少有人能够提供出当时购买家电时的票据和手续,也没有人愿意进行实名登记。而就旧家电出售而言,3个月以上的售后保修服务,无疑将进一步增加经营成本,挤压利润。因此,在“过手不认”成为行业默认规则的背景下,新规遭到从业者集体“唱衰”也是必然。二手家电交易市场要想真正建立完善的回收和销售体系,还需要出台配套细则,进一步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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