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166194
威望43
金钱144342
交易诚信度0
主题15
帖子1622
注册时间2005-7-18
最后登录2020-5-4
高级会员
   
交易诚信度0
注册时间2005-7-18
|
273174 发表于 2012-10-2 08:46 
“我宁愿让钓鱼岛属于真正为国民谋福祉的国家” ———— 这个国民是中国国民? 你的屁股都坐到小日本 ...
汉奸的标准!
当今人们对汉奸的认识非常的混乱,因此不少人用骂汉奸攻击他人。显然有必要统一对汉奸的定义,免得自己本身就是汉奸,正在做着汉奸的事却恶人先告状骂别人是汉奸来转移视线逃脱汉奸的罪行。欢迎网友补充统一标准。
汉奸的标准是:
1.出卖广大汉族人民的利益和56个共和体民族利益者。
2.出卖、赠送、放弃中国领土者。
3.对有争议的土地不主张中国的权益,放任国土流失者。
4.与外国签订不平等条约者。
5.廉价出卖中国宝贵的资源,让外国获得巨大利益者。
6.为了他国利益不顾本国利益,造成了本国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气候变化,国民身体受到伤害等者。
7.为他国的利益去牺牲中国人民、战士的利益,造成伤亡的负责人。
8.为他国的利益用能挽救中国人的生命的物资援助他国,造成中国人死伤者。
9.本是中国人却认外国人为父者,喊叫外国领导人万岁者。
10在中国境内建立国中之国者。
11.不经中国全民公投,让境内地区独立者。
12.不经中国全民公投,放弃战争索赔,免除外国战争赔款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