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zxh026 于 2012-8-22 19:20 编辑
第一个晋升阶段,是业务员晋升为组长再晋升为主任。因为你投资的限额的上限正好够主任的资格,所以你也可以一次投足21份,直接从主任级别开始起步。它实行的是当月当日当时制,也就是说你销售份额达到就马上晋升,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第二个晋升阶段,是主任晋升为经理。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你以及你下面员工的投资份额总计达到65份;第二个条件是,你下面的员工中必须培养出两名业务主任(有两人直接投资21份即可)。它实行的是次月初晋升制,也就是说这个月你下面两名主任已经产生,总份额达到65份,你将在下个月初晋升为经理,所以称为次月晋升制。 第三个晋升阶段,是经理晋升为高级业务员。它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你以及你下面员工的投资总份额必须达到600 份;第二个条件,你请来的三位合作伙伴必须全部成为经理。它实行的是隔月晋升制,即在这个月你达到了总份额,三名直接经理也已经产生,而经理是在下一个月初晋升,你不能和你的合作伙伴同时晋升,你将在下下个月正式晋升为一名高级业务员,所以称为隔月晋升制。晋升为高级业务员,行业内部统称为“上总”,意为已经上升到最高的老总级别。 五级三晋制是一个先进的经济工具,也曾是传销领域被广泛使用的常用工具。也正因如此,消费投资经济模式一度被不少人误传为传销。其实,这是一个严重的的误解。在本博客的置顶博文《我国法律最新规定——消费投资经济模式绝不是传销!》一文里,本人已经详尽地分析了全国人大在2009年2月28日对《刑法》新增加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对传销这个概念的法律界定,以及行业为什么不是传销的法律依据。由此我们也可以明白,仅仅是一个经济工具的运用和某个罪名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君不见,安利等直销公司和不少保险公司眼下不正在大规模地运用五级三晋制来销售产品、开拓业务吗? 想进一步了解加扣扣:2660583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