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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zmmj

美凤请进,你卖给我的皇太子有问题,我把照片放上来了。请大家明查。希望版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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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答元素6 :
我并非威胁,难道求法律帮忙也要算威胁的话。那这个世界岂不坏人满天飞了。
我只是说不要欺人太甚。难道大家吃了亏也认了,那也就怨不得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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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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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心急可以理解,不过302楼的话有点过了
美凤的帖子我是看过很多,一直对他印象不错,不过此事除外,这么弄来弄去,声誉也就没了
大度的表示一下,退了完了
[img]http://www.spendoraudio.com/PHOTOS/classicgroup-spen111.JPG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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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元素6于2004-11-16 1:20 PM发表的 :

本来挺同情你的,但是威胁恐吓就不必了吧,美凤纵然有错也不用扣上欺诈的帽子吧 [s:8]


那什么样才算欺诈呢
[s:31]
音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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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会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11-16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不置顶了,人工顶上去。
香港弦声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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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ZZ兄:同情,我还多了一位皇太子的玩家呢!结果是会是这样?
古典吉他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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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搂主用数码相机的微摄功能,近距离将喇叭单元开胶断裂面放大拍摄一张!传上来,很容易分辨得出断裂面的新旧!

然后用下述步骤解决:

1、先用真凭实据分清是非!
2、由大家判定责任!
3、争取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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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6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至今没有说过美凤是欺诈,我也不愿说一个坛子的老鸟是骗子。
但是误会还是欺骗,只有美凤自己出来说了。
是误会最好了,我付运费退货,大家都吃点亏算了。而且我退货走邮局EMS,确保运输安全。
如果不是误会,该怎么办由美凤自己来说。
我敢拍胸脯说,我绝对没有冤枉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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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zzmmj于2004-11-16 1:08 PM发表的 :
我也希望坛子里的资深网友出来说话,毕竟这关系到坛子的黑与白的问题,版主们已经提供很大帮助,在此感谢小胡子等版主,希望老烧友与美凤关系不错的,以第三方身份出来说话,解决这个事情。
有感于论坛上所谓同好互相捧场,其实也是相互利用,互为对方出货造势,常有言过其实的嫌疑.真正有烧友寻求帮助时,就不知跑哪去了!
劝大家网购一定要慎之又慎,一定中介,不要受所谓DX的言论蛊惑.还要货比三家,同一种商品,很多网上都有卖,有时能价差一千以上,而且成色好.
以我看来,很多真正的大虾都在潜水,急人所难才出场帮忙.很多台前脸熟的,却是投机的虾米.
胡子版和挪威等老兄看来才是真值得信任并敬佩之人! [s:12]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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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鳄鱼的探戈于2004-11-16 1:11 PM发表的 :


我偏坦个啥!
我连人都不认识,我偏坦美凤有什么好处?
难道一定要我跟你们骂他才行吗?
.......
你回头看看你说得话,如果误解了你,我向你道歉。如果大家都觉得你确有偏袒,帮和之意,也请你注意言论内容。
我无意要求你骂卖方,但自始至终卖方表现出来的态度的确让人对他的诚意产生怀疑,如果在现今时代有人为了4600元丢弃了人格和信誉,送他无耻两字实在不为过。
”鳄鱼的探戈“和”美凤“同样以女人作为头像,风格如出一辙,在加上所说的话,难免让人误会,我若说错,就算我对不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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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zzmmj于2004-11-16 1:18 PM发表的 :
  答“只想你会意  ”:

好的,刚才的话算我没说。
但是,如果说美凤真做的太绝了,我就以一个平头老百姓的身份给泉州公安局打个电话,把美凤的姓名、电话、帐号报过去,要求立案侦查,这个还是可以的吧,而且现在公安系统有个叫警务督查和信访的部门,就是向百姓公开,监督办案的,大不了大家都不消停。
再声名一下,我不是公安局的。如果是也不用这么费话了。
.......

总会有解决办法的,只是觉得兄弟说话不要失理失节,这样可能会更好些。现在觉得好象双方都有点急了,说的话也逐渐离题万里,不着边际,就此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双方的啦啦队也别火上加油了!

我刚才的帖子里第一段话,发出来后我觉得不太妥,就删了。
怎么始终讲不出心中所思 不知所以,只想你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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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6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答czdl :
照片已经够清晰的了。现在不是这个裂口是新的还是旧的,是大是小的问题,而是这问题是不是在美凤手上就已经有了的问题,而且证据确凿,大家都看出来,在美凤出手前的照片也能看出来问题,只不过不是很清楚,如果照片能有我照的照片的效果的话,也就没有这次交易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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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闲云野鹤2#于2004-11-16 1:31 PM发表的 :

有感于论坛上所谓同好互相捧场,其实也是相互利用,互为对方出货造势,常有言过其实的嫌疑.真正有烧友寻求帮助时,就不知跑哪去了!
劝大家网购一定要慎之又慎,一定中介,不要受所谓DX的言论蛊惑.还要货比三家,同一种商品,很多网上都有卖,有时能价差一千以上,而且成色好.
以我看来,很多真正的大虾都在潜水,急人所难才出场帮忙.很多台前脸熟的,却是投机的虾米.
胡子版和挪威等老兄看来才是真值得信任并敬佩之人! [s:12]

虚拟的环境使人更容易幻想、做作,其实生活中的本人远非如此。
[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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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zzmmj于2004-11-16 1:22 PM发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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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说不要欺人太甚。难道大家吃了亏也认了,那也就怨不得别人了。

同情并支持楼主。

卖家至少在这件事上不够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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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6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答“只想你会意 ”:
没有关系,而且我还要谢谢你,因为大家都从公正角度出发的,只不过看法各不相同,无所谓。
我倒是希望大家把所有疑问都提出来,我解释清楚了说明我没有问题,解释不清楚说明我隐瞒真相了,这样谁是谁非都清楚了。
我再次对302楼我说的话道歉,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诉诸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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