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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相关规则
(一)交易流程规则
1、ACTOYS只有认证用户方可进行交易行为。认证用户的交易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排队制度进行交易。
2、交易只允许在特定的交易区内进行,其他任何版区不得涉及交易,不得发布交易帖子。
3、排队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出售物品有意购买者,需在论坛回帖明确表明购买意向(“要了”)。卖方应当按照回贴先后顺序来确定买家,不允许买卖双方不顾交易帖子的回复顺序通过QQ、E-MAIL等方式达成交易。
(2)第一个回贴表示“要了”的人,除非出现8小时内无法通过论坛短消息、qq、电话等方式与卖方联系或买卖双方均同意取消交易的情况,才可以取消交易,否则将按违约予以处罚;同样,如果卖方以任何借口在8小时内回避与买方的联系,也将视为违约。
卖方应当按照回贴确定购买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买家,在第一个回帖确定购买者主动放弃交易或在8小时内没有与卖方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卖方才能与第二位回帖确定购买者交易。回帖确定购买者除非发生卖方存在明显欺诈嫌疑或卖方同意取消交易的情况,否则以任何方式取消交易都将被视为违约。
(3)任何情况下,非论坛回贴方式的排队都是无效的,严禁卖方出现“以xx顺序为主,论坛顺序仅作参考”之类的言辞。
在有效的出售帖子中(未过48小时有效期的),已经有人喊要的情况下,严禁未喊要的用户私下联系卖方购买帖中出售物(在迷友中俗称“截胡”),对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对与卖方达成交易的“截胡”者的ID和卖方均按照成交不卖行为予以处罚,记违规一次,禁言30日。但卖方在未交易前纠正错误的,可不受此处罚。如“截胡”者能提供出证据,证明自己联系卖方的时间早于喊要者回复时间且在联系时并不知情,可不受处罚。(注:本条于2011年4月21日增加)
在有效的出售帖子中(未过48小时有效期的),已经有人喊要的情况下,严禁其他用户在回复中加价表示购买帖中出售物。对此行为,记禁言7日。屡次出现这一做法的用户,禁言20日。(注:本条于2011年12月14日增加)
(4)只有在论坛回贴表示“要了”,才具备优先权。
附加条件的“要了”不立即构成有效交易。在卖方明确针对该条件在该出售帖子中做出促使交易成立的回复后方为有效(包括PM在内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回复确认均不能作为发生纠纷时的判定证据)。但是,如果在此附条件的“要了”发出后,在卖方明确针对该条件做出促使交易成立的有效回复前,有用户随后无条件“要了”,则该无条件的“要了”有效,附条件的“要了”无效。[注:本条款自2010年3月18日起生效]
卖方在出售时附加了符合版规要求的条件后,用户喊“要了”,应当同时注明自己是否认可卖方条件(如“可自取”,或“本地自取”等),仅回复“无条件要了”的,由于在发生纠纷时不能断定是指对玩具品相“无条件”,还是对交易方式“无条件”,故在帖子中视同回复“要了”,不能做为接受卖方全部、任何条件的依据。[本条于2011年10月29日增加施行]
(5)编辑过的回贴中表示“要了”,无效。 但在编辑时间前未有人在以后回复中声明“要了”的,该编辑行为不影响回帖的有效性。
(6)出售贴在发帖48小时后如果无人喊要,则不再受排队制度制约。卖方可采取其他交易方式出售,也可出售给任何人。但ACTOYS不处理因此类交易方式所发生的纠纷。
出售帖在发帖48小时后也可通过重新对原帖所出售的物品发帖出售来获得新的期间计算。
(7)用户在喊“要了”后,即表示接受卖方帖子中的描述,不允许与卖方就邮费之外的问题进行讨价还价(卖方认可的情况除外),如出现讨价还价情况,卖方在有足够证据时可权单方终止交易。 但必须通知购买人。
<-------------2011.3.6补充规定节开始---------->
4、双方取得联系后,买方应当按照卖方要求的支付方式(必须是合乎版规的支付方式)及时付款。卖方应当及时交付所交易的物品。
其中,支付宝链接方式的,应当在24小时内拍下并在拍下24小时内付款。确实因故不能在此期间完成付款的,应当向卖方说明,但除非卖方认可,否则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卖方应当在收到支付宝付款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确因故需要延期的,应当及时通知购买人,但除非买方认可,否则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小时。
中间人方式的,购买方应当在24小时内将货款交付给中间人,中间人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付款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发货,确因故需要延期的,应当及时通知中间人和购买人,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6小时。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通知中间人,中间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卖方付款。
面交和自取方式的,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交易,但除非对方认可,否则约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日,任何一方拖延面交时间超过此期间且未经对方同意,均构成违约,对方可以自行解除交易,但需要通知对方。
春节前后(农历腊月二十至次年正月初十期间),因情况特殊,需要邮寄的交易,由双方协商付款及邮寄的时间。面交方式的仍应当按照要求处理。
在未付款前,交易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只允许提出一次延期,如果一方再次提出延期,对方可以选择同意再次延期,也有权不予以同意并解除交易,但需要通知再提出延期的一方。
在未付款前,如果卖方首先提出要延期交货,买方有权选择在卖方的交货期前任何一天支付。如果卖方提出的迟延交货时间大于48小时,买方有权取消交易,并需要通知卖方。
在买方已经付款后,卖方只允许提出一次少于30小时的延期。延期的期间到期后仍未交付,视为违约。
买方提出延期付款的,无权要求卖方提前发货。
[本条2011年3月6日新加试行]
<-------------2011.3.361补充规定节结束---------->
关于限定地域的特别规定
5、卖方有权限定交易区域(如仅限北京地区交易,仅限上海地区交易等等),但这一限定交易并非优先权,如非该区域买方能联系所要求区域的朋友做中间人代为交易,按照排队制度获得的购买权同样有效,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仅回复“要了”却未同时注明可联系第三人代为交易的,该“要了”的效力不能对抗本地买家。但可以再次回复补充说明可找人代为交易,并以该补充的时间为喊要的时间。
1)设定地区限制的,应当在题目中注明。
2) 此种本地交易允许设置“本地自取优先”或者“本地面交优先”,该优先条件的含义解释为:如果本市买方(包含明确说明能够联系中间人者)能够自取(或面交),则在本交易中具有优先权,否则, 本地买方(或委托中间人的买方)在本交易中无特别优先权,仍按照排队制度确定先后顺序。
出售物品欲设置此条件者,在发帖时必须在主帖中明确说明自己所在城市,并明确详细地标明自取或面交的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未做自取或面交的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说明或说明含糊者,如在交易中发生与取货方式有关的纠纷,默认按照无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限制处理。
3)仅注明“本地面交”“本地自取”的,喊要应当既符合“本地”又应当符合“面交”(或自取)两个条件。只说“要了”的本地买方,其“要了”效力待定。如果卖方确定该买方能够面交(或自取),则应当回复确认,该用户从而在本次交易中具有优先权,否则应当由直接明确回复“面交要了”(及相同意思的“要了,可自取”等)的用户具有优先权。[本条于2011年4月25日增加,7月15日修订。特别申明:本条规定仅适用于本地买家间出现争议的情况,不适用于外地买家]
关于优先权的特别规定
6、在出售贴中,允许卖家设置优先权,但仅限于“全要优先”,“同城优先(本地优先)”两种,不得出现“xx人优先”、“多要优先”的情况。
不得出现“同城全要优先”或者“全要同城优先”的组合式优先方式,对做如此设置的优先权,仅取排列在第一位的词语表示的优先权为有效(例如 “全要本地优先” 一词中,取“全要”为有效优先权,而后面的“本地”优先权失效)
。
在“同城(本地)优先”条件下,如果非该区域买方能联系所要求区域的朋友做中间人代为取货,按照排队制度获得的购买权同样有效,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仅回复“要了”却未同时注明可联系第三人代为交易的,该“要了”的效力不能对抗本地买家。 但可以再次回复补充说明可找人代为交易。并以该补充的时间为喊要的时间。
“ 同城(本地)优先”允许设置“同城(本地)自取优先”或“同城(本地)面交优先”。对此特殊条件的规定与上述第5条相关内容相同。
允许用户设置有生效先后顺序的“优先条件”。即用户可以设定第一种优先条件,同时声明,如该优先条件得不到满足,适用第二种优先条件。 未明确说明两种以上优先权的先后顺序的,以排列顺序为生效顺序。
1)同城,系指与所卖物品所在地相同的城市及其相关辖区。
2)优先权必须由卖方在发帖的同时予以说明。
3)不同种类(组)的物品在同一帖子中出售的,允许由卖方设定所有物品“全要优先”或者同类(组)物品“全要优先”。
4)优先权的有效时间在发帖同时由卖方公开设定注明,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如不注明则默认为12小时。用户设定两项有先后生效顺序的优先权的,第一优先权的默认有效时间为12小时,12小时后无满足第一优先权的回复的,则第二优先权生效,时间同样为默认12小时。 5)优先权有效期间内最先符合优先条件的确定购买者具有交易优先权;优先权期间已过后,按照正常排队制度确定优先权。
允许委托符合“同城(本地)优先”的第三人代为交易,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
6)标注了全要优先权条件的帖子,卖方在优先权有效期内不得与任何单独要下其中一件或多件(不是全部)物品的用户交易。
7)在优先权有效期内,如卖方与不符合优先条件的用户确定交易但未发货(包括已经收到对方款项),该交易ACTOYS视为无效,卖方应当与最先符合优先权条件的用户完成交易,享有优先权的用户有权要求卖方继续该交易或发起投诉;
如卖方在优先权有效期间未满时已经与不符合优先权条件的用户完成了交易(即已发货),享有优先权的用户有权选择如下方式解决:a.取消交易,发起投诉(如卖方能够提供出发货单则将认定卖方违规而非欺诈,如卖方提供不出发货单据将视为卖方有意不出售货物将予以严惩);b.取消交易,不追究卖方责任;c.继续要下除已经出售的物品外的其他标的物,在此情况下当事方均不构成违规。
8)在同城优先的情况下,允许买方通过与卖方同城的中间人代为交易,但买方必须在7日内完成交易。超过7日未完成交易的,视为交易取消。
7、双方交易时,对于运输问题要提前议定(如是否进行保价、出现问题是否承担责任等),发生问题后以事前达成的运输协议为准,判定责任承担。
8、论坛交易建议使用支付宝和面交、中间人等方式进行,如卖家在销售时(包括在联系过程中提出)明确要求予以先款,买家有权中止交易。
禁止“先款”式交易,交易帖不得出现“先款”(包括所谓的“支付宝先款”)要求。 同样,购买人也不得提出“先货”要求。(本条于2011年2月26日修订)
如买方提出以中间人或支付宝方式交易,卖方无权拒绝。(中间人制度细则:
http://www.actoys.net/bbs/read.php?tid=9758)
凡卖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买方提出的中间人或者支付宝方式交易的,买方有权单方决定终止交易。
如买方提出由卖方先行发送货物,卖方有权予以拒绝并取消交易。
9、交易成功后,收货人如有疑问,应在收到商品开始三日内联系卖方。过期无效(特殊原因例外,如:出差,长时期不在家由家人接收,人在国外等,但要提供相关证明);引发交易纠纷,需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投诉,过期无效。
10、严禁采取收取预付款的方式进行销售(即预定),此规则适用于论坛任何级别用户及任何有交易功能的版区。
11、论坛特许商家版区内的特许商家出售商品,不受排队制度限制,也不受排队制度保护。
12、允许用户对商品价格进行自由评论,但评论中禁止出现 嘲讽、挖苦、谩骂等言辞。
13、对成交后不履行交易(放鸽子)行为给予严肃处理。规定如下:
凡成交不卖或不买,造成对方投诉的,经投诉人提供材料证实,对被投诉人一律处以30日禁言处理,记违规行为一次。禁言期间,禁止注册马甲进行认证和交易,一经发现,对交易马甲予以永久禁言,对原ID取消认证不允许恢复。禁言期间借他人账号进行交易的,给予与原账号相同的处罚。
虽形成投诉,但双方协商完成了交易的,从轻处罚以禁言10日处理。
虽形成投诉,但双方协商,一方撤诉的,从轻处罚,以禁言7日处理。
经双方协商取消交易且未形成投诉的,不进行处罚。【本条2011年4月11日增加】
(二)交易物品发布制度
1、只有认证用户可以发布交易信息(请阅读免费认证办法),且不得发布链接到其他网站的交易信息。 禁止使用其他人的认证ID发布交易帖。禁止外借认证ID。
2、出售物品必须明码标价。
3、在ACTOYS发帖出售的物品,不得同时在其他网站、论坛发帖出售,否则将取消卖家认证资格。
4、卖家发贴后,当有人已经跟贴后禁止再编辑主贴(以论坛时间显示为准)。
如果要变更出售物品或者附加赠品(不包括对所出售物品进行的补充描述),要先在原帖中跟帖宣布此贴做废并用论坛短消息联系版主或管理员,对原帖予以锁定或者删除,并另开新贴,但是如果已经有人在原帖中无条件喊要,被喊要的商品将不能在新贴重新发布。
允许卖方在没有任何人喊“要”的情况下,自行接受私下交易。但此后卖方必须回帖声明商品已出售或者已被定,否则一旦原帖中有人喊“要”,则该私下交易无效,卖方这一声明商品已经出(售)或已定出的回复内容,视为结束帖子中该物品的出售,此后用户针对该物品的喊要不再具有交易效力。(2012年4月2日修订)
卖家未在原帖中跟帖说明作废,又就同一物品或者包含同一物品开新帖出售的,如有用户在原帖发布48小时内在原帖中喊“要”,由原帖中的交易成立,新帖中的出售行为无效。
5、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组织团购(确需组织团购,须先报请管理员审批)
6、认证用户不得替任何非认证用户进行交易,代为交易行为一旦发现将对代交易人予以禁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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