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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saihaha

[其它] zt: 雷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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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9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洗脑[s: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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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9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黄夏留2 于 2010-10-29 14:27 发表


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从你诸多回帖当中,大概可看出你还是抱着“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种观点的,但这才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乌托邦式的幻想。雷锋精神本身没有错的,错是错在幻想用一种包装出来的偶像式的精神来提 ...



[s:20][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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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9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人文和法治都比较完善,应该是与两方面因素有关,一方面是制度的完善和法律的公正有效性,另一方面则跟其深入民众骨髓的宗教信仰有很大关系。制度和法律保证了法治,抑制的是人的恶的冲动,而宗教信仰则促进了人文的发展,使人有发自内心的向善欲望。所以他们通常不会出现这种动用国家机器来造英雄造代表的机制,虽然很多好莱坞电影实际上起到了类似的作用,但给人的感觉往往更自然更容易接受。

但中国不一样了,中国一直缺乏一种统一持续的人文信仰,以前所谓的GCZY,追求也不过是人人平等的社会,这其实是法律公正有效同样能达到的效果,但GCZY并没有从每个人内心深处培育向善的机理,可TG从自身统治来说,也需要人文社会的进步,用我们熟悉的话,就是精神文明建设,所以只能通过造星运动来实现,或者是口号的形式,所以才会出现雷锋、才会出现八荣八耻这些生硬甚至有时可笑的宣传方法。

不过在当时那个年代,“雷锋”的创造是还是相当成功的,这个“雷锋”很完美,甚至到今天,我们还会时不时的就把好人好事形容成为“学雷锋“。在没有宗教信仰的情况下,这个完美“雷锋”确实引导了很多人能主动的去行善。

我一直觉得,这个完美“雷锋”精神还是值得继续去宣扬的,因为它有助于促进中国人文的进步,除非能有更好的办法来代替,社会不可能一夜之间就变好了的。

应该反对的是ZF现在继续用以前那种做假的方法造出新的星出来,现在的社会已经不能再容忍这种国家行为的欺骗了,就像唐俊事件一样,你有再大的本事,或者有再大的好处,但你做假了,那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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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9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造雷锋的动机并不纯洁,,即使是神话得很成功,而这个神本身提倡的精神也确实值得肯定,但放到一块考量总有点怪怪的感觉。。。

就如前段时间的徐向前,动机和雷锋是一样的。。只不过在 现环境下以惨败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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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9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错是错在幻想用一种包装出来的偶像式的精神来提升全民道德水准的这种做法,更往深了讲,是企图将所有个体的思想都统一到一种道德模式上(这是独裁统治最喜欢的),事实证明,这是完全失败的和不可行的。


哪个事实证明了雷锋精神的失败?
ZT
雷锋精神的"底色"
-把雷锋精神与人们所能概括出的各种人类共同美德范畴进行对照,你会发现,在雷锋身上,无论是感恩知报还是尊老爱幼,无论是忠于职守还是见义勇为……确实有着许许多多以人性为核心辐射出的人类共同美德,正是人类的共同美德构成了雷锋精神的“底色”。

雷锋精神就是一种善良
而现在人越来越冷漠
雷锋的故事是过时了
雷锋的精神却永不过时
每个人都需要雷锋
每个人都能做雷锋
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如此
12134156_23116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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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5
发表于 2010-10-30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时一个复杂的问题。
西方国家以法律约束人的行为,而宗教信仰则在道德上起着规范作用。雷锋产生的时代既无法制亦无宗教信仰,那是一个人治的社会,所以人的自觉性的道德行为成为社会机器良好运转的唯一期盼,而那些治人的人的道德行为直接影响着统治阶层的威信和社会的公平。传统文化中有大量的道德教科书又被视为四旧而摒弃(如弟子规等),连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受到批驳。TZJJ制定不出全新的道德标准,这时榜样出来了,有了雷锋。雷锋事迹也被用于道德教育的范本,但是他是被视为共产主义精神的典范来树立的,雷锋精神不是一般的良民精神,是共产主义精神的产物,雷锋本人在日记里写的也是这样。从这个意义上说,雷锋精神受到时代的局限,现在的社会局面及其大环境继续用他的精神作为道德规范已经不切实际。
但是雷锋的事迹却是实实在在的优秀公民的典范,我们应该否定乌托邦精神,但有没有必要否定乌托邦精神指导下做出的事迹?我等待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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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讨论下去,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根本不会有结果。 我们的论点应该是:在我国当前的环境下,是大力提倡雷锋精神呢?还是要更加高度重视民主与法制建设?
我认为对于当前的社会环境来说,民主与法制才是根本的良药。 就好象一个得了重病,他当前最需要的是动手术,可你却一再强调,乐观点,乐观点,你会好点的。
没错,乐观点对身体是有好处,但当务之急是治病救人!!
我们现在社会最大,最集中的矛盾可以说就是腐败问题,正是因为政治体制的重大缺陷,导致了现在精神家园的沦丧。
这种沦丧,去提但是什么雷锋精神只能让人怀疑提倡的人有问题,要不是因为太幼稚,要不就是要转移民众的注意力。
试想想,雷锋思想的精髓“为人民服务”,试问有哪个官员在面临巨大诱惑时,还能想起这几个字,你能吗?我可以肯定的说,只要是正常的人,都不能。
只有法制,只有民主才能去约束官员们,才能让他们不得不“为人民服务”。
至于什么让位子,扶老奶奶过街,还有损款这些事情,如果你硬要跟雷锋扯上关系,只能证明你真的是被洗脑了。
中国传统文化与教育中从来不乏这样的教育,从三岁小孩的“人之初,性本善”开始,他们就一直受这样的教育。
至于损款,就更是讽刺,请问比尔. 盖次是不是天天晚上睡觉前都看下雷锋日记,后来才做出的重大决定?

[ 本帖最后由 鳄鱼的探戈 于 2010-10-30 01:01 编辑 ]
音乐是我的第一位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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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你问100个人,有99个人都知道雷锋,按理说,大家都有受过雷锋精神的教育,可是为什么以下事件却偏偏发生在中国?为什么?因为上层的不择手段的敛财导致下层也同样不择手段。缺少真正的法制只能让中华民族走向深渊!!


ZT 开夜车、走高速的朋友注意了
走高速的朋友注意了现在的作案手段太残忍

前二个多月的晚上九点半左右,我们一行五辆车在青岛接完飞机往烟台赶,当时一辆路虎在前面开路,我跟在他后面,由于我开的较慢,渐渐地与他拉开了一段距离。当我走到离烟台还有一小时车程的莱西附近(同三高速110-130公里之间),忽然发现前面一黑色一米多长条物体,直直地横在马路中间,由于速度太快,大脑马上判断打方向是来不及了,就是挡风碎了,也要冲过去。于是硬着头皮减速冲过去,宝马前头被毁,车上一车人无一受伤。由于太黑了又没有路灯,后面的七辆车,里面包括我们一行的三辆车,在短短的十秒钟内全部被挂,只听见连续“咚!咚!咚。。。”的声音。但可能因为全是好车,大家都没有事,车也都能开回烟台。我们马上打电话问在跑在最前面那辆车的哥哥有没有事,结果那个大哥说他根本就没看见那个保险杠。我们还怀疑是不是他车内的隐藏保险杠掉落,后经核实,它安然无恙的在它原有的位置。当时没有多想,大家都在考虑可能他开的路虎底盘比较高,所以没看见就过去了吧。更没有追纠是谁掉下的保险杠。路上也没有看见有人停车,回来找他的保险杠。但是事情远没有想像中的简单。   
     
 真正引起我们重视的时候,一个朋友已经因类似事件去世了。   

半个月前,我朋友的朋友开车去青岛接他的女友,晚上返回,九点十九分在同三高速110公里处莱西路段(和我们发生事故地点差不多的位置)。同样发现一黑色一米多长黑色物体。由于他的车子较旧,性能也较差。在躲闪中,车子失控,两次撞到隔离带后,自己当场死亡。而她的女友,身体受了重伤。     交警事故后测定,逝者所驾驶车辆,刹车制动正常,油门离合正常,尸检结果,逝者体内无酒精。家人证实逝者非疲劳驾驶         
值得怀疑的几点是:         

1。为什么会在几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差不到100公里发生二次掉保险杠的事件?         

2。从谁的车上掉下来的,车主一点也没有查觉吗?      

3。在逝者女友下车高呼救命的时候,对面烟台至青岛高速路边清清楚楚听见有2,3个人说话(车祸十几分钟后经过的烟台车发现车祸后下来救援的人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无人上前搭救。周围没有村庄,也没有停靠的车,这些说话的人,为什么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高速路旁?     

4.逝者和女友都看到并为躲闪它而造成重创的黑色物体,在其女友被120救走后,交警到达现场前神奇失踪。(交警说现场并没有什么黑色物体。时间提供:120赶到时间大概20分钟,高速交警赶到则需要1小时)     

5。死者的包及包内所有财务,电脑,手表,全部被盗。         

我们在猜想:有这么几个人,躲在黑暗中。等车少的时候就把一米多长的保险杠丢在高速路中央。等出了车祸就趁乱拿走事故者的财物。     

当然,一切都是猜想。但如果这个猜想是真的。。。     

我们需要大家的证实,如果有出现过类似情形的朋友或听过周围朋友说过类似事件的,请马上与我们联系。     

这不仅关乎你的生命,也关乎我们所有人的安危和这个社会的安定。     

此事已于8月21日下午在事发地派出所报案,但是没有引起警方足够关注。因为证据不足。  

以下引用(回复38楼)的话:     

昨天8/23下午从青岛啤酒节返回烟台的途中我也看到了楼主说的黑色保险杠。     

确实有,而且是在超车道上直直的横在那里,幸好当时一直开在行车道上...     

过去之后跟哥们还说这要是晚上速度快超车的时候压过去小命估计要报销了!     

因为高速上车速太快没来得及停车只打了路政电话,不知道后来有没有人去清扫...     

以上确实本人之真实所见,路过各位如果不信的话可以自己开车去印证一下,     

不过一定注意看仔细了,超车道上,一米多长,黑色的类似捷达车后保险杠的样子。     

特跟此帖加以印证楼主的推测,当时我也曾有类似猜想。因要集中精神开车故而并未     

深思量,现在不觉冷汗一身........     

嗟叹人性之丑恶到如此田地...又是谁之过呢!?     

据可靠消息,长春已有类似案件发生,做案的三名案犯,一共做案18起,死亡6人,重伤车,人无数。     

判了一个死缓,二个无期。     

刚才看到一个帖子,说是同三高速莱西段有人谋财害命。让我想起一件更加可怕的事:  

上个月,我同学开车从潍坊回烟台,走的是威乌高速,走到莱州境内时,大约是晚上11点左右,高速上有一个公路跨桥,桥上有几个人往下扔石头砸车。我同学哪知道啊,歹徒扔得也真准,正好扔在驾驶员挡风玻璃上,石头穿过前风档后砸在了方向盘上,我同学本能地踩刹车,扭头躲闪。由于车速过快,石头居然从方向盘上弹起打破后风挡出去了!车从侧面撞在了防护拦上。气囊保护了我同学,身体没有受大伤。他镇静下来后,发现有三个人走到他车旁,打开车门找东西。他大声斥责并拿出手机报警,那些人看司机还活着,迅速逃跑了。     

pol.ice来后告诉我同学说:此类事情在莱州已经发生七八起了,都是在跨桥上往下扔石头,出事后将车上财物搜刮一空后走人。     

我同学命也大,居然没受伤。车的右半部撞得不成样了,方向盘居然掉下来了。太恐怕了,这事就发生在我们烟台。         

大家也许还没有听说过高速公路上抢劫的吧,也许你会觉得车速那么高不是找死吗?其实不然劫匪的手段高明手法精准不便细说,以防不法之人滥用!  (警方明确告之后才知道劫匪的手法)  

那是在13日晚9点钟左右发生的,地点是京珠高速---邢台至邯郸沙河服务区以北路段,当时我们的车以130的车速在超车道超车,(并且前方刚刚过去一辆大型货车,超车前明确前方并无异物存在)突然左前轮压上不明物体,致使左前轮爆胎,车身险些撞到护栏惊出一身冷汗,凭借车身稳定系统(当时车身稳定系统有没有启动未知)与驾驶经验,迅速稳定住车身(双手高速驾车的习惯是绝对必要的)并打开紧急行车灯移至停车带。  

准备换胎时,高速反方向车道上一辆高速巡逻车迅速驶来,一名巡警跨过护栏询问情况并告知小心抢劫,锁好车门,同时向上指挥中心报告后离开。  (之前我们发现路上有多辆轿车换胎并有警车相伴并没在意此时才恍然大悟)  

这时我们开始1人换胎1人拿起方向盘锁护住车身右侧,车内1人看管物品,另一人布置三角警告牌。此时车内和保护车身右侧的人都发现右侧护栏外草丛内有人爬伏,树丛内有人影晃动。  (此时保护右侧的人不断用手中的方向盘锁敲击护栏以示警告,布置警告牌的人也已回到车身右侧)  

歹徒真的没有实施下一步的动作。车胎换完之际驶来2辆警车一前一后护住我们的车。我们以示感谢后驾车离开。  

友情提示在3 人以下乘驾路遇爆胎时,换胎和布置三角警告牌时,是劫匪最容易下手的时候,请广大车主小心了,最好不要夜间行车,如果必须夜间行车尽量不要在超车道与紧急停车道上行驶。  

还有就是请看了的车主尽量转发到其他的论坛上,就是希望天下所有的车主都安全。  看过的朋友顶起来不要沉了,以便警示其他车主。


唉,真是无语

[ 本帖最后由 鳄鱼的探戈 于 2010-10-30 01: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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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7# 鳄鱼的探戈 的帖子

还可以总结的更简单一点儿:

要是指着雷锋精神治国救国,就SB了

要是以雷锋精神辅助调剂,就欢乐了
做悍妇!!!


成千上万个门口,总要一个人要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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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鳄鱼的探戈 于 2010-10-28 22:56 发表
我们需要民主,我们需要法制,目前中国最最急切的是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

我觉得你这句挺废话的,地球人都知道吧?可是你问问自己,这辈子能看到那天吗?

[ 本帖最后由 浪粥 于 2010-10-30 01: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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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精神”是导人向善、是好的所以这种用恶心的手段将一个恶心的人包装为榜样、成为这种精神的化身加以宣传就是对的,就是“有益无害”,某些同学的逻辑真是强到无以复加啊,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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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浪粥 于 2010-10-30 01:20 发表

我觉得你这句挺废话的,地球人都知道吧?可是你问问自己,这辈子能看到那天吗?



你倒是说些地球人都不知道的我们听听[s: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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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鳄鱼的探戈 于 2010-10-30 00:59 发表
我们的论点应该是:在我国当前的环境下,是大力提倡雷锋精神呢?还是要更加高度重视民主与法制建设?
.

你这两件事根本就不矛盾啊!就好像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或者是一边听音乐一边锻炼身体一样。

“雷锋精神”到现在,其实已经是一种行为规范的代名词了,基本上提到这个词,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做善人行善事,而不会去想那个靠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超级赛亚人。


两个都应该重视才对,如果有能够代替“雷锋精神”宣扬这种主动行善的行为,且能如“雷锋”这个词一样在中国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事务出现,当然更好。

至于民主和法制建设,我前面说了,它促进的是法治和公平社会的形成,但从鼓励人们主动行善不求回报上来看,还是宗教信仰更有效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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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极限特工2 于 2010-10-30 01:53 发表
因为“精神”是导人向善、是好的所以这种用恶心的手段将一个恶心的人包装为榜样、成为这种精神的化身加以宣传就是对的,就是“有益无害”,某些同学的逻辑真是强到无以复加啊,佩服佩服。

你说的这其实是一个很矛盾的事情,《蝙蝠侠黑暗骑士》的最后一段就谈到了这种情况下的两难选择,这种问题,不只是在中国才会出现。

我的观点是在那个特殊年代造就出来的特殊事物,如果对现在的社会不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而且有其积极引导的作用,那就可以先放过一码,如同西方法律中有一条好像就是如果一个案件已经发生很久很久,过了追溯时效,就不再追纠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一样。

只要不让新的恶心事儿再重新发生就行了,前面有人说了,徐向前就没成功,唐俊之流也被揭露了,现代的社会已经不再容忍这样的恶心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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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说我们公司附近的军队家属区有个老头长的很像雷锋大家怎么看?[s:18]
要大器,要大肚,只说自己的话,只讲自己的理,不回复,不分辩,不骂人,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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