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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品牌,不论它是洋货还是国货,不论是厂机还是DIY,首先它必须了解的是:是消费者是烧友给了它生存下去的机会,没有衣食父母的支持它就什么都不是(而不是说离开了它,人们就没有东西听了)。你必须接受广大烧友的检阅和各种严苛的批评甚至刁难
世界是多元的,看法总是各种各样的,你必须承认人们有反对的权利,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可以继续探讨辩论一个人,一种看法,也是这样:你不是完人,也没有什么先验的真理。没有充分的公正平等的辩论,就无法得到真理。那些认为自己天下第一,一听到任何反对的意见就暴跳如雷,容不得任何异议的人(和品牌),你们要好好反省了
引申到人类社会,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一个政权只有在符合人民的愿望时,才有存在的理由。这就必然要求,最起码的,人民可以毫无顾忌地表示对这个政权的真实态度,换言之,这个政权就决不能禁止人们发表反对自己的意见。一个有权禁止一切反对意见的政权可以担保自己永远被‘人民’所拥护,因为它把所有反对自己的人都排除在‘人民’之外。请大家想一想:如果一个政权宣誓要忠于人民,但是究竟谁算‘人民’,谁不算‘人民’,又必须由这个政权自己来划定,而它正是以别人是否拥护自己为标准,这不是一种赤裸裸的循环论证吗?假如这套逻辑可以成立,天下就没有一个不受‘人民’拥护的政权了!
同理: “我愿意拥护一个可以反对的政权,我坚决反对那种只准拥护的政权。”
先说后一句。一个政权,只准别人拥护它,这是什幺意思呢?我们知道,“拥护”是指在选择的基础上对某一事物所公开表示的一种积极的肯定态度。它是意志的一种主动状态。可见,只有在人们可以不拥护的情况下,“拥护”才是有意义的。因此,“只准拥护”所要求的并不是真正的拥护,它要求的不过是无条件的顺从而已。显然,这是对理性尊严的极大侮辱,是对公民权利的公然否认。因此,对于那种“只准拥护”的政权,一个公民的最起码的责任就是坚决反对之。注意:在这里,我们要反对的一点,乃是这个政权的不容批评,不容反对,那和它所推行某些具体政策(工业政策、农业政策一类)并不相关。这就是说,即使这个政权目前所采取的具体政策都恰巧(的确恰巧,因为不存在任何必然的联系)和我这些问题上的主张一致,我也必须反对它。因为这里涉及到的是权力的合法性或曰正当性这个更重要的问题,涉及到我作为一个公民的自由权利的问题。换句话,我必须拥有反对这个政权的权利,即使我赞同它眼下推行的几乎每一个政策。
我的前一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一个政权承认人民拥有反对它的权利,那幺我认为我们就不妨从总体上,也就是从它的基本制度和结构方面,对它表示拥护。我们当然会继续对我们认为是错误的政策进行批评,对我们认为是有缺陷的地方加以改善,当某一个领导者或是某一届政府,其政绩不能为大多数人所满意,那幺人们将通过正式的途径予以更换。如此等等。
[ 本帖最后由 masterworks 于 2010-10-2 15:3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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