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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带露的绿叶

与VCBMB交易线材申请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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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中央1套 于 2010-9-25 08:03 发表
:victory: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易过程中谁存在主要过失,然后再区分责任。  //  二手商品,并没有明确要求卖家在卖出线材的时候,必须标示长度,材质,做工以及作用,听感。   //  卖家销售的时候,提及了线的型号和图 ...

我们去超市购买商品,商品上面都有明确的规格,包括生产日期,重量,成分等等之类的。卖家没有写明长度,这个说不过去。买家没有问清楚,是一个失误。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买与卖之间就是这样,出现这样是失误,卖家要让步的比较多,更何况买家提出200元的赔偿,是一个很好的态度。卖家提出1000元,这是没用任何道理的。拿到法庭,法庭绝对支持买家,而且,买家绝对不用赔偿任何的损失,法庭对卖家的行为要求更严格,就单这个你没有写明长度,颜色,成色,材料,生产日期,就够卖家受的了。

[ 本帖最后由 如果.. 于 2010-9-25 09: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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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8
发表于 2010-9-25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发现买家电话中曾说过自己接排插需要2M的线材(卖家未对此提出否认)  相信烧友们买线材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会把自己器材告之卖家,目的在于尽可能的多得到线材是否适合自己器材的信息。  所以是否可以理解为买卖双方在此过程中,买家问了很多,也随意的说了很多自己器材搭配的情况,但卖家急于卖线,并未从一个烧友交流的角度去倾听,自然不会管你买家是否合用,是否适合搭配。目前坛子里这种现象不在少数,买卖成为了主题,经验交流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我相信这并不是家电创始人的初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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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线的长度,买家没有明确询问,卖家也未明确告知,都有疏忽。至于索要的1000元赔偿金额,明显是狮子大张口了,已经脱离了烧友的身份,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了!再有,大巴兄的发言,并未有何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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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4
发表于 2010-9-25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十分担心这条线再出的话难,难道这线不咋地?好货不怕难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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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带露的绿叶 于 2010-9-22 16:26 发表

从买家决定买我线之日算起(9月11日,有买家手机信息为证),到今天(9月22日)已经过去10多天了,由于买家出尔反尔的行为已经给我的线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导致以后出手该线时带来了很大的误会!买家自己交易之前只 ...


把1000 改成200,问题解决 纠纷和解 大家都好 作为大巴 既然论坛赋予了你权利就可用 做事不果断要失信的,大家和谐相处吧,理解买家, 卖家态度有点蛮,显然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看双方的态度(主要是卖家)没有和解的可能了,大巴判决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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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8
发表于 2010-9-25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不能讲究人情。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区别问题的本质的能力,这么浅显的道理,怎么都要纠缠不清呢???

为什么舆论会大部分站在买家这边,因为大家都害怕再犯买家同样的错误。但是,这绝对不能左右法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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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5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买家绝对不会这么简单的,在家电论坛以及淘宝上搜索你,原来你是一个没有认证却一直在这里卖东西的商家!非常可能与中介有交往!给你二天时间进行反省,家电的不少朋友对你这种行为深痛恶绝!有人叮嘱我需要留意你发回来的是否是我原来的东西!也许从一开始你就有预谋的。。。。。
有朋友建议我把帖子转到HI-HI区和交易区,让你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非常可惜,昨晚搜索到买家在论坛上有20多次的交易,无疑买家是商家无疑!很可惜连接今天早被人做了手脚,打不了。搜索http://www.jd-bbs.com/search.php?searchid=6034&orderby=lastpost&ascdesc=desc&searchsubmit=yes
说明一下:上面这个贴是今天凌晨0:10分我就发了,后来觉得给中介一个电话勾通一下再发吧,过了10分钟我就把贴删了,哪里知道这个买家看到我发的贴,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把上面这个链接http://www.jd-bbs.com/search.php?searchid=6034&orderby=lastpost&ascdesc=desc&searchsubmit=yes屏蔽起来了,肯定想不让大家知道他自己的黑幕!大家想想,他一个没有认证的商家只能删贴而不能屏蔽他所有的交易记录!

[ 本帖最后由 带露的绿叶 于 2010-9-25 13: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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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帖子,觉得大家都是烧友,又不是职业JS,有话好好说。就卖线来说,线的长度,成色是卖家必须告之买家的。卖家现在的态度缺乏一个烧友的风度,要点补偿无可厚非,狮子开大口可就没人会支持你了,中介这样也没有不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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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带露的绿叶 于 2010-9-25 12:52 发表
你这个买家绝对不会这么简单的,在家电论坛以及淘宝上搜索你,原来你是一个没有认证却一直在这里卖东西的商家!非常可能与中介有交往!给你二天时间进行反省,家电的不少朋友对你这种行为深痛恶绝!有人叮嘱我需要留 ...


你刚电话来找我,说让我帮你解决纠纷。

电话里你说的解决方案呢?怎么不回帖提出来?

转头你就说我和买家勾结?

你这人人品真值得好好升级一下。

没事,谁和买家勾结,谁天打雷劈,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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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s:123] [s:123] 看了大巴的贴,感觉做中介也不容易啊。
作为卖家,应该明示线的长度,这是起码的。
个人感觉,此线,可能实际价值远低于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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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大巴的处境,我能够理解。本人也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诚恳地做出了让步,有劳大巴协调一下,希望我们能妥善地解决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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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这瞎说一下:loveliness: :loveliness: :loveliness:
作为二手商品交易,卖家一定要把商品的成色、长度、有无修摩、工作状况如何,一一讲给买家知道,得到买家认可,买家何来这么多藉囗,同是论坛烧友,退一步海阔天空,大家协调一下,妥善地解决问题,还论坛一个和谐气氛、、、、、、、[s:21] [s:21] [s:21] [s:148] [s:148] [s: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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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

[ 本帖最后由 VCBMB 于 2010-9-25 2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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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带露的绿叶 于 2010-9-25 14:00 发表
对于大巴的处境,我能够理解。本人也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诚恳地做出了让步,有劳大巴协调一下,希望我们能妥善地解决问题,谢谢!

既然卖家让步了,我也个态吧,补偿200元,来回运费我出,但我先要对大巴说声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谢谢      卖家也来道个谦吧

[ 本帖最后由 VCBMB 于 2010-9-25 22: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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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带露的绿叶 于 2010-9-25 12:52 发表
你这个买家绝对不会这么简单的,在家电论坛以及淘宝上搜索你,原来你是一个没有认证却一直在这里卖东西的商家!非常可能与中介有交往!给你二天时间进行反省,家电的不少朋友对你这种行为深痛恶绝!有人叮嘱我需要留 ...



这里的中介纠纷,扯别的有意思吗?你能和大家解释一下,你要求买家赔偿你1000元的道理何在吗?

真不够丢人现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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